第八课 基督徒生活中要注意的一些事
“我为主被囚的劝你们,既然蒙召,行事为人就当与蒙召的恩相称。”(弗四
1)因着无知和生活上的习惯,我们的生活常有一些不合圣徒体统的事情,我们既从神那里接受了那么大的恩典,我们的生活行为就要配得上我们荣耀尊贵的身分。出于无知的,我们知道了,就不要沾染;若是出于习惯了的,我们就当靠主去除掉,叫我们生活在神和世人的面前,不作一个愚昧的人。
一、不要与世俗为友
“
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么?所以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雅四4)1. 今世的风俗
世俗的事情多半与偶像有关联的。有些人信了主,仍然喜欢去作占卜择日风水算命等类的事,这些都是神所恨恶的。(参看申十八
9-14)2. 服装仪容
衣服本来是给人保温及遮盖羞耻的,可是现在的人却用来满足人的肉体情欲和挑惹人的情欲。
“
又愿女人廉耻、自守,以正派衣裳为妆饰,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提前二9)这不是说妆饰是犯罪的事,但是一切的妆饰要以正派和节俭为原则。虽然“正派”不能定出一个绝对的标准,也不能说“保守”就是“正派”,但是圣灵在我们的里头会给我们一个正派的界线的感觉,神的儿女总不该跟着世人去追求流行的东西,只有朴实整洁才与我们属天的地位相称。
3. 言语举止
轻佻虚浮的态度也不该在神的儿女身上出现,我们的言语最能代表我们的生活态度,“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五37)“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弗五3-4)太多的闲话,不单使我们流于虚浮,也实在打岔我们在属灵上的追求。二、基督徒的婚姻
“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来十三4)这不单说我们不能像世人那样轻率随便来处理婚姻的事,我们还得照神的心意来处理婚姻的问题。1. 婚姻的对象
神给我们一个这样清楚的吩咐:“
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可同负一轭。”(林后六14)这是最基本的原则,也就是说基督徒的婚姻对象一定该是基督徒。生命不相同,就不可能一同过生活,许多基督徒在起初只要个人感情的舒服,不理会神的提醒,后来吃了大亏的是他们,后悔的是他们。所以基督徒婚姻的对象必须是有同一生命的人。2. 不能离婚
神看婚姻是一个联合,联合了就不能分开,所以基督徒没有离婚的权利。只有在一种情形下才可以离婚,那就是其中一方犯了淫乱的罪。“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十九9。参林前七10-11)神要求神的儿女在婚姻关系上绝对圣洁,我们就不可在这事上得罪主。
3. 再嫁(娶)的问题
妻子(丈夫)死了,再嫁(娶)是不是犯罪呢?“
我对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林前七8-9;39)在一方死亡的情形下,再嫁娶并不是犯罪,但一定要在光明中行事。三、不要浪费资财
我们必须要记得,我们是神的管家,我们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主托付给我们的,将来都得向主交账。是主的东西,我们不要浪费。应当使用的,又是用在主的喜悦里的,就不要吝啬;不该使用的,并且是不能说阿们的,我们就不该浪费。不要在钱财上亏负人,也不要贪爱钱财。世人的心都想少作工而多要钱,心里充满的就是钱,我们不要作钱财的奴仆。“
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的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六10)四、工作要忠心
“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路十六10)“你们作仆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西三22-23)主喜欢我们作个勤恳工作的人,不肯作工的人,就不要给他饭吃。(参帖后三10)神的儿女们不单是要亲手作工,并且还要忠心的作。有人鉴察时,我们是忠心的作;没有人查看时,我们也照样忠心的作。
五、谨慎交朋友
保罗告诉我们,“
你要逃避少年人的私欲,同那清心祷告主的人追求公义、信德、仁爱、和平。”(提后二22)又说:“你该知道,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贪爱钱财、自夸、……心不圣洁、……性情凶暴、不爱良善、……爱宴乐不爱神。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这等人你要躲开。”(提后三1-5)这些话给我们一个引导:我们深交的朋友,只该在神儿女中间寻找,好叫彼此在主的道上一同追求,彼此勉励。虽然我们为着福音的缘故,也和不信主的人作朋友,但究竟有一个限度的,只允许我们领他们到主面前来,却不许我们跟着他们去放纵。六、不要彼此告状
争讼的事在世界是免不了的,但是神的儿女们不该随从这种风气,在世人面前大兴诉讼的事。我们为着必朽坏之物与人失去和气,究竟值不值得呢?若是争讼的对象是弟兄,那就更不应该,不单羞辱主的名,也堵塞了传福音的路,“
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林前六7)“亲爱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说:‘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十二19)七、 存完全的心行在家中
神的儿女在生活上最容易出事的,就是在家庭中的生活,因为家里的人都是至亲近的人,在情绪上好像是可以放肆一点,甚至于有“都是家里人,不必那样拘束”的论调,结果叫一些基督徒在教会生活或社会生活里有不错的表现,但是一回到家里,就大大的走了样。“
我要存完全的心,行在我家中。”(诗一○一2)1.“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六4)不要以为自己是作父母的,对儿女就有绝对的权柄。也不要以为供给他们生活,给他们受教育,又给他们上主日学或参加教会的青年活动,作父母的责任就完了。不,没有完。最要紧的,在儿女们的眼前要作好榜样,让儿女们从小就在父母的身上看见主,也在父母的身上尝到主的爱。求主使我们懂得在主里作父母。
2.“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弗六1-3)因着年纪与阅历的关系,父与子这两代人的思想认识总会有点距离的,但这不能成了基督徒背逆父母的理由。神喜欢我们孝敬父母,神喜欢看见我们作顺命的儿女,因为我们也是在祂面前作儿女,不肯孝敬生身父母,定规不会顺服神。特别是在自己长成,而父母已经年老的日子,更当孝敬父母,对父母颐指气使是灭亡的人的态度,我们作神儿女的人绝不能沾染这种得罪主的事。
基督徒在实际生活中要学习的事还有许多,上面所提及的,只不过是一些常常碰到的。我们在真道上要长进,在属灵的事上要长进,在实际生活中更要踏实的操练,藉着实际生活来表明我们是属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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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讨论题目):一
. 神之看重婚姻,是否有其他的原因?二
. 除了本课所教导的七个项目外,请试着分享基督徒在实际生活中,是否还有其他地方需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