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与可疑
的实践活动
罗马书 14:21
什么是“可疑的实践活动?" 是什么决定我们是否应该付诸实施某项有疑问的活动?
圣经将我们的所为所行分成三类: 一是错误的事 (谋杀,不道德,酗酒,等),二是正确的事 (婚姻,饮食,崇拜,等),三是那些无所谓正误的事,它们取决于我们自己的个性,周围的环境以及潜在的涉他因素。 就好象三种颜色的对比黑,白与灰。
所谓有疑问的实践活动隶属于第三类。
如果我们是坚定的基督徒的话,我们可能从事于许多活动而无害于他人。原因是有神把持着我 们。但是那些以我们为榜样的人却未必如此。
罪并不在于事物本身,而是取决于我们是否本着爱心行事,并为他人着想。如果我们所参与的活动会削弱或导致另外的基督徒向歧途,或者是给一个非基督徒以不良的影响,那么按着爱的原则而言,就应制止此行。
辛好,圣经并不是一本繁规琐律之书。圣经带给我们的是跨跃时空文化的普遍原则。圣经不会告诉某一女孩子说,你的袖子不够长,领口不够高,也不会告诉一个男孩子说,你不应该亲吻你的女友。 而是让我们在圣灵的带领下,把圣经所给的基本原则应用在我们自身的实际情形中。
我们应该避免走两种极端--放纵自由和墨守成规。不可以为只要我们本着具体的条例办事,就是绝对安全。而应本着我们的身体是神的殿这一根本原则。哥林多前书10:31说,“无论起居饮食或做任何事,你们都要以荣耀神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