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其他书卷

    雅各书虽然主要是一封重实践的书信,但在许多警惕话语的背后,并不乏神学的根基。他对恩典的研究,比起保罗的书信虽是在较简单的层面,但看恩典同样是不可或缺的要素。雅一17:『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也就是「神」)来的』。一18:『用真道生了我们』,是按着『他自己的旨意』才如此的。他要我们能成为『在他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信徒应勇敢而冷静地详细察看雅各所称『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一25),这律法不是外在形式的律法,而是内心的准则。雅各并没有更加详述这律法,他只敦促人们必须持守。这是神所『栽种的道』,是能救我们灵魂的道(一21)。雅二 14-26一段,虽讲信心必须要有行为,有人以为这是作者强调人的努力,其实这是错误的推断(见上文有关信心的论述)。藉行为以显明其信心,并不致削弱人对信心的需要。特别提到神恩典的段落,是在雅四6(『但他赐更多的恩赐,所以经上说:「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谦卑本身就是恩典的记号。在雅各心中,必是更想增添这种恩典。信徒能持守,全然没什么可骄傲的,因为都是神的恩才能如此的。

    与神的供应相对照的,在雅各书中有数段着重于人之责任的经节:一5f.:『你们中间若有缺少智慧的,应当求那厚赐与众人,也不斥责人的神』;一12ff.:『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经过试验以后,必得生命的冠冕』;一22:『只是你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从这一连串鼓励实践的经文可知,作者以读者均属能回应神的人。只是,其中没有一处认为信徒不能持守到最后。但五 13ff.有一些问题。为一个病人祷告,能有效得痊愈;假如他能认罪,必能得着赦免。这是否暗示病与罪有关联?当然,若只有肉身得痊愈,而灵里却未得医治,那么似乎必定被认为该医治未完全。但这里并未说明,假如病人没有请长老作信心的祷告将会如何?因此,我们不能假设这病人必要死于他的罪。

彼得前书一开始的话就清楚说明,信徒是『照父神的先见被拣选』的人(一 2)。连接在这拣选概念之后的,是说到神已施与的怜悯:信徒得重生,『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豫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一5)。神主权的目的,已在他百姓中间明显地看出所预期的结果。选民能得着最后继承的应许,完全是由神的能力所肇致的。他们真正的信心,就像金子之经得起试验,能得着神的称赞(一7)。无疑地,这必然是真正的信心,也必然能得着最终的救恩。

拣选之恩也见于二 9-1O,称基督徒是『被拣选的族类……属神的子民』(或『作神产业的百姓』)。彼得承认,神拥有他的百姓;他们在他眼中极为尊贵,因基督住在他们里面(参二7)。二8,既提到基督在某些人是绊脚石,可能是认为有些人是被预知为不顺服真道的,因此人本身应负之责任是不可忽略的。这话语的重点,在于基督之宝贵只有在那些顺服真道的人,才能看他如房角石般地宝贵。以上二种看法之不协调并极其尖锐,但彼得并不试图解决这个在神的主权和人的自由权间的问题。

由于现在与将来可能会遭到逼迫,因此有很多劝诫信徒要坚忍的话(如二 21;四 1)。基督徒未蒙允许免受逼迫,但却能得帮助,使他能以忍受。这有基督受苦的先例(二21;四1),其他人的例子和见证(五1),神成全的应许(五10),神保护的保证(一5;四19),以及神的恩赐(四1Off.)。但令人感到困惑的是,其中都没有以悖道或失败为中心的话语。彼得对他的读者很有把握,他认为当牧长显现时,他们必能得着『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五4)。他们能专心盼望那在基督显现时带给他们的恩典(一13)。暂居于世,不过是被掳的时段(如希伯来书所言,一17),这思想要求人在神前有适当的态度,好得着正确的引领。书中也特别强调爱,说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四 8)。这似乎是说,爱的素质弥补了许多的过犯(参雅五2O的相同观念)。

彼得后书一开始就明显和前书一样,强调了神的起头。神的权能已将一切关乎生命和虔敬的事赐给我们(一3)。他『用自己的荣耀和美德』召我们(一3)。他给我们极大的应许,使我们有分于神的性情(一4)。这后者的观念,被认为是属于希腊的。但是,不管它源自何处,这真理的实现无可否认的,只有神才能完成。这意思当然不像希腊思想中全神贯注于神以求与神融合的意思。事实上,彼得的概念就像新约『在基督里』或『住在基督里』等概念一样,是不同的表达方式罢了(见下文进一步的讨论)。基督徒必须尽力增进各样的德性、能力(一5-7),以坚定所蒙的恩召和拣选(一1O)。彼得在讲拣选时提出的人的责任,没有比这更清楚的了。

    但若人的尽力未臻成功,是否神的拣选就无效?果真如此,那么任何人都得不到保证了,因为没有人知道自己的德行、能力是否已达到神的要求,即这些德行不单是『人的工作』,也是神恩典的显现。在这种景况下,很难再看出所谓神的拣选还有什么意义。这样看来,我们最好把这书信中各种不同的警语,看作是提醒那些蒙『拣选』的,呼吁他们要勇敢面对道德的责任。且人若能尽力,就不会失败。彼得在看到将来世界的结局时,警觉到人应自问该怎样的圣洁、敬虔,以此来增强信徒对道德的要求(三 11)。他警告读者,要防备被恶人的错谬诱惑,免得从自己坚固的地步上坠落了(三 17)。不过他又说,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脱离试探(二9),且神不愿一人沉沦(三9)。

18有个问题,那被假教师引诱的百姓,是否就是退后的百姓(『那些刚才脱离妄行的人』)?二 2O似乎认为,他们曾经作过信徒(『倘若他们因认识主救主耶稣基督,得以脱离世上的污秽,后来又在其中被缠住制伏,他们末后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彼得继续说:『他们晓得义路,竟背弃了传给他们的圣命,倒不如不晓得为妙。』(二 21)显然,这些话语中都没有提到信心的问题,也没说到他们除了知道神的道德要求外还知道些什么。并且,既然所说的对象是第三人称,显然不是指读者。至于假教师,他们的命运只有等候神的审判了。

简短的犹大书在定罪假教师方面,与彼后极为相似,都称收信人为那『被召在父神里蒙爱、为耶稣基督保守的人』(1节)。假教师与他们有显著的不同,因他们是『没有圣灵的人』(19节)。神会特别照顾他的百姓,但对那生活不道德应受刑罚的人,也绝不宽待。

    5-7节提到的旧约话语,有些争论。有人以为是企图警告那些从信心中退后的人,就像在旧约时许多退后的人一样(如以色列、堕落的天使、巴兰、可拉等)。其实,根据这样的立场来称退后的基督徒,是不妥当的。这些假教师,是那些『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并且不认独一的主宰我们主耶稣基督』的人(4节),与读者之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2O节),显然是截然不同的。主要问题在于:是否除了退后的基督徒外,可能还有弯曲神恩典的人?看来我们没有充足理由假定,在弯曲神恩典之前必须是先经历了神恩典。假如那些假教师建议,放纵是神恩典的证明,那么他们很难是真正经历了神的恩典。他们的意见不只是一种误解,而是一种故意扭曲。

这书信中,在神的行动和人之间有一平衡。基督徒要保守自己在神的爱中(21节),但神能保守他们不失脚(24节)。要为真道争辩(3节),但神要叫他们无瑕疵地站在他面前(24节)。作者劝勉他们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是和『在圣灵里』祷告连在一起的(2O节)。基督徒在每一方面都被敦促、受鼓励,直到得其永远的生命。

有人认为犹22-23是讲到已接受错谬教导、受了诱惑的信徒,但他们仍能得到拯救。对『有些人你们要存惧怕的心怜悯他们,连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当厌恶』,曾有多种不同的解释。但都认为,即使是这一类的人,他们也并非完全没有希望。犹大书虽对假教师有严厉的批判,但并不认为他们对真信徒会产生过大的影响,因为已有前述的神恩典的预备了。

    启示录是特为那些在试炼中的基督徒而写的,目的是要鼓励他们继续坚持,而我们也需察验本书提议如何能达成这坚忍的方法。七封书信中,有好几项对教会境况的评估。以弗所教会失去了起初的爱心,若不悔改,他们的灯台将被挪去(二5)。这是否指那曾经相信的人,会被真正的教会拒绝?这里既是对教会讲的,我们很难断定是否适用于个人。不过,语句中确实含有被除去的可能。乐园是为那些得胜者所预备的(二7)。由于得胜的主题出现在每一封信的结尾,且都附带有不同奖赏的应许,我们不能不猜想其间也必有未能得胜的。书信未提及不得胜者的命运,显然书信的讯息是积极为得胜者而发的。

    致撒狄的书信中,得胜者蒙应许不从生命册上涂抹其名(三5);生命册是不是一本记录了所有信徒的名册?若然,我们就必须承认,一个人可能从册上被除名;但从文脉来看,我们也不能不参看其他对『生命册』的解释,才能作最后的决定。生命册是此书中最令人喜爱的主题(参十三8;十七8;廿 15 及廿一 27)。

头二处经文,都含有『在创世以前』(中文作:『从创世以来』)的意义。有人主张十三8中所描述的片语,可能是指被杀的羔羊。但十七8既然没有提到羔羊,我们就不能这么说。如果记录名单在创世以前便有了,那么预定的观念在启示录中便是明显的了。可是,我们能否因此就称那名字记录在创世之前的,会因自己所行的而遭除名?最后的审判,是基于生命册上名字的涂抹与否(廿15),且进入新耶路撒冷,也是因其名字写在生命册上(廿一27)。后段列出凡不洁净、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因此,我们可看此是按德行的资格而定的。我们不认为神会罔顾个人的道德反应,而在创世之前就先『列名』在天,而且永远有效。

在给教会的这些书信中,包括了对基督徒的忠心(二10)、坚守(二 25;三 11)或持守所领受和听见的(三3),以及发热心(三 19 )的挑战。那对悔改所发恒常的呼召,更显示了对过去不完全之处,神仍然有恩典。明显地,写这些书信的目的,不在除去神对基督徒的保证,而是要保守他们能站立得住。

    整卷书信,是为激励信徒坚忍(参一9;二2,3,19;三 1O;十三 1O;十四 12)。基督徒得到保证,将蒙神保守(三1O)。只是,这似乎唯有遵守神之道的才得蒙保守。若然,则似乎会使神多重保守的能力落了空。较好的解释应是:基督徒能遵守神的话,主要也是神保守的力量;这两者是一种互动的关系(参启十二 17;十四 12)。书中也确实以基督徒是遵守命令的人。我们可以猜想,书中那些需要被提醒的,是那些与基督徒结交的人,假如他们要被算为真信徒,他们应该照信上所劝诫的去行。

另一个启示的特征是关于圣徒的印。七1-8记载,神的印印在神仆人的额上(3节)。本段特别列出受印的人数(即十四万四千)。有人就认为,只有殉道者才配受印,而不是全部基督徒团契。其实,这数字更应是一种象征,就像在其他地方使用数字一样。十四万四千只是要代表神所有的百姓。不过,假如这解释是对的,那么印印的意义在那里?是为防止悖道吗?这一点,书信中完全没有提到。他似乎认为,凡受了印的,审判就不临到他们(参九4)。确实,当其余的人都受了兽名的数记时(十三 16ff.),显然地,神印印的百姓就被分别出来了。在此有力的保证是:神的百姓是一群得胜的人,他们不是藉由自己的努力,而是神的恩已经使得他们如此了。羔羊必胜过兽和一切的仇敌。同着羔羊的,是那些『蒙召被选有忠心的人(十七14)』。

 

结论

    我们已看到,整部新约一致呈现人得救悉由神所肇始。同时,新约同样清楚显示人也需要作出回应。神的主权与人的自由意志之间怎样取得一致,并无正式的讨论。神预定的教训,必须有警诫的话语作平衡,不过,新约并未作不确定或怀疑的结论。神必定为自己赢取一群百姓,是无瑕无疵呈现在他宝座前的。人不是最后的决定因素。新约神学中较深邃的真理之一,是神的主权有多深,他的恩典也有多广。这是他为百姓达成目标的有力保障。

    认真探讨新约的恩典概念,是认识成圣和完全的进级之阶。认识成圣,严格来说,是属于神的恩典,这似乎是合理的。本章以下二段,将说明这观念的范围,亦即在新约中恒常劝诫读者,要努力达成的目的或标准,唯有靠着神自己的预备才可能完成。以下,将首先察验新生命的属灵范畴,再研究有关成圣、完全的特有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