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约中团体观念的重要性不宜过份强调,但也不能不强调。虽然救恩由个别得着,成圣亦必藉个人追求,但新约并不以为信徒是个别孤立的。对信徒群性的一再强调,显示出教会的基本特性。我们发现,在福音书耶稣的教训中,多次连带着团体的观念。我们没有足够立场认为,耶稣并不期望在他离世后,他的子民不形成一个团体。耶稣的许多教训,在后来门徒形成教会以后便显得适切,其中尤以关于国度的教训为甚。再者,依据使徒行传所载,耶稣在以后的发展的最后托付中,把权柄交给了门徒。
最为有意义的是,耶稣在约翰福音中应许圣灵将引导门徒,在他们见证时帮助他们。这一未来的团体,在本质上是一个属灵的团契,使徒行传已充份证明这应许已经实现。
我们现在为新约中关于教会的教训作一摘要。先从它的基础来看,无疑地,团体发展的关键事件,是基督的复活和五旬节圣灵的浇灌。因着复活,给早期信徒信心。而该团体便是由那些坚信耶稣从死里复活者所组成的。他们也得着圣灵。第一个团体是由相信的男女自然组成,他们接受圣灵的引导,深深委身于耶稣基督,就是神为拯救他们而将他从死人中复活过来的那位。这团体的成员因此有一定的特色,虽未特别有成文的规定。再者,这些成员都必须是受过洗的。
另一是教会的『范围』。教会最初的概念必然是信徒在某一地区的聚集所形成的地方性团体。连结地方性群体成为一个整体或身体的普世性教会的延伸概念,使后来的教会有继续发展的空间。这在新约期间已有了极佳的证明。它是地方性的延伸,即由地方团体概念延伸而成的。如果个别的个人可以作地区性的联合,那么地区性的团体当然也能做普世整体性的大结合。
无疑地,这一般性团体的观念,比诸旧约中以色列牢固的团体精神,是大为逊色的。但在个人与神交往的关系中,个人集结成的团体,却比个人的敬虔更加牢固。基督教会在新约中多次被整个地看作是真以色列人,这对新约所重视的团体坚固性乃得自旧约的背景一事,便得到进一步的支持。
由保罗广泛使用『在基督里』、『在灵里』的主题,从神学观点亦支持基督徒的团体性。不论『在基督里』这套语的严格意义为何,它的团体意义是不容置疑的。假如教会中的每一成员确实是『在基督里』,那么教会也必然如此。从保罗用身体、新娘、房屋(或殿)等来比喻信徒,也支持团体的概念。从这些隐喻(特别是身体和房屋)来看,每一成员间的彼此责任是应强调的。身体中不能缺少任何一部分;房屋若拆去一部分,全屋的架构必然削弱。在新约中对爱的教导方面,团体中彼此的共同责任尤为强调重点。基督教会是为了有一彼此之间爱的交流而存在的。
接下来我们要看团体中的『敬拜』。
新约中的某些地方虽有数处更多提到其他礼仪,却都以洗礼为入门之礼,也都遵行主餐。我们没理由相信在有些教会连一种圣礼都没有。洗礼的形式和所设之词,是为提醒教会在属灵生活中的主要基础何在。保罗比其他新约作者更多诠释圣礼神学。新约各处关于敬拜程序的记载,足以说明参加正常聚会的重要。在聚会中唱诗、公开读经、公祷等,都是一般程序。至于采用何种标准程序,则缺乏足够资料。有人在某些书信中发现,其中有融入早期基督徒诗歌的现象,也有人发现到一些礼仪的素材。但这两种意见的证据都不是结论性的。
有些资料记录了早期团体的实际运作。耶路撒冷教会的基督徒极愿以自己所有与人分享,只是到后期的资料中未再有这类情况清楚再现。这些资料就像保罗所搜集的,虽然都只是一些骨架,却仍有它的重要价值。
教会纪律在新约教训中有其坚定的立场。这种立场也应用在道德事务和教会敬拜礼仪的问题上。在哥林多教会的特殊情况中,纪律与灵恩的运用相连,尤其是说方言和预言。有记录显示,操练灵恩是勿庸置疑的,但这并不代表基督徒应该拥有一切恩赐。保罗对说方言的态度说明了一个原则,即方言除了合法外,更需要对大众有所造就。保罗并不定罪恩赐(恰好相反),但他看重在敬拜中的秩序。由这一点可知,一个圣灵带领的团体,必显出各样的属灵恩赐。
关于组织方面,在带领上显然没有一个统一性政策。即使在保罗所设立的教会中,也各具特色。哥林多教会以恩赐带领;腓立比、以弗所和革哩底教会,则较有组织。其间当然没有教阶制度存在。教会职位之存在,是为了维持秩序和教导。新约并未清楚显示,需有一个人负责某一个团体。这种结构松散的观点,是为了保守教会的身体功能,有基督自己为教会的头。
新约中所反映出的各种教会职份,其中包括使徒、长老(监督)、执事、传福音的、牧师和先知。这些职份反映了基督徒团体中所要求履行的多方面职事。他们从事有权威性的教导、向外传福音、有秩序的管理,以及先知性的宣告等事项。不过,在这一切事上,负责督导工作的乃是圣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