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书信
身体复活
关于来生的情形,保罗讲到的较多,但有些问题他也没有解答,尤其是对复活后的身体。关于这类问题,首先我们应注意他相信信徒复活的证据何在;建立他这样信念的,有好几段经文。
首先我们思想腓三 2Of.:『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并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从天上降临。他……将我们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和他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这段话中,有两个重点。一是讲到在耶稣再临时的改变,一是最后他们的身体要像复活耶稣的身体。信徒的复活身体和耶稣的复活身体之紧密关联,是了解保罗对此教训的关键。无论怎样,我们必须注意他不是指主的血肉之体被高举。这导致很多学者争论,说他不相信这一点。应该是说,耶稣的属天身体才是『荣耀』的组成。不过,因为在文法上用来形容将来身体的『荣耀』之词,和形容我们现今身体之『卑贱』的所有格名词相同,所以这卑贱不可能是指身体的形状,而是指性质,因此这荣耀也必指身体的性质而言。因而这话既不是指主的实体,也不是指信徒的实体了(复活后的)。
在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保罗有对复活的完全讨论,其间再次把基督的复活连于信徒的复活。该章前半部,旨在确立基督复活的事实,并指出假如基督没有复活,则基督徒的信仰就极为可怜了(参林前十五17)。后半部讨论很多不同问题,总结为:『死人怎样复活?带著什么身体来呢?』(35节)保罗的回答,带我们进入两个主要的范畴:种子的比喻和亚当--基督的比较。因这章的前半部用亚当的类比,也在罗马书五章引用,所以我们先讨论后半部。
亚当--基督的类比,在阐明复活身体时的解释,同样是牵涉到基督的位格与工作两方面(见上册,页398ff.)。林前十五
22,保罗说:『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有些人据此而支持宇宙复活得生的说法。在下文详论复活的范围一段中,将作进一步解释,现今我们所注意是,在复活基督生命与信者生命之间必有一定的关联。经文中看复活基督乃『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O,23),是对信徒将来的一种保证。
当保罗在林前十五45再次提到亚当--基督相似之处时,作了两者间重要的区分,他称首先的亚当是『活的魂』(原文直译),而末后的亚当是『叫人活的灵』。虽有人以为保罗乃附和
Philo。以末后亚当之基督指『天人』,但事实上 Philo 的天人是指首先的人,而非末后的人。哥林多信徒亦可能受了philo 观念的错误影响而有这种想法,因而保罗针对这点予以纠正。这样的解释似乎更为合理:保罗的启示直接从旧约而来,他企盼人们注意到属亚当和属基督的人,两者间在灵性潜能上有本质上的不同。接受生命与赐生命者,是极为不同的。
称基督是赐生命的『灵』,并非意味复活的基督是没有躯体的。这在认识信徒复活的身躯上,很重要。假如基督能赐与生命(即使之复活),他也就能赐与人类像他自己所拥有的同样生命。讲到未后的亚当,基督是所有人类能拥有圣灵最高尺度的代表。我们所认识的亚当和基督间的不同,并无实际形体上的不同。亚当和基督,实际上都被描绘成『一个人』。
第二个主题,在林前十五35-44种子的比喻。保罗在此企图回答人们对复活之死者有怎样身躯的问题。在讨论此问题时,必须先研究希腊对复活身躯所持的怀疑主义。保罗用种子的比喻,可能是专为回答刚潜入教会的怀疑主义。这种子比喻得以成立的唯一理由是:这是神的能力,使死的东西能再复生。这不仅是一个比喻,它说明了新的生命不只是旧生命的再版,而是超过旧生命的。人若没有看过死去植物的种子再生,就无法测知种子中蕴含有无限更荣美潜藏的生命。保罗认为,复活身躯虽承续于今生血肉之躯,但也是经过改变了的身躯。保罗的结论无可避免的是:它是某种荣耀的身体,但也和现今血肉之躯直接有关。从他观点更进一层,他认为每一类种子都具有它自己的形体(38节),这意思是说:种子和长成的植物之间,有其必然相连的关系。一粒小麦种子绝不会长成一棵大麦。如此,保罗延伸到自然世界中,无论是动物世界或天上的形体。他解释说,按照神的大能,必给予被造一个合适的形体。
使徒应用此理,乃称死人是被复活成『不朽坏的』(42节)、『荣耀的』和『强壮的』( 43节)。他成为『灵性的身体』(44节)。因为『血肉之体』不能承受神的国(5O节),这样的改变是必须的。唯有不朽的才能承受不朽的国。保罗看从朽坏之实体到不朽坏之实体间的变化是持续无间的,这似令人产生疑问。但从上文所提『灵性的身体』,已清楚说明他是直接从『血气的身体』而来(44节)。两者都用『身体』一词,所称『灵性的』(pneumatikon)明显是指那与。『天然的』(psychikon)完全不同的实体了。我们对复活身体的认识,必须视它是『有血肉之身体』。虽有人辩称,保罗是否企图排除对『有血肉之身体』的想法,因他曾以sarkikon来称之,而不用自然的psychikon之躯称之。即便如此,保罗说这话的真正目的,是说我们现在天然的身体,将要复活成一灵性的身体。
另一有关我们主题的重要经文,在罗八 11:『叫耶稣从死里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心里,那叫基督耶稣从死里复活的,也必藉着住在你们心里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这是对我们现有身体必有某些改变的另一保证。有人认为,这段经文完全不是指将来情况说的,而应解释为现今基督徒的经验。虽然这里含有一些这样的意义在,但基督的复活和我们必朽身体的复活之间的紧密关系,我们切不可弄混。而且,从上下文来看也并不是不能发现某些原则是适用于身体复活的,即使这段经文的主旨不一定在此。内住的圣灵是最明显的,透过他的工作,一切复苏、更新的过程,都由他完成了。这不仅是今世的生命,在一切赐生命和改变的过程里,圣灵的力量都是最主要的因素。加六8,保罗讲到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和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的对照讲述。因而,从整个必朽到不朽的过程,圣灵的力量是绝对不可少的力量。
我们现在的着重点是最难解的林后五 1-1O。这可由林后四14所表达的信念于以清楚解释『自己知道,那叫主耶稣复活的,也必叫我们与耶稣一同复活,并且叫我们与你们一同站在他面前』。和罗八
11所述的极为相似。在哥林多后书五章,保罗讲到当我们『地上的帐棚』被拆毁了(亦即肉身死了)以后所发生的情况,他断言,『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1节)。
这句话可解释为指个人或团体。一般认为,『房屋』即基督徒复活的身躯,是一个人的灵魂在死后或主再临时所居住的处所。因『房屋』一词是当时希腊文学中常用的词(参Phio,de praem.12O;de som.1.122),有些人认为,保罗是受这些希腊思想的影响。
这看法在讨论保罗神学有关过渡时期的论题时,成为引发厉害争辩的主要关键(见下文)。其他讲到非人手所造的房屋,有『类专门术语』的意思,指一共同团体的涵意。在可十四58,记『我们听见他说,……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虽听见的人误会耶稣的意思,但无疑耶稣是想到那『在基督里(共同的)身体』(即他的教会)。类似的话语,可能出现在司提反所指新的殿一语中(徒七
48f.)。若林后五 1也是相同的概念,那么保罗的意思就是要确认那些在基督里的,主已为他们备有另一座『房屋』了。他们在信主时,已穿上了基督,当拆去地上的帐棚时,并不能影响他们一起已进入基督的身体里。像这样,『地上的帐棚』必亦属一团体性的,是所有在亚当里的人拥有的了。人们至今仍劳苦叹息,是因受这地上帐棚的限制。但我们在基督里的,是一直企盼天上来的房屋,像穿上衣服一样(林后五2)。
同段另一引人深思的是第 3节的『赤身』( gymnos)。人们通常解释作不具形体的灵,因而认为这是一种在过渡时期中不具形体存在的意义(见下文讨论)。 今我们所关切的,是要正确了解保罗的思想,亦即把gymnos作这样翻译,是否正确妥当?再者,人们太注意所谓的希腊背景,而忽略了其希伯来背景。旧约里,在神的审判中,这『赤身』常与『羞耻』连用(参结十六
37,39;廿三 26,29)。因而此处必须看作是伦理上的意义,这在新约其他记录中也有支持的例证(参罗十 11;约壹二 28)。『穿上』(endyo)的意念,则是指信徒接受审判时,在基督里所具有的身分(见下文)。
哥林多后书五章所显示之第三要素,是圣灵工作与保罗末世思想的明显关联。圣灵被赐给我们,作为『担保人(保证)』(arrabon,林后五 5)。这和圣灵在信徒复活中的重大关系紧接密合。从arrabon具有样本的意思来看,它含有用来保证以后产品品质必与之相同的意思。那么保罗的话必是说,圣灵现今是一种对生命的保证,保证现今这必朽的必在将来穿上那不朽的。
我们接下来考虑的是,保罗是否有任何与复活身体不同的想法,像希腊人对灵魂不朽的观念;在保罗以后的作品中有足够的资料,只是有些解经家用灵意解经的方式,把它解成保罗拥有希腊的看法。然而,无论如何,当保罗讲到不朽时,他从来不是指人灵魂的不朽。他在提前六
16清楚说,唯有神是不朽的。对希腊人而言,一个人的死是他的灵魂从被囚的房屋(即身体)中被释放出来。但对保罗而言,不朽乃是神所赐的礼物。从保罗的整个教训来看,那些认为保罗拥有希腊对人死后生命的看法,自然是要被摒弃的了。
关于所谓保罗对复活身体教导的发展,需作某些解释。不同的学者声称,保罗有四个阶段的进展。(1)犹太的末世信仰,以为死者进入坟墓是怎样的样式,复活时也是怎样。这似是从帖撒罗尼迦前书看出的。(2)属灵末世论的开始,他相信在复活的那一刻,圣灵将带来某种改变。这似是从哥林多前书看出的。(3)在人死的那一刻,带来一种戏剧性的转变。这似是根据林后五
1-8,相信信徒死后的身躯已预备在天上。(4)身体的改变在信徒的今生身上已经开始。这似是根据林后三 18及四 17而来。
在决定支持以上四种理论之一前,我们必须看这种发展的结果是否为最佳的诠释。我们认为,只有在每一个新阶段包含并超越前一阶段的情形下,该发展才是真实的。但是,在保罗这么多复杂的资料中,要选择其中之一作为定论,未免失之草率。保罗表达他的看见,都是用一般最通俗的辞汇用语。事实上,倘若我们认为他是以不同的形式表达他的观点,虽然各有不同的强调,彼此间却完全没有自相矛盾,岂不是更合理吗?再者,在写作哥林多前书与哥林多后书这两封书信之间这短短的时间中,保罗不可能这么快改变他的看法。另一不能接受的理由是,被称为是保罗最早期作品的帖撒罗尼迦前书,和耶稣的教训极为相近,到了后期的思想却变成对耶稣教训的修正。这实在是不可思议,我们没有理由这样想。
我们仔细比对帖前四 13ff.和哥林多前书十五章与哥林多后书四、五章后发现,保罗的末世观并没有在基础上有什么改变。倡导保罗理论发展学说的,是由于混淆了现今在信者身上所发生的复活实效和死后形体身躯的复活。事实上,保罗的思想同时包含了这两种情况。
我们的总结考量,旨在决定信徒复活的范畴。我们先从林前十五22之『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开始,这是必须的。从字面看,这话似指不止是一种普遍的复活,且是普遍的救恩。这『众人』的字眼,与同节中『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的『众人』相同。这两句话,无论如何是说到所有『在亚当里』的都将死亡,而『在基督里』的也都将复活。保罗乃是在断言,『在运作的范围中,是其效果改变(modus
operandi)之普遍性,而非其法律原则之普遍性』。重点不在『众人』两字本身,而是这众人必须是『在基督』或『在亚当』里者;众人两字是无法独存的。以上话语,除了适用于信徒的作用外,并未告知身躯复活的范畴如何,亦不能据此作一普遍救恩的教导。同段中有『各人是按自己的次序(tagma)复活』字样(23节),有人据此以为有分两个阶段的复活。但既然基督本身已是一次的复活,那么复活的圣徒已是另一次的复活了。我们无法接受这话是指基督复活后,再有信徒复活两个层次。
在研讨现在这个主题时,不能不探讨保罗在帖前四13-18所说的,那活着等到主再来之人,要与死而复活者一起在空中与主相遇(详见下文)。照这记载,是否意味着存留的人也要像从死里复活者一样,同样有复活的身体;照保罗的看法,这似乎并无困难。这段经文的重点,不在于复活身躯的性质,而是存留者与复活者间的关系。帖撒罗尼迦信徒惧怕在主再来时,已死的人将不能再见到主的种种难题,保罗告诉他们,死者与活者都将无有轩轾。我们认为,保罗主张众人均将拥有一个同样的复活身躯,包括那些被提的人立即改变在内。保罗所强调的,是他们『要和主永远同在』(17节),却未对他们的情况作进一步的说明。除了在林前十五23的两个层次复活外,再没有其他说明。
腓三1O-14,保罗所表达个人对未来的向往,已必须稍加讨论。究竟他所说『或者(ei
pos)我也得以从死里复活』(11节)是什么意思?有人解释这是特别为殉道者保留的复活。可是在腓三 2O-21保罗主张,在主再来时每一个人都要改变形状,并不分是否为殉道者。显然地,殉道者并无特殊的复活。又有人解释说,这是保罗盼望自己能存活到主再来。但我们同样找不到支持的根据,尤其在腓立比书一章中,他十分清楚交待,他已预备好离世与基督同在了。
假如 ei
pos是『眼见将得』复活之意,那么这整句的意思就可能是使徒表达他对基督徒信仰的认识,亦即基督徒信仰的进展,必与其实际生活相符合。这说法在他所有书信中都有充份的依据,但是我们无法凭此就认为,保罗相信信徒得到复活是端赖其自身的努力。腓立比书所显明的,只是全图画的某一面,对全面的评估,必须参照其他教义方可(如因信称义等)。
过渡时期
在讨论有关这方面的教导前,会产生两大关系密切的前提:第一是保罗说了什么,使人认为人死后到基督再来的复活之间有一中间的过渡地带存在;第二是,在那个时期,保罗是否赞同『灵魂睡了』的观念;这种情形长被用来和睡的经验相比较,说明灵魂处在一种无意识的状态。这一点,我们必须立刻否认,因为保罗从未正面讨论过这些问题。比起谈论人死后情况如何,保罗更多注意到复活时的种种情况。当然,也有一些经文指出他的思想方式。
我们再回到林后五1f,我们在上一段已作了讨论,但因它是保罗对中间过渡时期教训的主要根据,不得不再作进一步的讨论。第8节是他最重要的话:『我们坦然无惧,是更愿意离开身体与主同住』。最旱时期,有人假设『离开身体』即与过渡时期有关。现代也有多数解经者赞成这种说法。但我们可以清楚看出,保罗在此的目的乃是不愿让读者以为他们死后就将与基督分离。在罗八
38f.明白说明,死不能使人与神隔绝。在本段经文中的『与主同在』,是一种紧随『离开身体』而来的气势。从这样的了解,可知所谓过渡时期,若不是看它有主的同在,就不能是正确的看法。
有人问:林后五 lff.是否悉为指中间过渡时期的语句?我们的回答是:所谓『离开身体』只能解作『离开必朽者的团体』之意。在此情况下,『与主同在』,则是指属灵生命的情况,而未指出身体的情况若何!
另一论及过渡时期的话在腓一23,它表达了保罗心中的为难:『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这是好得无比』。再一次我们不能否认,保罗并不认为在离世(即死)和与主同在之间有间隔存在。他对过渡时期的概念,是他对与主同在完全意识到的存在情态。
对于保罗怎样看信徒从死到主再来之间的情况,无论如何还是有很多不同的意见。它们有几种可能:(1)信徒以不具形体之灵存在,一直等候复活才得荣耀而永存的身躯。(2)死时得着一个『暂时』的身体,等主再来时将换成复活荣耀的身体。这种看法包括了经历两个层次的复活之身体。(3)修正上一主张,认为信徒在死时即得着完全的复活身躯。不信者要到主再来时才复活。(4)另一看法谓:死后即进入无意识状态,直到复活再起时才得着荣耀的身体。
假如保罗主张基督徒死后以脱离肉体的状态存在,我们实在无法决定保罗的看法属那一种。但事实上,若把哥林多后书五章摆在一边,则保罗书信中并无这种脱离肉体存在的特别根据。当然,同样也没有证明绝无这种存在的根据。它们只提供了同样的资料,证明死后能完全有意识地与基督同在。
第二种假设两个阶段的不同身体,令人无法想像,因为这会贬低主再来时得完全复活身躯的意义。假如暂时的身躯已属完整之身躯,就无须再有第二个身躯了。有些理论主张,在天上已经为信徒预备了天上身躯的栈房,但这也不合保罗的想法。这想法是试图解释不需有两个身躯而作的中间状态之存在的理由。但这理论并没解答主要的问题。
第三种认为,死时立即得到完全的复活身体,似把保罗对各种复活的进程一下子都包括进去了。除非其间有不同的时间意识,否则就无法将它看作一个单独的事件。
第四种看法主张灵魂沉睡,我们更需特别明辨(尤其是Cullmann的强烈主张)。首先,保罗讲到沉睡时的『睡』字是koimaomai,是间约时期惯用的词,指死亡而言。它并不一定是指无意识状态。这辞保罗虽曾在帖前四13,
14,15;林前七 39;十一 3O;十五 6, 18,2O, 51 用过,但他更常用来指死的字则是apothnesko。他用这字来比喻睡是有特别涵意存在所引用之经文中的。
我们注意到经文中,除了有几节不是论末世之事外,其余的都是。在林前十五18,保罗特别想到那些在基督里已睡了的人。在林前十一 3O和帖前四 13 二处,动词用的是现在式,他宣称这是一种睡的持续状况,而非单独的事件。在这两节经文中,他可能是想到无数不断死去的人,而非灵魂的持续沉睡。在帖前四14-15,讲到那些已死去的信徒,在与那存留到主再来之人的比较时,用了『那些已经睡了的人』字眼。在林前十五2O讲到基督,同样用了『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在林前十五51,他宣称他们不是都要『睡觉』,乃是都要改变。
那么,保罗用『睡』来比喻死的意义究竟何在?他是否暗示在复活前有一种灵魂沉睡的状态;他用睡字并不足奇,但在当时,这字并不代表无意识的状态。我们没理由认为,保罗相信死去信徒在复活前必先经过一段无意识之阶段。这种想法,和他在腓一23(与基督同在)与林后五8(与主同在)清楚的表达互相冲突。这些陈述说明了与主同在是一种有知觉的情态,这也必影响每一个主张灵魂沉睡理论的解经方式。保罗的教训和耶稣对在十架上悔改的强盗所说的话是一致的(路廿三
43,并注意路十六 22f.财主与拉撒路的故事,以及启六11殉道者在祭坛下的呼叫)。
新约关于死后生命的教训产生问题,部分原因起于从死到主再来之间时间相隔的问题。Cullmann坚称死后的『时间意识』有所不同。假若他的认识正确,那么我们就不能以今世的时间来衡量其间的间隔了。从神看千年如一日,一日如千年的时间观来看,似乎并无所谓的间隔,因此信徒死的时候,就立即进入了再临的复活;所以,事实上,以时间意识之不同来解释,是有其可能的。但这种经验没有人真正经历过,因此我们对问题的结论是:除了认为信徒死后就进入与基督同在外,我们对保罗的观念没有更相近的解释了。超过这个范畴,就纯属臆测了。
关于不义之人的复活,保罗显然没讲什么实际的情形。不过,我们也不可因此就推论说他排除这个观念。这可能是受他所说所有的人都要受审判之信念的影响,但这种可能性也仅限于个别的审判上。事实上,保罗没有特别说到恶人的境遇。他在提后四 1说到,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前,虽未明说到两者的实况,却含有已假定两者都要复活的思想。我们可以这么说:他先入为主的观念,不是想到两者的最后命运,而是关切信徒死后所拥有的是什么。
对死亡的态度
在此必须局限死的意义于仅指肉身的死。以上所说显示了使徒对死的乐观。他认为,由罪而来的死(林前十五
55-56)已藉基督的死除去它的毒钩。这种乐观的看法,是基于死乃国罪才进入世界而临到众人(罗五 12ff.),如今却被基督有效地解除了。保罗不再视死如仇敌般可怖,而是成了进入另一个更丰盛生命的转折点。保罗自身的经历,支持这个主张。他曾一直活在死亡威胁的阴影之下(林前十五31;林后一8;十一23ff.)。他能冷静地考虑自己要选择与主同在,还是仍在肉身活着(腓一19ff.)。他已成为一个全然制服了死的可怖的见证人。
死是一种审判的观念,亦需作些考量。在林前十一3O保罗解释那些存随便轻忽的态度领受主餐之人的结果,说:『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息病的,死的也不少(死原文作睡)』。这显出,他承认人若遇更审慎的生活,这患病和死亡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只是这段经文,关系死的道理是很复杂的。可能它含有训诫式的评估,就像亚拿尼亚、撒非拉致死的意义(徒五章)。在很多例子中保罗用『死』一字的意义,是属灵的涵意,如神因罪所作的审判等(弗二1;西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