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录
在本卷的结论部分,审判达到了最高潮。讲到千禧年国度,就无法避免谈到年代的问题了,这将在下文讨论。我们现要规定自己只在此谈最后审判日的性质。无可否认的,全卷都在指述神与黑暗势力的交战,以及后者的最后瓦解。敌对的因素特别是指敌基督者。基督里一切的真实,遭遇了膺货。群魔在世代结束全然覆没之前,被描述为作最后的困兽之斗。那审判的来临,不只是对人,也延及恶魔和它的众使者。这是可理解的,正义终将全然显明。
我们先看在致七教会的书信中所反映出来强烈的报赏意义(启二;三章)。每一教会的情况都受到评估,并依此而作再度的保证和警告。信中五次提到『我知道你的行为』。他们中间得胜的,有特别的奖赏。但同时也有无数的警告。那忠信的,将得着『生命的冠冕』(启二10)。作假教训的(尼哥拉一党),有直接的报应(即『用我口中的剑,攻击他们』,启二16)。那些作不道德事情的(如耶洗别),将面对苦难和死亡(启二
22)。忠诚的信徒将照他们应得的报赏报答他们(启二 23)。非拉铁非的教会被警告,要持守所有的,免得被人夺去冠冕(启三11)。老底嘉教会将从基督口中被吐出去(启三16)。全书褒贬杂陈,但未提最后审判。
对所有教会的各种应许信息,可概括下列几种:以弗所教会得吃生命树的果子(二 7);士每拿教会不受第二次死的害(二 11);别迦摩有隐藏的吗哪,一块白石和一个新名(二 17);推雅推喇有制伏列国的权柄和晨星(二 26-28);撒狄将有神的名和新耶路撒冷城的名写在他上面(三
12);老底嘉将有权柄与基督同坐宝座(三 21)。这里并没有一种清楚的模式。所用的比喻有些要在将来才实现。最令人惊奇的是给撒狄的信息,似与救恩有关;但即使是说到在最后才能完成,但现在已开始应验了。主要的信息是:信徒现在所经历的,和未来的情况有直接的关系。
启示录中所展露的景象,总离不开审判的主题。祭坛下殉道者的呼喊,是要求审判、复仇(六 9,10)。审判行动的迟滞,正是将来审判巅峰的前奏。七印、七号、七碗着重的焦点都在审判,且显为最后审判的又一初步行动。其中有的指出神的忿怒(如六
16;十一 18;十四 1O;十六 19;十九15)就是审判之日的临近。巴比伦与大淫妇受审判的描绘(十八章)是最后结局的前奏。因此,我们要在这种背景下来探讨启示录廿章。
大审判的背景是白色大宝座(廿 11),是在天地消失以后设立的,它所在的位置倒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所有的审判都根据书上所记的一切言行(廿 12)。这些书卷与生命册不同,是记载各人行为的。
从这段经文中明白显出,信与不信的区别在乎他们的名字是否记在生命册上。换句话说,不信的人受审判是因他们的名字不在生命册上,而信者能得救也是根据生命册上所记的名字,但赏赐则根据其他书卷上的记录。至于那些将基督的审判台与白色大宝座划分为二的学者,自然将信者也受最后审判排除在外了。
我们需注意,在这个启示里是神来审判,基督也执行审判的功能,特别是在十九 11ff.清楚的表达。在这卷书的结论里,确保基督必定再来,『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廿二12)。住在城的和住在城外的,最终会有一清楚的分野线(廿二
14,15)。
国度结局补述
我们讨论耶稣对天国的教训时,已看到了现今与未来的重叠概念(见上册,页
5O7ff.)。我们看到耶稣在他门徒中首次提到天国,也多次提到天国的完全建立是在未来。我们现在所关切的,是要指出未来方面的事件会在现今世代结束时达到巅峰。
我们对天国主题的诠释,会受到我们对千禧年了解的影响(见下段)。不过,我们暂且假定天国的福音和恩典的福音没有分别,而天国纵使不是指教会,在现今世代里仍是个实体,那么我们就需注意到属于末世的种种迹象。我们将特别集中检讨启示录这卷书。
首先自然会看大灾难。它是符类福音启示文学部分中强而有力的预言(太廿四;可十三;路廿一章)。约翰不仅在十六33提到,且确证基督已胜过世界,我们不必恐惧灾难临头。只有在启六 12-17;七 13-14;十二 17;十三 7提到大灾难的特别时期,且描写成『大灾难』,虽然为时不长,却是相当严重的。我们的主要难处是:谁会经历这场大灾难?从耶稣预言他门徒将面临灾难的事实看来,自然会猜想这个预言涵慨整个未来到基督再临的时期。若然,则必包括了启示录中的大灾难,因那里的灾难与这些灾难同类,只是更加厉害罢了。
没有什么地方暗示,有什么人会免于这场灾难。换句话说,对于基督徒会在大灾难前被提,或说只有犹太人而非基督徒要经过大灾难的各种说法,都没有什么经文支持。这两者都是依据对启示录四一十九章的记载与大灾难有关的观点,认为是紧接圣徒被提后发生的。基于这种看法,启示录一-一三章是指被提教会的状况。不过,这学说有其弱点,新约里找不到一处提到基督徒会在影响犹太人的大灾难前被提的说法。我们不能说马太福音廿四章或启示录三-十九章专门是对犹太人讲的。因为这两处经文明明也包含跟随基督的人在内。我们似乎没有足够根据,说大灾难会在基督再临以后才发生。
启示录一连串关于审判的异象,是为强化羔羊再临前与撒但的战争。我们无须详细探讨不同的灾祸细节,这些只是为表明神的大能战胜仇敌。它是对世人最后审判的展示,一切的人都要在审判之日对他们所行的作个交待。这也表明了神国在这世界中的最后胜利。
关于藉着犹太人向他们的同胞传天国福音(不是恩典的福音)的特殊机会的说法,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因为新约声明了只有一个福音,就是神藉耶稣基督而成就之恩典的福音。恩典时期不是终于被提,而是结束于耶稣的再临。耶稣基督再临不仅是有权作王,也是被公认为王。
千禧年的补述
探讨现世代的未来命运,许多新终注释家都以千禧年国度为中心点,或说基督统治一千年。由于这观点只有在启廿1-1O提到,新约其他部分都没说过,故而需要以审慎的态度来处理。我们需记得,这段经节是一种象征背景,也就是说不能迳以这段经文作非象征性的诠释。事实上,千禧年所引发的问题是:我们应否从字面上来解释?这里有三项主要的可能。
(1)从字面上解释,以基督在大灾难后率众圣徒一同回来,在地上建立他的国度,为期一千年。他将统治以色列复兴的国家。这种看法属于前千福年派。
(2)也是从字面解释,但认为基督再来是在千禧年之后,也就是福音传遍天下的时候。这是后千禧年派的解释。
(3)从灵意和象征方面解释,以启示录廿章为对基督得胜的肯定。这看法不强调一千年的时间,而看作是从升天到基督再来之间的时期。这种以基督再来为这世代结束的看法,与第二种相近,一般称之为无千禧年派。
我们需注意这三种看法,第一种从字面的解释,不仅与实际时间有关,也与实在建立的国度有关,也就是指政治上的。另一种看法则完全不管将来的国度,且认为基督的再临已经实现。
为了正确评估启示录廿章的神学意义,我们需认清这种局限于弥赛亚统治的意念,是当时犹太教的想法(以诺书九一及九三章;所罗门诗篇十七-十八章;以斯拉启示录七28ff.;十二34)。犹太人的弥赛亚盼望主要集中于民族性的渴望,特别是以斯拉和巴录的启示录,在描叙未来弥赛亚国度的喜乐时,都使用物质上的词汇:如土地丰收、不劳可获等(参巴录启示录廿九1-8)。这些本质上都是理想化,指向一个比现在更完全更超越的新存在混合体。在我们的目标里还有一个有趣的问题,即以斯拉和巴录两位都将复活置于弥赛亚统治的结束时期。不过,犹太人的千禧年主义并未给新约教训带来多少亮光,因为后者不像前者,它并不关切在未来是否有一个全新的开始。在基督里,未来已肇始。
启示录廿章有些特色可概述如次:(1)撒但被捆绑一千年,它欺骗的权力被剥夺了。显然,这里说的捆绑不能照字面解释,因所有物质的锁链都不足以捆绑有权能的灵物。这捆绑以后接着是它被释放。(2)首次复活所描绘的是未向兽敬拜的殉道者。他们将与基督同享王权一千年。他们也被描写为祭司。但并没有资料说明基督如何统治。(3)撒但暂时被释于后,便召集它的跟随者攻击弥赛亚国度,却彻底被击败,被扔到火湖里去。只有在这些事件之后,才记录到新天新地的景况。
我们主要的问题是:是否这段经文要求假定未来必有一个实际一千年的千禧年国度。无可置疑的,基督有某种方式的统治。事实上,新约中有支持这说法的经文(见林前十五25;提后二12)。不过,难题在于这是在基督再临之前或之后;如果启示录这卷书是依时序而写的,我们便不能否认千禧年是随着再临而来的(不管时间是长是短)。但我们很难说,这卷书一定是照时间顺序写的。实际上,我们不可能从整卷书中找出时间的顺序,因此我们不能不审慎地来处理、解释这段经文。
当耶稣的七十个门徒作工回来时,耶稣对他们说,他曾见撒但从天上坠落,像闪电一般(路十18),并且给他们权柄,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这很像启廿1-3。现在这世代,撒但的能力是被限制了。它可以试图欺骗基督徒,却无法终究得逞。它『暂时』被释放,和末期的大灾难同时,那时它正透过它的代理人敌基督,向神做最后的反抗。我们曾探讨过第一次的复活,并建议最好是作灵意解,也认为启示录廿章并非说只有殉道者才与基督同掌王权。
从以上字面诠释所面对的解经难题看来,以灵意来诠释千禧年比较行得通,特别是对那些假定基督再临有两个阶段的人来说(即『被提』时的秘密再临,与大灾难后的公开再临),以及对复活与审判持不同看法的人来说,则更是如此。他们的本意无疑是为了澄清问题,但事实上却更增加困扰,从新约其他地方更难找到支持。我们当前的工作是,不将经文没有的涵意掺入其中。
为这缘故,我们必须向视千禧年是天国而非神国的看法挑战。前面曾提到『天国』只出现于马太福音(见上册,页498ff.),却也偶尔使用『神国』。故此,这两者不能列于对立的地位,也不能视前者为政治性的,只关系复兴的以色列,而后者则被看作是属灵的。这种二分法不适用于新约。而且,耶稣无疑从未作这样的划分。试图看千禧年国度为政治性的,是件严重的事,因新约从未显示耶稣以政治性复兴的以色列为目标。再者,从天国的世代里试图脱离恩典的世代,就如前者与十字架福音无关一般,因而使福音的价值受到限制,且远离了使徒的中心教训。
那么,似乎以神国和天国并无区分是更有道理了;两者都与恩典世代有关。也就是说,只有一个福音,不是两个。也就是说,基督掌王权在现今世代中虽然只有信者承认,但在将来末世时世界将公认他的统治权。在基督的权能与荣耀显现时,万膝都要向他跪拜,称他为主(腓二9-11)。不管我们如何诠释千禧年国度,所有相信基督再来审判的人,都同意这最终的事件(无论是实质上或时间上)。
至于如何达成千禧年的国度,圣经并没有清楚的交待。若说在今世福音像酵在面团里一般渗透进入社会(参太十三33),直到千禧年国度的肇始,这又与其他天国比喻的道理相冲突,因这些比喻并没有预见到基督在今世内就得到普世性的接受。但这并不是说,基督徒的恩典理想对世俗社会毫无影响,乃是说新约并未提及这世界会在圣灵的工作下使福音全面得胜而享受到一段黄金的时期。
保罗书信中有没有支持千禧年的观点呢?有人认为,林前十五22-25含有中间过渡时期意味,因为在提到基督这初熟的果子后,保罗说:『以后(epeita)在他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再后(eita)末期到了……』。他们认为,这句话中用的副词是指一件事的结果;此处,他的再来便是与结局划分开来的分界点。这种主张也援用『按着自己的次序』(tagma)的话来作支持。而所谓的中间过渡时期,便说是指基督的国度,而终局则是他将国度交给神的时候。Eita的意思是指向一种结果,这点无人争论,但没有必要认为一定是指再来与结局之间的一段延伸时期。这过渡时期可能是一段很短暂的时间,而从再来到结局也可能是非常接近的。
许多评论家都认为,保罗在此有千禧年的意思。林前十五 25提到基督将仇敌都毁灭了,就把国交与父神,他们便认为千禧年国是政治性的。『按着自己的次序』的话,并不含有三种复活的意思:基督的复活,和信徒的第一和第二次复活;因为区别之处好像只在基督为初熟的果子和后来那些跟随他的人之间。我们需注意,林前十五51-58并没有支持从降临到终局之间有个过渡时期的意思,因为义者的复活即发生于国度建立之时。再者,保罗在这样经文中是说到神的国,而不是天国。
同样的,有人认为帖后一5-12也有千禧年的观点。这是基于对历史背景有问题的评估。帖撒罗尼迦人并不关切复活的事实,也不关切信徒是否在基督降临中有份。他们只关心死去的人是否比活着的人吃亏。
我们可以下结论说:保罗并未特别支持一个未来在地上千禧年国度的概念。虽然稍有些资料可以间接而勉强地用来支持该概念,但这些资料并不一定非作如此诠释不可。由于同样的说法也可用在福音书和使徒行传,因此我们需再看新约其他部分是否有其他的支持之处。我们的答案是否定的。甚至彼后三8也提到『千年』(是在启示录之外唯一提到的地方),却没有一点指字面上千禧年的意思。这些都将启示录廿章孤立于新约其他部分之外,也为解经家引发了不少难题。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似乎不可能在新约其他部分和这段难解的经节上建构一个完整的体系。我们最多只能做到使这种诠释反驳另一种解释,以及决定最好的方式是作字面解或灵意解罢了。然而,无论如何,这千禧年的暂时性质却是应予肯定的。这就使那些以千禧年为人类历史中所谓七个时期的终结时期的人士,不得不谨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