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约之间历史发展与新约背景
从尼希米的时代(主前五世纪下半叶) , 至主耶稣出生(1 约主前五
年)这四百多年的岁月,通称「两约之间」。期间,巴勒斯坦与地中
海沿岸其他地区经历了许多变化,无论是政治、社会与宗教方面,都
跟以前大不相同。若要明白新约圣经,必须掌握两约之间多方面的历
史发展。
朝代兴替
主前五三八年波斯王古列打败巴比伦後,犹太人便归波斯管辖;在波
斯温和的政策下,部分百姓得以从被掳之地重返故土,而波斯帝国的
国际语言亚兰文也成了巴勒斯坦犹太人的日用语。
不过,随著亚历山大大帝所向披靡的征伐,波斯帝国也难逃沦亡厄运
,犹太人自此亦深受希腊文化的冲击。亚历山大英年早逝(主前三二
三年)後,疆土由几位将领争夺、瓜分。当中,与犹太人命运息息相
关的是建都於埃及亚历山太城的多利买王朝,以及盘据叙利亚的西流
古王朝。起初统治巴勒斯坦的多利买王朝采用怀柔政策;旧约圣经的
希腊文七十士译本,相传就是多利买二世谕令筹措翻译的。很可惜,
於主前一九八年,巴勒斯坦易手;新统治者(西流古王)为了对抗多
利买王朝与西方新兴的势力──罗马,力图以希腊文化统一国家,巩
固内政。主前一六七年,西流古王朝的安提阿古四世(号称依比芬尼
)甚至毁灭犹太人的圣经、禁守摩西律例,强迫犹太人全盘希腊化,
并在耶路撒冷的圣殿内设坛祭祀希腊神只!(多利买、西流古王朝的
争斗,见但11章经文及注)
因著安提阿古四世的压迫,犹太人终於揭竿起义,在祭司马提亚与其
五子的领导下,成功地推翻叙利亚的统治,日後更取得独立,与罗马
结盟,由马提亚的子孙(通称玛加比家族)世袭统治。这些首领(今
称哈斯摩宁王朝)後来独揽大权,身兼君王与大祭司之职,更日趋希
腊化,虽可扩张领士(囊括撒玛利亚和加利利等地),但渐受敬虔人
士所唾骂。不仅如此,到了主前六十年代,更有兄弟阋墙的情形,终
导致罗马将军庞培於主前六十三年插手干预这内哄,挥军攻入耶路撒
冷。从此,巴勒斯坦归入罗马帝国的版图,隶属叙利亚省。
罗马统治
主前三十年左右,经过廿多年的内战之後,罗马政权终告稳定,由奥
克他温(亦即该撒亚古士督)统治全国。在他和跟著多位罗马皇帝(
提庇留、加利古勒、革老丢、尼禄)的治下,罗马帝国相当安定。为
了维持境内太平,罗马帝国采用了行省制度,有些省分由罗马元老院
管理,另一些则隶属罗马皇帝,二者分别派有方伯和使节(或巡抚)
掌管(见路2:2注; 徒13:7注) 。 与此同时,罗马政府也尽量任用当地
人来驾驭子民;以巴勒斯坦来说,以土买人希律获准称王达四十年之
久;而在他死後,他的版图也有他的子孙承继,任王、潘王或分封王
不等。只是当这些人表现欠佳或後继无人时,罗马政府便要干预,另
派罗马人士任巡抚取代 (详情见太2:22注与本书附注:希律的家族)
。除了任用当地人之外,罗马帝国也往往沿用旧有的统治架构,例如
耶路撒冷的公会仍是巴勒斯坦犹太人最高的民事、宗教法庭(类似例
子见徒19:40注 ) , 圣殿的大祭司仍是最高宗教领袖(详情见本书附
注:新约时代的大祭司;路3:2注)。 在种种措施下 , 罗马的统治相
当稳定,人民(尤其是罗马籍公民)可享有法律保护(参徒16:37;
19:37-40; 21:30-32; 25:10-11等)。 此外,四通八达的道路网,不仅方
便调动兵士镇压暴乱,便利旅游、邮递、更有利於福音的传播。
不过,对整体犹太人来说,罗马统治最多是利、害参半而已:在希律
家族和拥护他们的「希律党」而言,自然利大於害;对有权有势的撒
都该派(如祭司长等人)而言,维持现状也是上策 (见约11:47-50)
;但对一般人民来说,罗马统治是颈项上的重轭。罗马兵丁讨人厌,
替罗马工作的犹太税吏是走狗,多数人都盼望神早日差派弥赛亚来推
翻罗马统治;至於那些以神为犹太人真正元首的奋锐党人,更是痛恨
罗马政权,主张武力革命(见路6:15注; 徒5:37注)。由於统治犹太地
的罗马巡抚质素每况愈下,奋锐党最终领导犹太人起义(主後六十六
年),导致耶路撒冷於主後七十年沦陷,圣殿被毁,从此消失(见本
书附注:耶路撒冷的沦陷)。
社会民生
两约之间以至新约时代,地中海岸欧亚各地基本上是农业社会,手工
艺的种类不多,制面包,酿酒,制造兵器、手推车、砖瓦,和镶嵌珠
宝等便是主要工业。除了小数富有的大地主之外,大部分人或为商店
顾员,或为富人的奴隶,或为廉价劳工,或以自由人身分替富人工作
(参太21:33-34; 25:14-15; 路12:42; 16:1-8)。
奴隶有两种来源:在战乱频仍的时候,战俘每每被徙往他乡,沦为奴
隶;此外,原享自由的小型田地主人或佃农,也可能因为家境困苦而
卖身为奴,成为主人产业。奴隶也可有不同待遇:在希腊和罗马,奴
隶除了料理家务外,也有替主人务农或从事工商业者;在巴勒斯坦,
奴隶则大多负责家务。奴隶拥有足够积蓄或遇有好主人时,可以替自
己赎身。在希腊罗马社会,奴隶若恢复自由,颇多与旧主人合股开店
,甚至晋身士途,身居要职。
因有大量奴隶存在,当日社会并无发展科技,而自由顾工的薪金也受
压抑,银币兑率平稳,市上价格也稳定。於是,有钱人生活富足,甚
至享受奢华,而一般自由人与奴隶则工作勤劳,生活清苦(见
太20:1-16注; 路16:19-22 ) 。 在巴勒斯坦,奴隶制度更有宗教上的回
响;奴隶有可能遭人奸污,子孙血统混杂,也许因这缘故,犹太人规
定,居宗教要职者必须能够追溯四代祖先,证明自己为纯种犹太人;
通常能够这样做的多为有钱人,於是往往只有他们才有宗教大权,并
随之享有社会地位与政治势力。这样,难怪耶稣强调「穷人有福音传
给他们」了(路7:22)。
宗教、哲学
犹太宗教
宗教是犹太人生活的重要部分,这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来说,固然不
错,但对侨居外地的犹太人而言,也是如此。当然,二者的宗教生活
不尽相同:比起後者,本土犹太人同样在各城拥有会堂 (见可1:21注
; 徒16:13注), 男丁每年奉上殿税(太17:24注), 但更因住近耶路
撒冷的圣殿(见约2:20注),可每年定期往圣殿守节(见约2:13; 5:1;
7:2, 10; 10:22等); 再者,外地侨民往往不谙希伯来文,於会堂崇拜
中使用的是七十士希腊译本的旧约圣经,平日对外邦文化也有较开放
的态度。不过,总的来说,不论是在巴勒斯坦或外地,犹太教当一致
地信奉摩西律法,除了避世、为末日战争准备的爱色尼人(见本书附
注:新约时代的爱色尼人)之外,一般对从事圣殿献祭的祭司、襄助
圣殿事务的利末人、在各地专职抄写与教导律法的文士都颇为尊崇,
而耶路撒冷的公会与各地会堂的管理、施法阶层,也都获百姓信服。
这不是说犹太人宗教信仰完全相同,事实上,爱色尼派固然有独特的
经典、信仰与生活方式,就是入世的法利赛派和撒都该派彼此也有很
大的分歧,对正典的范围,口头传统的权威性、天使与鬼魂的存在、
复活的可能性等问题,都有不同的看法,遵守律法的热忱也相异(见
太23:2-7注; 路20:27注; 徒23:8注)。 笼统地说,利赛人因严谨不苟地
恪守摩西律法,对一般百姓的影响力较大,而在圣殿沦亡之後,他们
成了硕果仅存的宗教流派,他们对摩西律法的口传解释、引申、日後
也成了经典:主後二百年左右写成的称「米示拿」,五、六世纪收录
的诠释称为「他勒目」(例子见本书附注:安息日的禁例;犹太人逾
越节晚餐的程序;可7:3-4注)。
在两约之间与新约时代,犹太人的另一共通点是仇视撒玛利亚人,以
他们为「杂种」、叛犹太教者 (见约4:9注) , 并以此为骂人的贬词
(约8:48)。所以,耶稣对撒玛利亚人的欣赏和关怀是全然超脱的(
见本书附注:路加福音中的撒玛利亚人;约4:34-38)。
外邦宗教、哲学
由於散居各地的犹太人往往建有会堂,他们的见证不时吸引外邦人慕
道。这些外邦人中,有的成了皈依犹太教者(见徒2:10注), 也有不
少留於门槛,没有完全进教,只作「虔诚人」(见徒10:2注)。 至於
不为犹太教所动的大多数外邦人,可供选择的宗教真是五花八门,包
括传统的宗教、古老和新兴的神秘宗教、秘术、君王崇拜等。
外邦人传统的宗教信奉多神,这些神明的错综关系和表现跟凡人差不
多,但各掌不同功能,或为城邦、各行业的护卫神(参徒14:12注;
16:16注; 28:11注)。时至新约时代,虽然庙宇林立,祭祀不绝,但对
不少外邦人(尤其是知识分子)来说,这些传统的神已失去了吸引力
,於是有些人向往外地传来的神秘宗教。这些神秘宗教各有秘传的神
话,著重个人与神明的沟通、合一(参弗5:18注); 另一些人则对符
咒、秘术坚信不移(参徒8:9-10; 13:8; 19:19)。 除此之外,各式各样
的哲学思想也招徕徒众,以彼古罗、斯多亚这两学派,就是保罗当日
要面对的重要思潮(见徒17:18注)。
不仅如此,第一世纪基督徒还须应付日趋严重君王崇拜。起初,只有
罗马帝国东面的子民为讨好皇帝而为他们建祠、奉已死者为神。到了
加利古勒作皇帝时,曾吩咐把自己的像设於耶路撒冷,要犹太人膜拜
,幸而叙利亚巡抚不从,他本人後来也收回成命。至於八,九十年代
作皇的豆米仙,更要求臣民奉他为主,为神、而帝国境内也设有敬拜
皇帝的中心(见启2:12-13注)。在国家政策方面,罗马素来优待犹太
人,不需他们祭祀罗马传统的神明(因摩西律法禁拜偶像),可自由
信奉犹太教。基督教会起初以犹太人信徒为主,传教者也是犹太人,
所以大致上没有受到罗马政府干预,反获保护(如徒18:12-17)。 但
到了六十年代中期,外邦基督徒日多,基督教会与犹太教阵叠分明、
以致当尼禄皇帝要平息纵火谣言时,就嫁祸基督徒,大肆迫害他们。
同样在豆米仙年间,基督徒也受到逼迫。
总结
上述讨论给我们看见:由两约之间到新约时代,不论是政治发展、社
会民生,或是宗教哲学的演变,都有些利於基督教生存与传播的条件
,但与此同时,也有不利於基督教会的因素。无论如何,「及至时候
满足,神就差遗他的儿子,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之下」 ( 加4:4
)。保罗也劝勉接班人提摩太:「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
专心」(提後4:2),这也是教会历来的使命(太28:18-20)!
1 耶稣生於「主前」这奇怪现象,是因主後六世纪小狄尼修(
Dionysius Exiguus) 制订主历时,误以罗马建城後七百五十三年的十
二月廿五日为耶稣降生之日,在计算上差了五、六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