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主肉,喝主血
约6:52-58此段有关「吃主肉,喝主血」的解释可分为两派:
1 本段完全是表记,主的肉和血是指主的代死,人「吃」和「喝
」即接受耶稣代赎,从而得著永生及复活的应许。
2 本段同时解释圣餐的意义:按符类福音均有提及耶稣设立圣餐
礼仪的事,约翰福音表面虽无此记载,实际上圣餐的意义已蕴
藏本章内,表明领圣餐者一方面已得著永生,另一方面仍盼望
将来身体的复活(54)。
不过,圣餐的说法有不少困难,例如这里说的是主的「肉」,而不是
新约有关经文的「主的身体」;「吃」与「喝」在53节指一次的行动
,而不是如守圣餐的持续做法;本章63节更强调耶稣的话该从属灵角
度解释。
其实本段与上文是连贯的,由於犹太人要求耶稣施行类似昔日天降吗
哪的神迹,耶稣乃描写自己为真的生命粮,并以「吃肉」、「喝血」
象徵接受 的代赎(参51),有分於 赐的生命。
虽然本段的主旨不是讨论圣餐,但却不能完全抹杀它与圣餐的关系。
事实上,真正领圣餐者的确与主结连、关系密切,宛如吃 的肉、饮
的血一样。虽然如此,本段却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天主教的「变质说
」(主张祝谢後,圣餐中的饼与酒实际已变为主的肉和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