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的弟妹
太13:55, 56提及耶稣几个弟弟的名字,包括雅各、约西、西门和犹大
(参可6:3)。 日後由於禁欲主义的兴起、信徒对耶稣母亲马利亚的
尊崇,教会对雅各、约西等人与耶稣的关系便有了不同的见解。如主
後四世纪的教父俄利根,君士坦丁堡主教优西比乌、神学家圣贵格利
等,都认为太13:55, 56提到的人物实为耶稣同父异母的兄弟, 由约瑟
的前妻所生。他们认为马利亚终生保持童贞,与年纪老迈的约瑟只是
有名无实的夫妻而已。根据另一些的见解,新约经文提到的「兄弟」
是沿用广义的用法,表示亲属或堂兄弟。所以雅各、约西等人乃是耶
稣的堂兄妹,而不是亲弟妹,天主教迄今仍赞同此解释。
然而,这些解释并非以圣经为根据:事实上,太13:55, 56的「母亲」
、「兄弟」、「妹妹」这些字眼,用法很普通,丝毫没有显示某种特
殊的关系。再者,太1:25暗示在耶稣出生後, 马利亚与她丈夫约瑟有
实在的夫妻关系。
耶稣的弟妹虽然一度不相信 (约7:3, 5)但在 复活以後,雅各、犹
大都归信了 (参林前15:7), 且成为教会的领袖。(参徒15:12-21;
21:18; 犹1)
犹太人逾越节晚餐的程序
1 开始的程序为饮第一杯酒祝谢及感谢神设立逾越节
把食物放在桌上:蔬菜、苦菜、果酱、无酵饼、烤羊羔
倒第二杯
2 逾越节的仪式
追述设立逾越节的经过
唱诗篇112-114篇饮第二杯酒
(倒第三杯酒)
3 吃餐的程序
为饼祝谢、擘开传给各人。
蘸果酱、伴苦菜而吃;另同吃羊羔。
为第三杯酒谢恩,一同饮用(倒第四杯酒)
4 最後程序
唱诗篇115-118篇
饮第4杯酒
注:众人共用一杯,巡传而饮。
拿撒勒的碑文
一八七八年法国一位收藏家获得一块据称从拿撒勒运来的石碑,上面
刻著罗马皇帝的诏令;禁止时人盗坟,声明将违法者处以极刑。从字
体看来,这是主後第一世纪上半期的碑刻。本来盗坟是古代常有的事
,为何这诏令要以严刑对待?按一些学者的分析,当时罗马皇帝大概
深信耶稣尸体被盗的官方报导(参太28:11-15), 不满基督徒散播耶
稣复活的「谣言」,因而下此勒令:「朕切愿凡为志念,祭祀祖先,
儿女,家属而立的坟墓,冢陵皆永远不受干扰。如据报有毁坏坟墓,
或用任何方法将墓中尸体抛出,或恶意把它移到别处,以致害及死者
,或移动坟墓的封石或其他石块,朕下令对这些干扰墓陵的人施以刑
罚,一如干扰『神明崇拜』的人一样。对已下葬的死者人应更为尊重
,任何人绝对不可干扰他们。如有违令者,朕下旨将这人以损害冢陵
罪处死。
耶稣行神迹的名声
根据新约圣经记载,耶稣所行的神迹,有公开的,有私下的,在当代
人心中留下极深的印象(可5:10), 甚至身居高位的尼哥底母亦因耶
稣所行神迹而觉得 是神差来的人,要探夜深访认识 (约3:2) 。
事实上,耶稣行神迹的能力不单见於圣经,更在头几世纪的历史文献
中留下了痕迹:第一世纪犹太历史家约瑟夫所写的古史中曾提及耶稣
,指 是智者,不独教训人,且多行异能。犹太宗教法典巴比伦他勒
目曾描写耶稣为术士。第二世纪後半叶希腊哲学家克理索攻击基督教
不遗余力,曾诬称耶稣早期在埃及学到法术的秘诀,後在巴勒斯坦行
法术招徕徒众。
主後第三世纪,一些异教的驱鬼者仍试图用耶稣的名赶鬼,例如「大
巴黎蒲纸」上面记有这样的咒语:「大哉,亚伯拉罕的神灵,大哉,
以撒的神灵,大哉,以撒的神灵,大哉,雅各的神灵。耶稣基督圣者
...... 把鬼从这人身上赶出,直至污鬼撒但在尔面前逃遁 ...... 」
以上的资料,显示耶稣行神迹的名声传遍犹太人当中, 的影响波及
外邦社会。虽然当代人不一定相信 ,甚至用鄙视的语调去描述 ,
但都无法否认耶稣广行神迹的事实。
耶稣对十二门徒的嘱咐
耶稣差派十二门徒一事,除见於可6:9-13之外,亦可见於太10:1-15及
路9:1-6。这些记载虽略有不同,但正可互为补充。
这次出外布道的对象为犹太人(太10:5-6)。 门徒当时是在加利利,
由於时间短促,他们工作的地点大概限於加利利一带。门徒除医病赶
鬼外,主要的工作就是传道。所传的信息是「天国近了」(太10:7;
路9:2) , 百姓必须悔改离罪。门徒工作的原则是不牟利,不吝啬地
传出天国信息。
门徒的行装必简便、脚上穿鞋,手持拐杖(可6:8-9),但不用带防身
的棍子(参太10:10注) 。 他们藉作工得供养是合理的,故毋须为自
己添置各样额外的东西,如食物、口袋、钱银、衣、鞋等,兔得拖延
时间,阻碍工作。至於住宿方面,门徒要选择有好名声的人,住在他
们家里(太2:11)。 进门时要向主人家请安。门徒要满足於主人的供
应,住在那家,直至离城时方搬走。耶稣这次的嘱咐带有暂时性的色
彩(参路22:36-37注), 且与复活後留给门徒的大使命(太28:18-20
)互有不同的重点,然而当中的一些原则,对今日传福音者依然有效
。
主耶稣与休妻的讨论
法利赛人以「休妻」的题目来问耶稣,表面上向 请教,骨子里却很
可能不怀好意。原来统治加利利和比利亚的分封王希律安提帕曾经休
了他的前妻(拿巴提王的女儿),以便和他兄弟腓力的妻希罗底结婚
。当时许多犹太人都不满希律的行为,施洗约翰更对他直言:「你娶
你兄弟的妻子是不合理的」。结果约翰为此被捕入狱,最後更在希罗
底的计谋下被斩首而死。这次耶稣面对关於休妻的问题,虽有可能招
致杀身之祸,却仍根据神设立婚姻的原意,不许人胡乱休妻,除非妻
子犯了淫乱,则当别论(太19:9)。根据可19:12的记载,耶稣不仅禁
止丈夫休妻,还声明弃夫另嫁的妻子是犯了奸淫。值得注意的是:按
犹太的律法,妻子无权「休夫」,但希罗底为罗马公民,而按罗马律
法,妻子是有权提出离婚的。由此看来,耶稣的话很可能影射希罗底
的再嫁,并将神最高的标准置於世人的法律与权势之上。
新约时代的爱色尼人
按路1:80的叙述,施洗约翰在旷野长大,等候神吩咐他向以色列人公
开宣讲的日子。根据主後第一至第三世纪的历史记载,当时聚居於旷
野,等候神介入历史的,更有一个宗教派别──爱色尼人。爱色尼人
大体上是禁欲的团体,他们凡物公用,分工合作,自给自足。参加者
须经过三年的考验,然後要许下誓言,答应遵守严谨的规条。他们每
天清早起来,一起祷告後,就从事指派的工作。中午时分,他们齐集
,沐浴後穿上白衣,同吃简单的食物。饭後换过便服,继续工作至黄
昏,然後同吃晚膳。爱色尼人十分注重旧约,勤加诠释,尤多留意预
言的应验。神学理论方面,他们与法利赛人相似,但论守律法和安息
日他们更一丝不苟。
自从一九四七年死海古卷被发现後,学者们对爱色尼人的研究掀起新
的一页,所谓死海古卷是居於死海旁库穆阑团体的藏书,这团体大概
始於主前一六五年,直存留至主後六十八年。从他们的著作看,这团
体与古代历史家所描写的爱色尼人十分相似,可能是当中的一个支流
。库穆兰团体专心等候弥赛亚到来、积极准备参加末日战争等做法,
大大加增了我们对新约时代的认识。
孩童耶稣所受的教育
按旧约申命记6:7 节的规定 , 犹太父母须将他们祖先的历史和信仰教
导他们的子女。除了接受这家庭教育之外,新约时代的犹太男孩更从
六岁起就读於邻近的会堂学校,一方面学习阅读和写字,另外学习显
浅的数学、犹太传统和礼仪等。不单如此,每个男孩子更须学会一门
手艺。若要成为圣经学者,少年人还须受业於一位拉比,例如保罗未
信主时,便一度是拉比迦玛列的门徒。从约7:15看来 ,主耶稣没有受
过正式拉比的训练。但 无疑进过会堂附设的学校,深受会堂崇拜的
薰陶、并且在十二岁的那年,参与圣殿的敬拜,与该处的教师探讨圣
经真理。
当时巴勒斯坦的流行语是亚兰文,所以这很可能是耶稣的母语。另从
耶稣应邀在会堂诵读圣经看来, 显然通晓希伯来文。此外,耶稣生
长於加利利──颇受希腊文化影响之地,因此 可能懂得希腊语,并
以此与低加波利及推罗西顿的居民沟通,甚至以此和彼拉多对话。
有罪女人以香膏抹主
四卷福音都记述女人用香膏抹主的事。
(参太26:6-13; 可14:3-9; 路7:36-50; 约12:1-8)
若细心比较,可知马太、马可和约翰是记载同一件事,而路加则报导
另一次类似的事件;前者发生於耶稣临死前一星期内,路加那次则在
较早时发生;路加记载的有罪女人以泪湿了耶稣的脚,又以头发擦乾
,一边亲嘴,一边以香油涂抹,其他福音则没有这些细节;路加那次
讨论的焦点在於爱和赦免,而其他福音书则围绕著「这香膏是否枉费
」的辩论。
有罪女人以香膏抹主的经过,在当代十分不寻常:犹太人的良家妇女
绝不会在大庭广众中散下头发;以嘴亲夫子的脚虽有先例,却仍属罕
有;用香油膏抹别人的头是常有的,但以油膏他人的脚则绝无仅有,
可能是极度谦卑的表现。纵使如此,这女人因为感激耶稣的赦免大恩
,完全不理会社会的风俗或旁人的批评,公然流露她的挚爱。
希律的家族
路加福音比其他福音书较多记载希律家族的资科,这可能是因为路加
认识与这家族有关的人士,从他们口中得悉希律家人的事情。向他提
供资料的人大慨包括信主的希律家宰之妻约亚拿(路8:3)及与希律
安提帕一起长大的马念(从13:2)。
兹将出现於新约圣经的希律家族成员胪列如後:
大希律
主前三十七至四年统治巴勒斯坦全地,见太2:1-19; 路1:5。
大希律的儿子
1 希律安提帕──主前四至主後三十九年统治加利利及比利亚,
称为分封王,见路3:1; 可6:14起; 路13:31起; 23:7-12。
他的第二任妻子希罗底原为他的兄弟希律腓力(圣经未有提及
)的妻子。
2 亚基老──主前四年至主後六年统治犹太、撒玛利亚及以土买
,称为藩王,见太2:22。
3 希律腓力──主前四年至主後三十四年为以土利亚和特拉可尼
的分封王,见路3:1。
大希律的孙
1 希律亚基帕一世──主後三十七至四十四年称王统治,版图後
与其祖父相同,见徒12:24。
2 撒罗米──希罗底的女儿,见太14:6-11等。
大希律的曾孙
希律亚基帕二世──主後五十三至七十年称王,管辖硕士撒、加利利
及邻近地区;其妹为百尼基,见徒25:13-26:32。
路加福音中的撒玛利亚人
混有外邦人血统的撒玛利亚人,素为犹太人所仇视 (见约4:9注 ),
甚至成了犹太人骂人的称谓(参约8:48)。 然而根据路加福音的记载
,主耶稣不但没有歧视撒玛利亚人,更多次恩待他们:路9:51-56一段
表明耶稣不愿意用火烧灭那比拒绝接待 的撒玛利亚人。
「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10:30-37) 中,祭司、利未人都不理会伤
者,不加援手,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成了伤者的好邻舍。医治十个麻
疯病人的事例(19:11-19)中 ,回头多谢耶稣的只有一个人──一个
撒玛利亚人。
路加的记载固然反映作者的重点,但更重要的是他摸著了耶稣的心肠
肺腑,对我们描绘了 的博受、 的宽大。
耶稣的母亲马利亚
历代以来,信徒对耶稣生母的态度很易有所偏差,或过度尊崇,如将
她神化,视她为信徒与神之间的中保;或过度贬抑,对她绝口不提。
路11:27-28这两节给我们很好的平衡: 一方面,耶稣同意怀 胎的和
乳养 的是有福的。事实上,路加福音曾不止一次尊崇马利亚、例如
天使称她为蒙大恩的女子(1:28); 以利沙伯说她在妇女中是有福的
、并称她为「我主的母」(1:42-43);甚至马利亚本人也说「万代要
称我有福」(1:48)。 另一方面,耶稣强调,肉身关系并不是最重要
的,听神的话并遵守的人就是主的母亲、主的弟兄(8:21), 是更有
福的人(9:28)。 由此可见,无论马利亚的福气多麽大,她并没有属
灵上的特权,她与其他信徒一样,要以人的身分去敬拜神、遵守 的
话。
耶路撒冷的沦陷
根据路19:41-44的记载, 耶稣曾预言耶城的沦陷,并为之哀哭。
这预言於主後七十年果然应验了。
原来罗马入主巴勒斯坦以来,犹太人一直希望摆脱外族的统治,自主
後六年起,奋锐党暗地进行零星的反抗行动,而主後六十六至七十年
间,犹太人终於卷入叛变的战争。这次的导火线可说是新任犹太巡抚
革修 弗罗如所燃起的。此人苛政敛财,甚至取去耶路撒冷圣殿银库
的金钱,声称作课税之用。此举引起犹太人强烈的抗议,弗罗如於是
派兵镇压,处死一些犹太首领,并让军队肆意掠夺百姓的财物,结果
暴乱扩大,邀进者在圣殿范围内设起防卫,与罗马政府对峙,此际,
其他地区亦掀起暴乱,奋锐党在罗马撒大城堡叛变成功,北上加入耶
城的叛变。此後几年间,犹太人激烈地争取独立。
犹太人与罗马军队作战期间,不断内斗,互相残杀,使内部元气大伤
。主後七十年,罗马将军提多进攻耶城最後一道城墙时,筑起土垒进
入城内,并纵火焚毁耶城及圣殿,正应验了耶稣的预言。当时罗马士
兵大肆屠杀,俘掳大量百姓,令人惨不忍睹。从此,圣殿的敬拜再无
法继续,犹太人的历史进入另一阶段。
吃主肉,喝主血
约6:52-58此段有关「吃主肉,喝主血」的解释可分为两派:
1 本段完全是表记,主的肉和血是指主的代死,人「吃」和「喝
」即接受耶稣代赎,从而得著永生及复活的应许。
2 本段同时解释圣餐的意义:按符类福音均有提及耶稣设立圣餐
礼仪的事,约翰福音表面虽无此记载,实际上圣餐的意义已蕴
藏本章内,表明领圣餐者一方面已得著永生,另一方面仍盼望
将来身体的复活(54)。
不过,圣餐的说法有不少困难,例如这里说的是主的「肉」,而不是
新约有关经文的「主的身体」;「吃」与「喝」在53节指一次的行动
,而不是如守圣餐的持续做法;本章63节更强调耶稣的话该从属灵角
度解释。
其实本段与上文是连贯的,由於犹太人要求耶稣施行类似昔日天降吗
哪的神迹,耶稣乃描写自己为真的生命粮,并以「吃肉」、「喝血」
象徵接受 的代赎(参51),有分於 赐的生命。
虽然本段的主旨不是讨论圣餐,但却不能完全抹杀它与圣餐的关系。
事实上,真正领圣餐者的确与主结连、关系密切,宛如吃 的肉、饮
的血一样。虽然如此,本段却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天主教的「变质说
」(主张祝谢後,圣餐中的饼与酒实际已变为主的肉和血)。
十二门徒
约6:66-71提及 「十二门徒」 , 将他们与当时跟随耶稣的群众分别出
来(70)。不过,整卷约翰福音并没有清楚交代他们到底是谁,似乎
假设读者早已知道。至於符类福音,各卷均列出十二门徒的名字。按
太10:2-4 , 他们就是彼得(或作矶法,本名西门,见约1:42)彼得兄
弟安得烈(约1:39-41)、 雅各与兄弟约翰(二人浑称「雷子」 , 见
可3:17)、 腓力(约1:43-46)、 巴多罗买 (大概是约1:44-49之拿但
业)、多马、马太(又称利未,可2:14)、雅各(亚勒腓的儿子,可
能是15:40的小雅各)、 达太 (又名犹大,路6:16)、 西门(前奋锐
党人)、加略人犹大(卖主者)。
耶稣的先存
约8:58的「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 可谓本书中耶稣自我启示
的高峰。这话强调耶稣与亚伯拉罕的截然不同:後者受时间的限制,
而耶稣不独在亚伯拉罕之时便存在,一直存在,与旧约的耶和华相似
(见注释)。耶稣表明自己先存的另一次记在17:5: 在世界未造以
前已与父神同在(参6:62)。
「耶稣先存」的真理其实早於约1:1的「太初有道」 便已表明 。 新约
直接道出「耶稣先存」的经文尚有腓2:6; 西1:15; 启1:17等。 间接提到
的则有林前8:6; 林後8:9等 。 从这些经文看来 , 基督不仅「先存」,
便与父神同等,与神同在,创造万有。正因如此,惟独「成了肉身
」、住在人中间的耶稣才能完全将父神启示出来。同样,「耶稣先存
」与有关的真理,对否定耶稣神性的异端,施以迎头痛击。
巡抚彼拉多任内的过失
「我查不出他有甚麽罪来」(约19:6)是彼拉多对耶稣的判语, 但当
犹太人高声对他说:「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该撒的忠臣」,以此
威胁他的时候,他最後只好把耶稣处决了。
彼拉多之所以就范,是有其历史背景的。原来自他上任以来,曾多次
触犯犹太人的禁忌,为百姓所憎恶(参路13:1)。 例如随他到任的罗
马士兵手持绣有皇帝像的旗进耶路撒冷,犹太人起初抗议不逐,结果
示威五天,最後彼拉多惟有下令将旗撤走。另一次彼拉多滥用圣殿银
库的捐献,以此建造导水管,改进耶城水利。犹太人激烈抗议,但彼
拉多不为所动,且吩咐罗马士兵棒打示威者,引致多人伤亡。此外,
彼拉多曾在耶城皇宫内供奉刻有皇帝名字的银盾,以致犹太人向该撒
提庇留投诉且获成功。彼拉多政绩恶劣,难怪这次要笼络民心,牺牲
耶稣了。
十字七言
耶稣在十字架上说了最後七句话,称为十字架七言,其中一半见於约
19章。这七句话的先後次序大概如下:
1 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
(路23:34)
2 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
3 母亲,看你的儿子! ...... 看你的母亲!(约19:26-27)
4 我的神!我的神!为什麽离弃我?(太27:46; 可15:34)
5 我渴了。(约19:28)
6 成了!(约19:30)
7 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23:46; 参约19:30)
这七言有祷告、应许和嘱咐,便显示主代赎的工作已在十字架上成就
。
新约时代的大祭司
受任於叙利亚使节居里扭(主後6-9):
亚那 ── 塞特之子 ........................................ 主後6-15
受任於犹太巡抚瓦勒留·革拉土(主後15-26):
以实马利 ── 花比之子 .............................. 主後15-16
以利亚撒 ── 亚那之子 .............................. 主後16-17
西门 ── 卡米之子 ...................................... 主後17-18
约瑟该亚法 ── 亚那女婿 .......................... 主後18-36
受任於叙利亚使威特留(後35-39):
约拿单 ── 亚那之子 .................................. 主後36-37
提阿非罗 ── 亚那之子 .............................. 主後37-41
受任於犹太王希律亚基帕一世(主後41-44):
西门甘特拄拉 ── 波伊丢之子 .................. 主後41-42
马提亚 ── 亚那之子 .................................. 主後42-43
以利爱乃 ── 甘特拉之子 .......................... 主後43-44
受任於硕士撒分封王希律(主後44-48):
约瑟 ── 卡米之子 .................................. 约主後44-47
亚拿尼亚 ── 尼别底斯之子 .................. 约主後47-58
受任於希律亚基帕二世(主後50-100):
以实马利 ── 花比之子 .......................... 约主後58-60
约瑟卡比 ── 西门之子 .............................. 主後60-61
亚拿奴斯 ── 亚那之子 ................................... 主後61
耶稣 ── 担拿斯之子 .............................. 约主後61-63
耶稣 ── 迦马列之子 .............................. 约主後63-65
马提亚 ── 亚那之孙、提阿非罗之子 ...... 主後65-68
受任於群众(反罗马战役期间):
非尼哈 ── 撒母耳之子 .............................. 主後68-70
司提反与先知阿摩司的话
本章42-43节大致引自七十士希腊译本的摩5:25-27 , 但「迁到巴比伦
外去」这句则出自司提反本人(七十士译本作「迁到大马色外去」)
。
按七十士译本对摩5:25-27的翻译,以色列人四十年间在旷野虽有向耶
和华献祭,但他们当时已有膜拜外邦偶像的行为,所以神并不悦纳他
们的祭物。不单这样,以色列民拜偶像的作风始终不改,世代如是,
以致神最终要惩罚他们,将他们流徙外地。
43 「摩洛」:是迦南地神只的名称。
「理番」:是埃及土星神的别名。
根据希伯来文(马所拉经文)的语法,摩5:26 所指的时间不易确定,
可能是指过去(参七十士译本),但也可能是指将来。此外,「摩洛
」可意译为「王」,「帐幕」可音译「索克特」(亚述战争之神的名
称);「龛」可音译为「克完」(亚述土星神之名):整句可译作:
「所以你们将抬著你们的王『索古特』和你们的偶像『克完』,就是
你们的星神,是你们自己所做的。」这样,阿摩司是在警告当代以色
列民,他们既恋慕亚述的神只,且在敬拜耶和华一事上,只有外表的
献祭,缺乏公平和公义的生活 (参摩5:24-25节) , 将来必被掳亚述
(大马色外),徒劳无功地服事外邦的偶像。
保罗信主的经历
保罗的悔改是教会历史上重大的事件,他本人固然在书信中再三提到
自己戏剧化的转变(参林前15:8-10; 加1:13-16; 腓3:5-7; 提前1:15-16)
,使徒行传的作者更用了不少篇幅,先後三次的记述这件事的始末:
第一次(9:1-19)是以第三者手笔记载,
第二次(22:3-21)为保罗对耶路撒冷群众的自白,
第三次(26:9-20)则为保罗向亚基帕王的申诉。
我们若比较使徒行传三段记载,便会察觉它们字眼上和内容上偶有差
异的情形;然而仔细研读之下不难发现它们亘相协调、亘为补充,而
且各有重点,十分配合该场合的需要。
以下简单讨论:
1 首先 , 第9章详述主在异象中与亚拿尼亚的对话,其後情形却
从略。但第22章略去亚拿尼亚的异,却较详细地记述他对保罗
说的话,以及主在耶路撒冷差遗保罗往外邦人中传道的经过。
至於第26章则将整件事浓缩了,把亚拿尼亚的话、主在耶路撒
冷的使命,笼统归入主的吩咐一段。由此看,首段的重点在说
明亚拿尼亚对保罗身分的怀疑,与主自己的保证。
2 第二段则向犹太听众强调保罗使命的无可指摘──亚拿尼亚是
虔诚犹太人,所传达的信息来自他们祖宗的神;保罗往外邦人
中传道的使命更是在圣殿祷告时领受的,而且出乎他的意料。
3 最後一段的重点在主所说的话,例如只有这段记载主说「你用
脚踢刺是难的」。此外,本段也表明保罗的信仰承接犹太人祖
先的传统,当中满布旧约先知的句子(见该段串珠)
哥尼流的信主
哥尼流的信主是划时代的大事,难怪使徒行传三次提及这事──10章
; 11:1-18; 15:6-10。
第一次是作者路加对整件事的记载,
第二、三次则为彼得本人的引述。
对第一世纪的犹太基督徒来说,哥尼流信主的经过至少牵涉两个问题
:
1 身为犹太人的彼得竟进了外邦人哥尼流的家并与他们相交,这
是否违背神的旨意?
2 诸如哥尼流等外邦人虽愿相信基督耶稣,但须否受割礼、守摩
西律法,才能成为神的子民?
头一个问题浮现於徒11:1-14, 而彼得的答案是 : 他和六位弟兄之所
以进入哥尼流的家,完全是出於神的引导(异象、圣灵的声音、天使
的的话)。
第二个问题於徒11:15-18隐约可见,在15:6-10更是讨论的焦点。 彼得
的答案清楚有力:哥尼流与家人听道後即有圣灵降下的现象,可见神
已悦纳他们的信心,又赐圣灵作见证,如同对待犹太信徒一样;因此
,教会不应要求他们受割礼,守摩西律法,将人为的重担加诸外邦信
徒身上。
毫无疑问的,若没有哥尼流的例证,使徒的大公会议很可能会有不同
的结果,而教会的历史更要改变了。
哥尼流信主的经过对今日信徒还有其他的提示:神会恩待全心寻求
的人,甚至采用特殊的手法让这些人听闻福音;此外,信徒之领受圣
灵全是神的工作,不能硬套进某方程式里。
使徒行传内的讲章
使徒行传记载了不少讲章,有向犹太人传讲的,有向外邦人宣讲的(
14章; 17章);有为自辩的(如7章; 22章; 26章);更有以信徒为对象
的(徒1章; 20章)。这些讲章固然是作者路加的撮录,但显然十分适
合当时的场合,例如对犹太人宣讲福音之时,保罗(13章)和彼得(
如2章 ) 的信息都大量援引旧约的经文,另简述耶稣生平,表明 就
是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但当保罗面对外邦人时,则诉诸自然界的启
示,呼吁听众离弃偶像归向真神,相信神所设立的救主耶稣。此外,
书中的讲章都洋溢著讲者的独特风格,保罗「因信称义」的论点(
13:38)和自我的剖白(20:18-35),便是最好的例子。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新旧约圣经中,对信徒提出最严厉的警告者,要算希伯来书了。书中
有关这方面的经文 (如来6:4-8; 10:26-31) , 往往给人一个印象:信
徒如离弃真道,便有可能失去永远的救恩。事实上,历代以来「信徒
是否永远得救」这问题引起了不少争论。以下简单列出有关方面的经
文,以供读者参考和思索。
神的工作
1 信徒是照神的先见被拣选、蒙召的人。
(徒13:48; 罗8:28-30; 弗1:4-5; 帖前1:4; 5:9; 彼前1:2; 犹1)
2 人得救端赖神的恩典(弗2:8-9; 提後1:9)。
3 这救恩藉赖耶稣完全的救赎而永远有效。
(来5:9; 7:25; 9:12, 15; 10:14)。
4 凡信靠耶稣基督的人,已被称义,且已出死入生,有神赐的永
远生命(约5:24; 罗5:1-2; 约一5:10-13; 彼前1:3)。
5 信徒有圣灵在心里作得救的凭据和印证。
(罗8:16; 林前12:13; 林後1:22; 5:5; 加4:6-7; 弗1:13-14)
6 神(或基督)能够保守信徒永不失落。
(约6:37-40; 10:28-29; 17:12; 腓1:6; 彼前1:5; 犹24)
对人的要求和警告
1 信徒当努力活出救恩的实效。
(腓2:12; 提前4:16; 彼前2:2; 彼後1:10-11)
2 人是否将信心坚持到底,与能否最终得救紧扣在一起。
(太10:22; 24:13; 林前15:1-2; 来3:12-14)
3 专行不义的人无分於神的国。
(太7:15-23; 林前6:9-10; 加5:19-21; 启22:15)
4 信徒如果背弃真道、严重犯罪,就会沦落到不能悔改。
(来6:4-8)
不蒙赦免的地步。(太12:32)
且有永远与神隔绝之虞。
(结18:24; 约15:2, 6; 来10:26-27; 约一5:16-17; 启22:18-19)
5 基於上述警告,信徒应谨慎自守,免被神弃绝。
(林前9:27;来2:1; 12:15)
以上两组的经文,各有不同的目的。
前者给予信徒一个得救的确据;後者警戒信徒,不可随意犯罪,滥用
神的恩典,作为放纵私欲的机会(参罗6章)。 在神完备的启示中,
两方面的真理都须著重,缺一不可。
「世界」
在新约原文中,「世界」一词共出现一百八十五次,单约翰的著作便
囊括了一百零五次(福音书七十八次,书信廿四次,启示录三次),
其次是保罗书信──四十七次。在约翰著作中,「世界」(和合本译
成不同词语,如世上、世间、世人、世界)有多重意义。
1 指神所爱的宇宙和世人。
世界由神创造(约1:3, 10),
也是神爱和救赎的对象(约3:16-17)。
因此基督成了肉身,成为世界的光(约1:9; 8:12; 9:5)、
救世主(约4:42; 约一4:14),
也为世人的罪作了挽回祭(约一2:2),
成了神的羔羊,背负世人罪孽(约1:29)。
2 指与神为敌的体系。
这世界现今卧在恶者手下(约12:31)。
因此当基督来到世上时,世人竟不认识 (约1:10; 约一3:1),
因此也不认识属主的人(约一3:1)。
相反地,世人憎恨、逼迫信徒(约15:18-20; 17:14; 约一3:13),
正如他们憎恨主一样(约7:7; 15:18, 23-25)。
约一2:15的「世界」便是指背叛神的整个世俗化体系──罪恶和试探
的根源。
同样,约一5:4 的「世界」代表一切世俗的潮流、试探的根源和敌对
神的势力。
启示录时间架构上的疑难
启示录一书有几处提到书中异象的时间性,最明显的是1:19。 按和合
本和新译本的译法,这里牵涉「所看见的」(过去式时态)、「现在
的事」、「将来的事」三方面。另一译是将「现在的事」和「将来的
事」纳入「所看见的」之列(见现代译本)。无论怎样,这经文表明
本书的内容涉及作者当代和以後的事。同样 , 4:1 也表明作者要记下
他以後的事。
可是,我们怎样可以断定启示录那些部分是论作者当代的事,那些是
以後的事?况且,4-22章若对作者而言是将来的事(见4:1),对今日
信徒是历史,还是尚未实现?若是後者,是会在历史上实现,还是待
主再来才实现?以上这些问题,委实难以解答,因此才有过去派、历
史派、未来派、灵意派的出现(见本书简介「主题特色」)。不过,
笼统来说 , 福音派学者多同意启19:11-21; 20:7-22:21所记的事要待末
日才应验。
另一个有关时间的线索是在本书出现数次的「此後」(4:1; 7:1; 18:1;
19:1)。 不过这词很可能主要是指作者看异象的先次序(即逻辑上的
先後),而不是所预言之事的时间先後。
上述这些问题在解释七印、七号、七碗的相互关系更形复杂。一方面
,有迹象显示这三系列在实现时也是顺著时间先後的次序(下称循序
实现):
1 三系列的灾祸愈後愈严重的(第七印之灾杀害地上四分之一的
人,七号之灾通常危及地上各物的三分之一,七碗则声明是神
倾尽怒气的末了之灾)。似乎神忍耐的给人悔改机会,不立刻
以极刑审判世人,可惜人面对起初灾祸的警告,仍顽梗不肯悔
改(见9:20-21; 16:9, 11, 21)。
2 较後的系列往往假设前面系列已经实现,例如第五号之灾暗示
六、七印之间选民受印的一幕已完成 (比较9:4与7:1-8), 同
样首碗之灾假设世人已受了兽的印记(比较16:2 与 13:16-18)
。七号似乎紧接七印发生(见8:1-2) , 或与第七印不能分割
。由以上几点看来,4-16章内的审判似有循序实现的可能。
另一方面,经文也能暗示各系列的结尾是同期实现的,或许都是主再
来的前奏。换句话说,这三系列灾祸的实现时间可能是重叠的(下称
重叠实现):
1 各系列之後大致都有雷、电、大声、地震,且都与天上的圣殿
或祭坛有关。
2 六、七印之间与六、七号之间的「插曲」,可能也暗示这二系
列的最後一员不是紧接上面的环节实现,而是有待较後之时。
至於第七碗之灾,则是连接前六碗而发出的。
3 (第六印的时间似乎是在第四号之後,又似是世界终局之兆(
除非地上居民反应过敏),可能表示主马上会降临(6:12-17;
比较16:20; 参太24:29-30灾难之後的现象 )。 换句话说,第七
印的寂静在异象的层次上虽是七号的序曲,但实际上却也能标
志著主的降临。
4 第七号很可能意味主马上降临,而不是预告在七碗灾後才实现
,相距遥远的事情(见11:15-19; 参10:6-7)。 还有,六、七号
之间 , 使徒约翰针对多民多国多王的预言(10:11) 很可能就
是12-16章, 其中包括七碗灾的信息 ; 如此,第七印在时间上
可能是继头六碗灾之後发生,并与第七印,第七碗同时期。
5 七碗灾被称为末了的灾(15:1),第六碗形容众王齐集预备哈
米吉多顿之役,第七碗之灾表示巴比伦的沦亡 (细节记於17-
18章 , 此事的回应记於19:1-10), 因此紧接著第七碗灾的是
主再来倾覆列国的情景(19:11-21)。 由上述点看来,三系列
之灾可能都引出主再来的结局,故有重叠实现的可能。
正因这些错综复复杂的线索,学者对启示录的架构有不同解释,有认
为全书应纯粹从「循序实现」来理解(於是将支持「重叠实现」的线
索另行解释),有认为启示录应纯粹从「重叠实现」来理解(如将全
书分为七循环、二循环等)。目前欧美福音派学者较多接受大体上循
序实现(除了插曲性的异象与背景,见「本书大纲」),但认为第六
、七印、第七号、第七碗是重叠实现的。
启示录一书多次描述天上情景人物被接上天的事(如4:1; 7:9-13;
11:12; 12:5; 14:1-5),因此当解经家试图将这些事与新约圣经别处提
到的信徒被提 (如帖前4:17; 帖後2:1) 拉上关系时,便产生了不同的
意见(参经文注释)。同样,学者在解释千禧年与主再来的关系时也
是意见纷纭(见20:1-6注)。
由於解经家对启示录的解释参差不一,我们或许不应墨守一套见解而
视别派为洪水猛兽,而是要新约其他经卷的亮光下检定各种解释的得
失。罗拔 孟斯说得好:「作者若要写下末後日子的准确进程,他无
疑会表明清楚。他若要我们明了那三个标有号码之灾(其他无号码的
灾更不用说了)是弥赛亚产难的三重平行描绘,他可以使它们更为一
致。有时候,他急不及待的叙述永恒的情况,为要以前面永生福乐的
景象鼓励已蒙救赎的信徒。别的时候,他返到过往历史,为要解释现
今教会所遭受的敌视之最终来源。作者为要保证罪恶最终的消灭,跟
随羔羊者的得胜,毫不受时间和空间的拘束,挥洒自如。启示录就像
一幅广大的画布,先知约翰在上毫无掣肘地绘出了神的得胜、邪恶的
溃败。」[译自 Robert H. Mounce, The Book of Revelation, The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 Tament (W.B. Eerdmans
Publishing Co., 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