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对十二门徒的嘱咐
耶稣差派十二门徒一事,除见於可6:9-13之外,亦可见於太10:1-15及
路9:1-6。这些记载虽略有不同,但正可互为补充。
这次出外布道的对象为犹太人(太10:5-6)。 门徒当时是在加利利,
由於时间短促,他们工作的地点大概限於加利利一带。门徒除医病赶
鬼外,主要的工作就是传道。所传的信息是「天国近了」(太10:7;
路9:2) , 百姓必须悔改离罪。门徒工作的原则是不牟利,不吝啬地
传出天国信息。
门徒的行装必简便、脚上穿鞋,手持拐杖(可6:8-9),但不用带防身
的棍子(参太10:10注) 。 他们藉作工得供养是合理的,故毋须为自
己添置各样额外的东西,如食物、口袋、钱银、衣、鞋等,兔得拖延
时间,阻碍工作。至於住宿方面,门徒要选择有好名声的人,住在他
们家里(太2:11)。 进门时要向主人家请安。门徒要满足於主人的供
应,住在那家,直至离城时方搬走。耶稣这次的嘱咐带有暂时性的色
彩(参路22:36-37注), 且与复活後留给门徒的大使命(太28:18-20
)互有不同的重点,然而当中的一些原则,对今日传福音者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