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洗”或“浸”字的意义
“洗”这个字在新约里不易下定义。按字源学来说,它是由普通式词“蘸、染”的加强式“浸、洗”引申出来的。就古典希腊文来说,它的原意常指“淹没在水中”,无论是藉著倒水在其上,或浸入水中,总之要完全湿透!可是新约是用大众化的希腊文写的,若仅按古典文来解释新约经文,难免会有张冠李戴的可能。兹就新约本身所记载的,采用以经解经的原则,让真理来彰明真理,以免谬之毫厘,失之千里!
(1)“洗”有二式
该动词有普通和加强二式。普通式动词在新约共出现了三次,两次译做“蘸”(路16:24,约13:26)。一次译做“溅”(启19:13),AMPLIFIED
BIBLE 译做“因溅到而染色”。加强式动词的意义,一般说来是指“完全淹没”,等于英文的SINK(沉没)。
(2)“洗”可通用
当然,这字有时也可通用做“部份的清洗”,例如犹太人在饭前把水浇在手上的那种习惯性洗手的“洗”,也是这字(可7:4和合本译做“洗浴”,想因不明当时风俗所致)。有时它也会和另一动词“清洗”更替著应用,例如马可7:3的清“洗”和路加11:38加强式的“洗”是指同一动作说的。该字在七十士译本中,中文有时把它译做“滴湿”(但4:33),有时“蘸”(利14:6),在乃缦故事中,译做“沐浴”(王下5:10)。可是保罗在罗马6:4和歌罗西2:12,却将“洗”礼视为死、埋葬、复活的象徵。简而言之,“洗”礼的首要意义,无非是藉着倾水于其上,或者浸入水内,叫受洗者先进入水中,然后由水里出来,表明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
(3)“洗”有深意
该字在圣经的应用上来说,含有一种更深入的意义。当经上告诉我们,一个人奉三一神的名受了洗(太28:19),进到罪得赦免的恩典中(可1:4),藉著洗礼归入死(罗6:4),进入基督里面(加3:3)等等,不是像上文所说的,将一个人带入三一神的家,享受罪得赦免和基督代死的果效后,过些时再度出来,而是说一次进入他里面,永远居留在那里,例如该加强式的动词在“都从一位圣灵‘洗’(或浸)入一个身体”(林前12:13原文)这句经文中所提示的,“洗”是简单过去式的时态,且用直说语气和动语态来表达,指明藉这“灵洗”进入一个身体的事实是一次成就,永远成就的!这不是藉著我们自力更生所获得,乃是藉著“一灵”的作为,因著人的信,才成就的。
(4)“洗”的关系
所以,“洗”礼表示著双方的关系:一方面是和“水礼”的关系,叫受洗者先进入水里,后从水里出来;另一方面是和“灵洗”的关系,一进去后,永远不再出来,正如经上所记:“你们‘受洗’(简单过去式)归入基督的,都是‘披戴’(简单过去式)基督了,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持续性-永远继续的“成为”)一了。”(加3:27-28)。除本处经文外,罗6:3和林前12:13的“受洗”,都和本处的“受洗”同时态(在过去一次完成),赞美主!
(5)“洗”的真谛
这样,“灵洗”和“圣灵的重生”虽然不是同一范畴,却有同样的结果-一次成就,永远成就。“重生”是将基督的生命放入信徒的内里,“灵洗”是将信徒放入基督的身体中。前者,信徒分享神儿子的生命:后者,叫信徒成为基督身体上的肢体。换言之,信徒不单重生,享受神儿子的生命,也藉著“灵洗”立刻进到基督里面,成为他身体上的一肢体。简言之,“灵洗”的功能无非是叫信的人成为基督身体上的肢体而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