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护教——由零开始

 

1.有不证自明的其理(例如:「我存在」、「逻辑适用於现实」)。

2.真理与现实相呼应。

3.真理是可知的(其他各种观点均为自相矛盾,参第十二章)。

4.可由不证自明的真理证明神存在。

a。创造论证(由「我存在]而来〕

6道德论证(由「价值为无可否定的」而来)

c,设计论证(由「设计暗示有一位设计者」而来)

5.神是一位必然的存有(存有的论证,参第二章)。

6.我的存在不是必然的(由必然存有之定义显然可知)。

7.因此,有神主义是真实的(有一位超越世界的必然的存有,他创造世界中的万物、介入世界,参第三章)。

8.圣经是一本可靠的历史文件。

a。历史是客观地研究过去。

b.有许多历史、考古、科学证据印证圣经的可靠性(第九至十章)。

    推论:圣经提供耶稣基督教导之可靠记录。

9.耶稣宣称他是百分之一百的人又是百分之一百的神。

10.他提出证据支持这宣告。

a.预言的实现

b.他神迹及无罪的一生

C.他的复活(第六章)             

11.因此,耶稣是百分之一百的人又是百分之一百的神。

12.神所教导的都是真的。

13.耶稣(神)教导说旧约是神所默示的。

14.因此,新约及旧约都是神所默示的神的话语(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