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 伯沙撒是何等人?是尼布甲尼撒王之子么?      但五12

答:伯沙撒--意即彼勒的亲王、主的首领,系迦勒底(参上册203题)之最后一王(30)。当其在位三年时,巴比伦城为玛代人大利乌所袭取(五283031,八1)。考巴比伦之古迹,从历史上告诉我们,伯沙撒系拿波尼度Nabonidus的长子,拿氏于主前五五五年即位,乃巴比伦最后的王。于一八五三年存吾珥城旧址内,他为某神所建庙宇的房角石上,发现了如此记载:「我巴比伦王拿波尼度不至于得罪你,愿我所爱的长子伯沙撒也有敬奉你的心。」从其他巴比伦的碑文中,得知拿波尼度王,时常在城外退休,将其管理军政大事的责任,放在其子伯沙撒的身上,因此二人一同为王,同秉国政。不过伯沙撒的王位,是居于从属地位,实际上是太子兼元帅的首领;然而由于他坐在王位上与以色列有关,所以在但以理书中,他便被称为王,来治理巴比伦的事(七l)。这样我们明白伯沙撒之所以把但以理在他国中位列第三(五1629),而他自己则位列第二的缘由。他是纵情宴乐,心高气傲,行事狂妄的人。当他正在与大臣、皇后、妃嫔设筵纵饮之夜,忽然看见有人的手指书文于壁,启示他国的年    日到此完毕,国必分裂,就在那一夜,他被杀身亡(五152530),拿波尼度闻知儿子已死,也就自行投降了。

    在本章2节里,称伯沙撒的父亲为尼布甲尼撒,中有小字「父或作祖」,因原文这个父字,有时也作先祖Forefather。在这里伯沙撒之所以被称为尼布甲尼撒之子者,约有两个原因:

    1.由其母族而论,伯沙撒为尼布甲尼撒之后嗣,而接当时风俗来说,子与孙是没有分别的。

    2.因尼布甲尼撒为巴比伦最有声望之王,就其本地风俗,臣民恒称其王为前王之子,但以理即循此例,而称伯沙撒为尼布甲尼撒之子,所以说:「伯沙撒阿,你是他的儿子」,下有小字「或作孙子」(五22)。由此可知儿子与孙子之称呼均无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