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保罗所说的属灵战争有何背景及内容?             (弗六章11一l8节)

    这一段提及属灵战争的事,中文圣经无法翻译得完全。

    一、这里所说的“战争”原文是PAL凤IIAA*,是只用过一次的字。在圣经别处提及争战则用另外两个字即POLEM O(IIO人eI1*)(雅四章2节),及其名词POLEMOS(n淑一吨)(太二十四章6节,打仗)。

    还有一个字是STRATEUOMAI(OTT)QRCO UO尸Q‘,打仗)。

    这里所用的“争战”原意为“摇来摇去”,像打秋千,或像人们练习打沙包的情形。亦有“拉来拉去”的意思,像人们拉锯一般。此字亦有角力或摔跤的意味,保罗用此字来比方信徒与魔鬼的战争,可称之为“拉锯战”或“追逐战”或“角力”。所以中文只译为“争战”,并未说出这种争战的方式。如果我们明白我们与魔鬼的战争是“拉锯式”的,那就表示我们每日均处在战争状态中.有时我们占了有利阵地,但有时我们要抵挡。

    二、这里有两种不同的“抵挡”,11节“抵挡魔鬼的诡计”的“抵挡”,与13节“抵挡仇敌”的“抵挡”不同。11节的“抵挡”原文为ST ENAI(。r1vat,为;ARt的已往二体变式)意为“自己能站立”。13节的“抵挡”原文用加强语气“ANTIST ENAI(*RTORvXT]意为“对着对方而站立”,转意为“对抗”,意即对方在猛攻中。第一个“抵挡”是“自卫”的,第二个“抵挡”是“准备作战”的。

    其实保罗在这里用过四个相同的字,作不同的语气。第13节的“站立”与第14节的“站稳”原文与第一个“抵挡”相同。因此,保罗的意思是:

    ①在魔鬼的诡计前能自已站立(1l节)。

    ②在磨难的日子中能作“对抗”的站立(13节)

    ③成就了一切仍能自己站立(成功而不骄傲,13节末句)。

    所以要“自己站立”(14节首句)。

    这是四方面的“站立”,或说“抵挡”,是周全而坚强的。

    可是很可惜,许多灵性较弱的基督徒,却像被吊起的沙包任由魔鬼挥拳打击,任他摆布作弄。一个灵里刚强的基督徒,是应该把魔鬼和他一切诡计当作沙包来挥拳使之摇来摇去,摇动撒但的国度。但是作基督精兵的必须穿备神所赐的全副军装。

    三、保罗借用当时罗马军兵所穿的全副军装作比方。“全副军装”原文是用一个并合字PANOPLIA()P1IAllavo7toTA)意即“一切的武器”。耶稣曾用过该字,但中文圣经译为“盔甲兵器”(路十一章22节)。罗马人的军装分“攻”与“守”两种。带子乃是军带,不是普通的腰带,将“护心镜”的上下部分扎在一起。军带中也有为插短刀及其它利器的设备。“扩心镜”则分上下两部份:上面部份遮胸,由颈邻到腰部,同时包围背部,下面部分则由腰遮到膝盖。出金属制成,其实应译为“护身甲”才对。“鞋”有厚皮底,以防敌人用钉子向上的假败阵地伤害士兵的脚。鞋有两种,普通士兵穿轻露趾鞋,军官则穿军靴,长由腿部至脚下。鞋尖有厚铁。“头盔”金制,保护头部,只露出面孔。“藤牌”并非藤制,应译为“盾牌”,用厚皮革或木制成,外包以铜或铁片,能以灭尽仇敌的火箭,如果是藤制的便会被火箭焚毁。至于“宝剑”应包括插在腰个的短剑与拿在手中的长戟两种。宝剑是“攻”的武器,上述各种则为“守”的武器。另外“祷告”也是武器之一,因为罗马军兵在阵作战以前,必定到庙里去向他们的神献祭及祷告,求他们的神帮助他们战胜仇敌。保罗引用这些全副军装,当时的信徒一听便明白。

    魔鬼与基督是势不两立的,所以基督徒每日均准备作战,并要作殊死斗,非得胜不可也。保罗对提摩太说,我们是基督耶稣的精兵(提后二章三节),我们焉能弃甲曳兵而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