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古时人接待客旅有何原则及事实背景?(5-8节)

    罗马帝国地方辽阔,许多商人出门旅行经商,所以各地均有客店,但当时客店的声誉甚坏,店主常常欺负过路客旅,甚至使客店变成贼窝,不良店主常常威胁过路人,勒索大量金钱,以至大哲学家柏拉图形容当对的客店为“海盗巢穴”。

    希拉人曾崇拜一位假神,求他保护出门人,称之为“丢斯·善游”(ZEUS XENIOS,前者为神的称呼,后者意即游客)。古时各地客店,设备甚不理想,除非不得已,很少人愿意投宿其中。因此各城市善长仁翁愿意公开他们的广阔住宅,收留过路客人,称之为“客旅友谊处”。那些经常过路的客人,往往把一件礼物送给“客旅友谊处”主人,以作纪念及再来的记号。各地政府机关亦在各处设有本省本地区人士暂寓的“普善庐”(PROXENOS)以接待自己人,等于今日全世界的华侨可以在各地的中华商会或同乡会投宿一般。

    当时的基督徒,有见及此,也以接待过路基督徒为本份。下面是新约圣经中不少经文提及此事。

    一、保罗告诉罗马信徒,“圣徒缺乏要帮补,客要一味的款待”(罗十二13),同时夸奖哥林多教会的该犹,以作他们接待客旅的模范。

    二、保罗告诉提摩太,有资格登记入册的寡妇,必须是一位“接待运人,洗圣徒的脚”的人(提前五9-10)。

    三、保罗又告诉提摩太,凡做监督的,必须是“乐意接待远人”的人(提前三2)。

    四、保罗也给予提多同样的吩咐(多一8)。

    五、彼得也重视此举,吩咐各地信徒“要互相款待”(彼前五9),此语指接待旅客而言。

    六、希伯来书作书更重视此举,劝他的读者“用爱心接待客旅”(来十三2),而且引证古时有人不知不觉接待了天使。

    七、纪元后170年“朱司丁·马特耳”(JUSTIN MARTYR)有人译为(遮斯听马特耳),在他的“护教书”中提及:每逢在主日,聚会主持人劝勉每一信徒要捐钱帮助孤儿寡妇、有病的、有需要的和被囚的,特别是在各地旅行的信徒。

    所以当时许多基督徒大家庭无形中成为一种高贵的“基督徒招待所”,使人有宾至如归之感,而且可能避免被不信主的人所欺侮。

    约翰在叁书中提及该犹忠心招待客旅,但同时也检举那反对接待客旅而好为首的丢特腓(9节),这恶人与匪徒无异,竟把接待客旅的信徒赶出教会,而且,还捏造坏话批评使徒约翰,这真是令人发指的恶行。

    今日全世界旅社林立,但有许多信徒仍然在旅途中愿意与虔诚人同住,以求属灵的温暖。今日的基督徒也应尽该犹的本份,接待远人,这是蒙福的善举。

非基督徒也会说“在家不好客,出外无主人”,何况基督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