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不守本位的天使被主拘留”是指何事而言?(6节)
犹太人对于天使有许多奇怪的传说。对于这问题,在彼得后书二章4节有详尽的研究,请参阅。不过彼得后书提及天使犯罪时,并未说明犯罪的情形,犹大却说出两点,即:天使不守本位及离开住处。
“本位”一词,原文为ARCH E,意即“为首者”或“起初”,与约翰福音一章一节的“太初”同字。不少解经家认为这字在这里并非“本位”或“起初的状况”,乃是“执政者”之意。因为这字在歌罗西书一章16节,以弗所书一章16节,以弗所书一章21节,三章10节及六章12节均译为“执政的”(PRINCIPALITY)。
因此犹太所透露有关天使的一点秘密乃是:
这些犯罪天使,犯了“蔑视神所安排他们在天上的职权”之罪,在神看来,一个不顺服神命的人或天使,都是犯了大罪。扫罗不顺服神命,以致被神丢弃。这些不顺服神命的天使,也是如此,所以神将他们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
至于这些天使如何不顺服神命,圣经未曾加以解释,我们所能推测的乃是这样:
当撒但与许多天使一同对神叛变之后,神另立米迦勒为天使长,并重新布署,命令天使们坚守各种不同的岗位,以对抗那些已经叛变的天使。可能有一些未叛变的天使在撒但叛变之后,有三心两意的趋向。之后,这些三心两意的天使,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尽职责,这些天使便成为犯罪的天使。于是被神判决,用锁链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