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死亡的阴间的钥匙是一条还是两条,其意义为何? (一章18节)
“死亡和阴间”是两件事,原文“钥匙”是多数字。启示录曾四次提及“死亡和阴间”,即一18、六8、廿13-14。先是死亡,后是阴间,这是很自然的次序。人的寿命结束,称为死亡,死后到人肉眼所不能见之处,称为阴间(阴间与阳间相反,阳间为活人所居之处),此处阴间与原文意义相同,原文HADES,原意即“肉眼不见之处”也。
死亡与阴间有钥匙,这种观念,自古以有。诗篇九篇 14节一O七篇18节及约伯记卅八章17节说有“死门”,“死亡有门”。希西家王谓他将进入“阴间的门”(赛廿八10)。死亡与阴门既然有“门”,则必有锁,有锁则必有钥匙了。
有人根据这种观念及启示录所记来解释彼得前书三章18-20节的一段经文,即所谓“阴间大迁徒”的理论,谓主耶稣死后曾到阴间去用钥匙开了阴间之门,把历代一切圣徒都释放而迁徙到乐园里去(有关这种解释,请参阅路加福音廿三章34节、以弗所书四章8节及彼得前书三章18-20节等处的难题研究,作者本人不同意此种解释)。不过我们用属灵的解释更佳,即,主耶稣已经胜过死亡和阴间,将永生与天家赐给一切相信他的人。正如希伯来书作者所说:“主耶稣藉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同时“并要释放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的人”(来二14-15)。又如保罗所说:“主耶稣已经把死废去,藉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后一10)。
因此,约翰所说,主耶稣拿着死亡和阴间这两条钥匙,是指着他已经得胜死亡和阴间而言,一切相信他的人,不再惧怕死亡和阴间,乃是有永生和天家的权利与享受。同时,在他再来之时,信徒要从坟墓复活和被提至空中与主相遇。
启示录和新约其它经文所记载不同的钥匙,均带有属灵意义的。兹列举如下;
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一18)。
二、大卫的钥匙(三7,参赛廿二22)。
三、无底坑的钥匙(九12;廿一)。
四、天国的钥匙(太十六19)。
五、知识的钥匙(路十一52)。
这些钥匙都是表示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