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十八章所说那将要倾倒的巴比伦是否指古比伦将来要复兴、后来毁灭?抑暗指复兴的罗马而言?(十八章)

    上文已说过,十七、十八章是一件事的两面,十七章是指政权与教权的巴比伦,十八章则指地理与民间的巴比伦(罗马)。前者要毁灭,后者亦不能存在。

    十七章5节很清楚地指出这大淫妇名为(奥秘的大巴比伦,是世上的淫妇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十八章2节则说到巴比伦大城曾使列国因她的邪淫大怒的酒倾倒,地上君王与她行淫,客商因她的奢华而发财。两者为一,毫无问题。

    十八章7节说她自称为皇后,并非寡妇,与十七章称她为大淫妇相同,皇后是人的看法,淫妇是神的看法。

    十八章24节说先知和圣徒的血,都在这城里看见,与十七章6节所说她喝醉了圣徒的血相同。但地理上的巴比伦从来未杀害过先知或圣徒,足证是暗指罗马而言。

    十七章18节说那大淫妇就是管辖地上万工的大城,与十八章2节所谓巴比伦大城相同。是指复兴的罗马京都而言,绝对不是古巴比伦的复兴。

    十七章提及这淫妇一切罪行,十七章说到她的毁灭(2,10,21节),是很顺理成章的,如果说十八章是指地理上的巴比伦而言,实不合理。

    虽然有一部份解经家主张十八章是指地理上的巴比伦,即今日的伊拉克国(IRAQ),但无法解释上述各点而自圆其说,旧约圣经从来也没有预言过巴比伦复兴的事(赛十三20,耶五39,说巴比伦永无人居住),巴比伦与玛代波斯、希拉一样,已为过去成五王的一位(十七10)。

    我们主张十七、十八章都是指复兴的罗马将来的罪行与毁灭,巴比伦乃是寓意,表示其强大,并非指地理上的巴比伦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