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7.“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是什么审判?当时的世界情形如何?(二十章11-15节)

    一、解经家一向把“审判”分作五次,甚至有六次或七次的,这五次的审判如下:

    ①嗣髅地的审判,审判信主者的罪,基督代人受审。

    ②基督台前的审判,在空中,审判信徒的生活与工作(林前三11-15),信徒获得“加冕”,即在此时。

    ③绵羊山羊的审判,基督审判地上万民,地点在约沙法谷(太廿五31-33;珥三l-3),在千喜年国开始之时。

    ④以色列人的审判,地点在耶路撒冷(玛三1-6。结二十34-38)。目的要使他们全家承认耶稣为弥赛亚。

    ⑤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是审判第二次复活时的恶人,并定他们的罪,把他们扔在火湖中。

    另外有人谓还有下列两种审判:

    ⑥信徒自我的审判(林前十一32),在有生之日。

    ⑦天使的审判(林前六3,彼后二4),可能与⑤同时。

    在以上各种审判中,白色大宝座是历史上最后而且最大的审判,白色表示圣洁与荣耀。

    二、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情形如下:

    ①时间:在千喜年之后,撒但完全失败之时,亦即人类历史结束的时候。

    ②地点:这些复活受审的死人,都是有灵体的,和基督徒复活后的灵体一样,所以不要什么地点来审判他们。这里明说“从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11节)。

    “天地都逃避”一语,可能是指“天地都要毁灭”(来一11),及“天被火烧就销化了,有形质的(指地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要被烈火溶化”(彼后二10-12)而言。约翰又解释说:“再无可见之处了”,即无昔日四面八方的空间的观念了。那些受审的人都站在宝座前受审。

    ③审判之主,是万王之王主耶稣基督。主耶稣曾说过:“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五22,27)。保罗称主为“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提后四1)。主耶稣在千喜年前要审判“活人”(太廿五章),在千喜年后则审判“死人”了。

    ④受审的凭藉有二,即:

        A.诸案卷(原文是多数字)。

        B.生命册。

    “诸案卷”是记录世人所作的一切行为,“生命册”是记录一切相信耶稣而得救的人的名字。

    本来“生命册”只是记录信耶稣而得救的人,这时也摆出来为审判的凭藉,以证明神的公义严明。也许有不少人“自以为义”,不相信耶稣,以为自己是好人,希望也可以得救。但打开生命册一看,并没有他们的名字;照那些“言行案卷”所记,这些自以为义的人却曾做过许多隐藏的不义之事,虽能瞒得过人,但不能瞒得过神,所以他们要定为有罪,其定罪的最大理由是“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15节)

    基督徒在此可以获得教训,我们对人传福音、带领人信耶稣,做一个重生得救的人,是何等重要。

    ⑤海与死亡和阴间都要交出其中的死人。不论人们死在何处,如何埋葬,或火葬、功为鸟兽所食,或死于海中,均将在一刹那间复活过来,同时马上站在那可怕而威严的白色大宝座前受审判,然后被扔在火湖中受永刑。

    那些被扔在火湖中的人以前曾做过什么坏事呢?

    杀人、淫乱、行邪术、拜偶像、说谎(廿一8)。还有,不洁净(心)、行可惜与虚谎的事(廿一27)。他们是;犬类、行邪术的、淫乱的、拜偶像的、说谎及制造谎言的(廿二15)。

    审判完毕,“死亡”已无用,因无人再死,阴间已完全倒空,阴间也无用,所以死亡和阴间“也要死”,与那些恶人一同扔在火湖中,这火湖称为“第二次的死”,那些恶人要在火湖中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16节)。

    人类的历史,于是结束,新天新地的荣耀生活,于是揭开序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