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本书作者何以称耶稣为大祭司?(三章1节)
称耶稣为“祭司”和“大祭司”,乃是本书信“独有”的信息,希伯来书也可称为“大祭司主耶稣传”。二章17节首次提及耶稣成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以后一直到第十章,每一章都题到主耶稣为大祭司与献祭的事。
本书所题主耶稣为大祭司的各点,可综合如下:
一、祭司是人,主耶稣也是人(二14-17)。
二、主耶稣是完全人,他没有罪,所以他为祭司比一切祭司更美(四15)。
三、主耶稣为祭司,能体恤人们的软弱(四14-15)。
四、主耶稣为祭司,是神所指派(五4-6)。
五、他照麦基洗德的等次为大祭司,与亚伦和他的子孙为祭司不同(五6,10)。
六、主耶稣是神起誓按立的(七21-23)。
七、主耶稣是永远为祭司的(六20七21-24)。
八、主耶稣为大祭司,只一次献上祭物(七27)。
九、主耶稣为大祭司,自己也是祭物(七27,九14,26)。
十、主耶稣为大祭司,但他亦为大君王,和麦基洗德一样(七1)。
希伯来书作者获得这种启示,可能根据诗篇—一0篇。该篇4节说:“耶和华起了誓,决不后悔,说:你是照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这节诗篇的话被本书作者两次引用,即五章6节和七章17节。无疑地,本书作者认为诗篇—一O篇是预言基督为祭司的事。
同时,本书作者在一章13节也引用本篇1节的话说:“你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你的仇敌作你的脚凳”。很清楚地,诗篇—一O篇的作者诗人大卫预言,弥赛亚不只是君王,也是永远的祭司。
主耶稣也曾引用—一0篇来驳倒仇敌,使他们哑口无言(太廿二4-46)。彼得在五旬节证道时,也引用同一的诗句(徒二34-36),表示这节圣经是预言主耶稣为主为王。既然主耶稣用该篇诗篇来暗指自己,当然该篇诗篇所指按麦基洗德等次永远为祭司的事不能指别人了。
正如在上文所讨论过的,本书作者可能是一位圣经教授,读者可能是一班神学生,他们可能是住在亚力山大的犹太侨民,这些犹太侨民喜欢研究旧约圣经的预表学(TYPOLOGY)。这位作者一定在预表基督方面的真理下了多年的研究工夫,当他执笔写本书信时,被圣灵启示他的思想,相信主耶稣是神所接立的永远大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