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二章1-2节是否有纵人犯罪的嫌疑?

    约翰说:“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你们不犯罪”。但下文补充说:“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

    一方面叫人不要犯罪,另一方面又好像说,如果有人犯罪,不要紧,我们有办法补救。这样的口气,似乎给那些喜欢犯罪的人有所藉口,即“利用神的赦免去犯罪”。

    可是不要自欺。约翰的意思并非给人大开犯罪的门,因为他在本书中多次警告信徒“不要犯罪”(二1,三6,9,五18),又说“犯罪的是属魔鬼”(三8),证明他并非开犯罪之门。

    不少人对这两节圣经发生误会,是因为不明白约翰当时的动机。他说:“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并非对那些“想犯罪”的人说的,乃是对那些“想悔改”的人说的。这两者有极大分别。对那些“想犯罪”“以为犯罪不要紧”的人,约翰先说:“是要叫你们不犯罪”,犯罪之门已关闭。但对那些最近曾不慎而犯罪,心中难过,他们想悔改,但又误以为他们犯罪之后,已无法获得赦免,所以约翰安慰这种人说:“若有人犯了罪,我们仍有补救之法,就是义者主耶稣基督,可作神人间的中保。”

    “中保”一词,原文与“保惠师”同字(见本书第一条难题研究d),他是在天上的保惠师,圣灵是在地上的保惠师。或说,主耶稣是在天上的神人中保、圣灵是在地上的中保。主耶稣愿意为一切愿意悔改的人向天父代求,使他获得赦免。

2节的挽回祭,请参阅罗马书三章25节的研究。旧约并无“挽回祭”,这字应译为“蔽罪座”,或“使人和好者”,就是使恨罪的神因犯罪之人而发怒,经过主耶稣代求,使神人复和。

因此,我们不应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