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简介

 

 

写作背景

 

利未记是摩西五经中的第三本。希伯来文圣经中按本书首节第一个字

称它为「 呼叫」;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则按书的内容称它为「利未

记」。

 

利未人是以色列十二支派之一,利未人对神忠心 (出32:26), 被神

拣选作为事奉 的支派 (申10:8; 33:8-11)。 所有的祭司都属於利未

支派,他们的工作是协助料理会幕,并向百姓讲解律法。

 

利未记顾名思义多提到有关祭司的事宜,但书中的教训也是对全体选

民说的。神要 所有的百姓都认识及遵行律法,本书屡次出现神吩咐

摩西的话:「你晓谕以色列人说 ...... 」

 

本书有五十六次提到:「耶和华对摩西说」(参1:1; 4:1; 5:14; 6:1;

7:22; 8:19; 11:1; 12:1) ; 故犹太人传统认为本书是摩西自己写的。

6:17-18,论到祭司和利未人的事奉时,也说是:「照著摩西律法

书上所写的」。

 

出埃及记的结束提到摩西按照耶和华的吩咐建好会幕,利未记接续出

埃及记教导以色列人如何遵守有关会幕的规矩及条例。这些律法的颁

布时间和地点,书中详细地说明是从以色列民安营在西乃山开始(

7:28; 25:1; 26:46; 27:34),一直至「第二年二月廿日」(民10:11)。

 

 

主题特色

 

本书直接的目的就是颁布神的律法和原则,叫以色列民生活得像神的

子民,又教导他们如何过圣洁的生活,以及亲近这位圣洁的神。「你

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19:2) 是本书的重点

 

利未记记下许多的律法条文,对於神子民全部的生活都有原则或律例

加以管制。

 

另一方面,在旧约书卷中,没有一本书像利未记一样,把在基督里的

救赎意义表现得那麽清楚。

 

约伯提出一个问题:「人在神面前怎能成为义呢?」

利未记的回答是:「他要带他的供物来 ...... 」

 「他要按手在它的头上 ...... 」

 「他要承认所犯的罪 ...... 」

 「他要把它宰了 ...... 」

 「祭司要把血洒在 ...... 」

 「祭司要为他赎罪,他必蒙赦免」(参4及16章)。

 

这是旧约表达救赎的说法;这救赎藉著献祭的礼仪(特别是赎罪日的

礼仪),清楚勾划出来。而基督耶稣降世,一次献上成了永远的赎罪

祭,使新约信徒得以事奉永生的神,不再需要像以色列人那样献祭。

 

 

本书大纲

 

Ⅰ 亲近神的方法(1-16章)

   1献祭(1-7章)

   2祭司(8-10章)

   3洁净(11-15章)

   4赎罪日(16章)

Ⅱ 与神保持相交的方法(17-26章)

   1食物的圣洁(17章)

   2婚姻及贞操的圣洁(18章)

   3对神和对人道德行为的圣洁(19章)

   4不圣洁的惩罚(20章)

   5祭司与祭物的圣洁(21-22章)

   6节期的圣洁(23-25章)

   7祝福与咒诅(26章)

Ⅲ 许愿之例(27章)

 

 

 

 

 

利未记 第一章 注释

 

 

1:1-6:7  献祭:耶和华应得的分

 

本书把献祭的事安排在起首,而有关献祭的律法又排列在执行献祭职

务的祭司之先,表示献祭的重要性,因为献祭是祭司的主要任务,是

人与神沟通的桥梁,而且祭司也需要先为自己献祭才能承接圣职。五

种祭中,燔祭、素祭、平安祭都是献与耶和华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

 

 

1-17  燔祭

 

燔祭是人类最古的宗教礼仪。主要目的是为赎罪以致献祭者能蒙神悦

纳。

 

            「燔」字本指「上升之物」,它的特点就是整只祭牲都要烧在

            坛上作为馨香之祭上升给神。

 

 

1-2  引言

 

这接续出40:34-38。

 

 

2          「晓谕以色列人」:表明这些律法与所有百姓有关;普通百姓

            要明了他们的责任,正如祭司要正确地履行职务,二者同样重

            要。

 

            「献供物」:藉此与神亲近,重点是人要付出代价。

 

 

3-17  礼仪及供物的种类

 

 

3-9, 11-13, 15-17  礼仪

 

献祭者须於事前宰杀牲畜、家禽,去皮及切块,而祭司则代行奉献、

洒血及焚烧祭物。上坛的方向是在坛的南面,杀牲的地方是在坛的北

面(11),倒灰的地方是在坛的东面(16),坛的西面对著会幕。

 

 

4          「按手」:象徵献祭者完全认同祭牲为他的代替物。

 

5          「血」:代表生命(17:11),因而能够赎罪。

 

9          「馨香的火祭」:在任何的献祭中,凡把一部分供物烧在坛上

            的,都称为火祭;

            「馨香」是拟人的说法,描写神接纳子民奉献的满足。

 

3, 10, 14提到供物的种类,这视乎献祭者的家境而定:富者可献牛犊

,中等家庭可献羊,穷人则可献飞禽。

 

 

 

思想问题(第1章)

 

旧约以色列人若要与神相交,必须献上燔祭。

新约信徒该怎样与神相交?参罗12:1; 约11:7起。

 

 

 

 

 

利未记 第二章 注释

 

 

1-16  素祭

 

此名词在希伯来文含有礼物或贡物的意味,是一种自愿的献祭,崇拜

者藉此向所敬拜的神表明忠贞与感恩的心意,也间接供应祭司们生活

所需的食物。

 

 

1, 4, 14  供物的种类

 

供物有三种:

 1 细面、

 2 烹熟的谷类食品、

 3 禾穗子,

按献祭者的能力及需要而定。

 

 

2, 13  供物的材料

 

面、油及乳香是主要的材料。当中的面、油及奠祭用的酒是以色列民

的主要食粮 (申12:17) ; 然而,绝不可将酵与蜜烧在坛上作火祭,

只可作为初熟的供物献上。

 

 

2          「乳香」:作圣香的四种原料之一 (出30:34) , 圣香是每日

            两次由祭司在祷告时献在金坛上的,目的是要把崇拜的人带到

            神的面前,蒙 记念。

 

11        「一点蜜」:古时有用蜜做酵素,故它和酵同样当为不洁。

 

13        「盐」:有防腐作用,所有祭品都要加上盐,表示神与以色列

            人的盟约是永恒不渝的。

 

 

2-3, 9-10, 15-16  礼仪

 

若献祭者本身为祭司,所有供物都要全然烧在坛上(6:23);其他的

人则要从细面(谷物磨成的面粉)中取一部分,加上所有的乳香,献

上作为「记念」(2),剩下的则作为祭司们的食物。

 

 

5          「铁鏊」:煎东西的盘或锅。

 

10        「至圣的」:供物中有「圣的」,如平安祭的供物;有的是「

            至圣的」,如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陈设饼。

            祭司及其家属可在清洁的地方吃至圣的供物;惟独祭司才可在

            会幕的院内吃至圣的供物(民18:9-10)。

 

 

 

思想问题(第2章)

 

1 素祭是向神表示感恩、敬拜及乐意遵命的礼物。

  你认为信徒在生活上也应有这种「祭」吗?

 

2 作素祭的供物要配上盐,目的何在?

  新约信徒在救恩上又有何确据?参罗8:31起; 弗1:13。

 

 

 

 

 

利未记 第三章 注释

 

 

1-17  平安祭

 

此名词在希伯来文表示「和好」或「福祉」。

此祭为一私人的献祭,所献的可为感谢、还愿或甘心献的(7:15-16)

,表明献祭者对神的感恩,虔敬与奉献,并藉此显明神与人及人与邻

舍的和谐关系。

 

 

1, 6, 12  供物的种类

 

所献的供物应为无瑕疵的家畜。平安祭供物与燔祭供物的不同点乃在

於前者不能以鸟类作为供物,而可用雄或雌的家畜。献平安祭不能以

鸟类代替家畜乃由於该祭的礼仪包括聚餐,献祭者与他的亲朋(特别

是贫穷的)共享供物,若所献上的只是家禽便不够与亲友共享。

 

 

2-5, 8-11, 13-17  礼仪

 

与燔祭的礼仪大致类同,只是献平安祭不需把供物全然烧在坛上,烧

在坛上献给神的只包括内脏上所有的脂油和两个腰子,以及肝上的网

子,如果供物是羊羔,则肥尾巴也包括在内。祭司除了得到供物的皮

外,有供物的胸及腿(7:30-34),供物其他部分则留给献祭者於聚餐

时食用。

 

 

4          「肝上的网子」:或作「肝叶」,乃指肝上的脂油,其状似网。

 

9          「肥尾巴」:巴勒斯坦一带所产的羊羔,尾巴特别肥大,脂肪

            最多,故献为供物 (出29:22) , 假如所献的羊羔体积庞大,

            肥尾巴可重七公斤或以上。

 

16        「作为馨香火祭的食物」:将供物的脂油(动物身上最好的部

            分)在坛上用火焚烧,象徵神参与献祭者的宴会。

 

17        「永远的定例」:这在利未记出现十七次之多(参串)。

 

 

 

思想问题(第3章)

 

1 希伯来人认为脂油是动物的最好部分,而腰子、肝上的网子则代

  表人感情的中枢。

  把这些献给神,意义何在?

 

2 神要求献祭者将祭牲的脂油献上(11, 16)。

  及将血洒在坛周围,有何心意?见16注; 17:11。

 

 

 

 

 

利未记 第四章 注释

 

 

1-35  赎罪祭

 

3          「赎罪」:希伯来文一字的字根有「洁净」的意思。犯罪不单

            得罪神,更玷污了敬拜的地方;赎罪祭的重点不只赎罪,也洁

            净崇拜的地方,以致神可降临住在其间,恢复与人的交通。因

            此,洒血的礼仪乃是此祭的特点。而赎罪的种类可分无知的罪

            (4:3, 13, 22, 27)及误犯或疏忽的罪(5:1-4)。

 

 

3, 13, 22, 27  供物的种类

 

赎罪祭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罪咎是按犯罪者的身分而有等级之分,此分

别亦导致所献供物的种类及洒血的礼仪有所不同。最高等级的就是受

膏的祭司或大祭司(3) , 要献上无残疾的公牛犊;其次是以色列全

会众(13),要献上公牛犊;官长(22)要献无残疾的公山羊;平民

27)则献无残疾的母山羊或母羊,若是贫穷不能献羊羔的话,就以

两只班鸠或雏鸽(5:7),甚至以细面代替(5:11)。

 

 

4-12, 14-21, 22-26, 28-35  礼仪

 

 1 大祭司。他是全百姓的代表,若他犯罪则全体百姓受牵连(3

   );同时,由於他所管理的职事,需要他经常出入圣所,他的

   罪因此亦玷污了圣所,洁净的礼仪必须在圣所施行。祭司应该

   把血带入圣所,将血弹在幔子上,以及抹在香坛的四角上,最

   後倒在燔祭坛的脚旁(6-7)。

 2 当全会众犯罪时,也要施行同样的礼仪 (13-21) , 因以色列

   人应是一个「祭司的国度」(出19:6), 故全体所犯的罪与大

   祭司的罪相等;在此情形下,百姓的长老便代表他们,按手在

   祭牲的头上。

 3 一个官长或平民犯了罪,祭牲的血无须带入圣所,只要抹在燔

   祭坛的角上,并倒在燔祭坛的脚旁边。献赎罪祭时,祭牲的脂

   油必要烧在坛上,正如平安祭中所作的一样(26, 31; 参3:3-5)

   。至於剩余的祭牲,也有两种处理的原则;凡赎罪祭中把祭牲

   的血带入圣所的(大祭司和全会众献的赎罪祭),其余的肉都

   不可吃,要用火焚烧(12, 21) ; 然而,其他的赎罪祭(为官

   长或平民所献),所有的肉都成为祭司的分。

   (参6:25-30; 来13:10-13)

 

 

14        「会众一知道所犯的罪」:可见是无心之失,犯时不知,事後

            才发觉。

 

23        「公山羊」:献赎罪祭不用公绵羊作祭物(虽然母绵羊是可以

            用的)。

 

24        「耶和华面前」:即祭坛北面。

 

 

 

 

 

利未记 第五章 注释

 

 

1-4  必须献赎罪祭的过犯

 

这包括在法庭上不说真话,摸到不洁净的东西,以及随意发誓。

 

 

2          「不洁的」:参11-15章。

 

3          「别人的污秽」:出自别人身体的污秽东西。

 

 

5-13  补充有关赎罪祭的供物

 

指出平民犯罪,应献上母绵羊或母山羊;如果财力不够,可献上两只

斑鸠或鸽子;若买不起斑鸠或鸽子,则可用细面粉代替。

 

 

7          「两只」:因为献鸟类的时候,不能把鸟的脂油除下,故须献

            上两只;一只全烧在坛上,另一只则归祭司享用。

 

11        「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藉此和素祭有所分别。

 

 

5:14-6:7  赎愆祭

 

赎愆祭的特徵是要为所犯的罪赔偿,而受害者的损失通常都是可以计

算的,并且赔偿必须在献祭之前完成。由於罪恶有属灵方面及社会方

面的双重意义,故犯罪不单影响人与神之间的关系,也同时影响了人

与人的关系;赎愆祭乃是要满足人对神及对人的亏欠。

 

 

罪例(5:15, 17; 6:2-3)

 

这包括两方面:

 1 在神的圣物上误犯了罪,偷取属於神的东西(什一捐,    头生供

   物),没有交给祭司。

 2 对邻舍行了诡诈或损害了同族人。

 

 

供物(5:15, 18; 6:6)

 

在每一件事中,所献的供物都必须是没有残疾的公绵羊。

 

 

15        「按圣所的舍客勒」:犹太传统解释一只羊羔价值至少是两舍

            客勒。

 

 

礼仪(5:15-16, 18-19; 6:4-7)

 

礼仪之前,犯罪的人必须清偿所犯的差错另加五分之一,此另加的赔

偿一方面是补偿合法物主的损失,另一方面则作为犯罪者的刑罚。上

文罪例中,前者的合法物主是祭司,後者则是受害的邻舍。

 

 

 

思想问题(第4, 5章)

 

1 「误犯了罪」是指无心之失,并非蓄意犯罪敌挡神;连这些罪也

   要求神赦免,可见神对罪的看法是怎样的?

 

2 神给予献赎罪祭者什麽应许?参4:20, 26, 31, 35。

  新约信徒有赦罪的确据麽?参约11:9。

 

3 为何祭司犯罪会影响百姓,使他们也陷在罪里(4:3)?

  这给今天的属灵领袖什麽警惕?

 

4 为何不同身分的人要献上不同的赎罪祭牲?

  这是否表示身分愈卑微的人犯罪愈不要紧?

 

5 赎罪祭不只赎罪,也洁净崇拜的地方;今日信众在崇拜中认罪是

  否有类似作用?

 

6 昔日神的百姓如亏欠神的供物必须献上赎愆祭,另作赔偿。

  (5:15, 17)

  今日信徒有否类似的亏欠,应该认罪及偿还呢?

 

 

 

 

 

利未记 第六章 注释

 

 

6:8-7:38  献祭:祭司与献祭者应得的分

 

此段经文与前段(1-6:7)在重点上有分别。

前者在於以色列民所应该知道的献祭矩规(例如在不同的情况下应该

献那种祭及供物、献祭者的参与程度又如何),而本段经文重点乃是

祭司应该知道的献祭规矩,例如那种祭牲应作火祭或食物,祭司与献

祭者又当如何分配祭物。

 

 

8-13  燔祭

 

(参1:3-17注)。

既然整个祭牲都要全然烧在坛上,故有两件事情特别要注意:清除坛

上的灰和照料坛上的火(不住添柴)。「坛上的火永不可熄灭」这重

点在本段出现五次之多(9, 12-13); 这是神自己点著的圣火(9:24;

代下7:1) ,  不断燃烧代表以色列民永远奉献给神。祭司在会幕及圣

殿内穿上祭服(10);将灰运往营外时,应穿回平常衣服(11),因

为圣的俗的应该分别出来(参10:10)。

 

 

10        「细麻布衣服」:用麻纱造的长袍。

 

14-23  素祭

 

(参2:1-16注)。

素祭、赎罪祭及赎愆祭均为至圣的(17),只有祭司才可以吃剩下的

供物,而且必须要在圣处(即在会幕的院子里)吃(16, 26)。

 

 

18        「摸这些祭物的,都要成为圣」:因所献的素祭是至圣的,故

            此凡与这些祭物接触的(无论是人或物)即成为圣。

 

19-23   是关乎祭司常献的素祭(20; 参来7:27) : 与常献的燔祭同时

            奉献,由受膏的祭司(亚伦或继承他职位的人)献上(22);

            此祭最主要的原则是供物必须全然献上(23)。

 

24-30   赎罪祭(参4:1-5:13注) 。 煮祭肉的瓦锅或铜锅因与祭肉接触

            ,都成为圣(归给耶和华),故此,瓦锅要摔破,铜锅要擦净

            (28)。

 

 

 

思想问题(第6章)

 

1 昔日百姓得罪人时,要向神及人承认,并作出适当赔偿;今日信

  徒又应如何?参太5:23-24; 路19:8-9。

 

2 为何祭坛上的火要常常烧著?

  由此看来,神与 百姓的关系怎样?

  如今主耶稣常为我们祈求(来7:25), 我们则要如何与神保持紧

  密的关系?参帖前5:16-22。

 

 

 

 

 

利未记 第七章 注释

 

 

1-10  赎愆祭

 

(参5:14-6:7; 6:14-23注)。

对於赎愆祭的礼仪,此段经文较5:14-6:7有更详细的描述。

本段说明赎愆祭中祭司的分与赎罪祭一样,除了耶和华那分外,其余

一切都要归给祭司。此处更加插了一段(8-10), 指出祭司应如何处

理不同的供物:燔祭所献祭牲的皮是属於祭司的 (8), 烹熟的素祭

只归主祭的祭司(9),而生的素祭要由所有祭司均分(10)。

 

 

11-38  平安祭

 

(参3:1-17注)。

平安祭有三种作用:

 1 表示感谢、

 2 藉此还愿、

 3 甘心奉献。

 

平安祭是在各祭中唯一准许献祭者分享的(11-21) 。 耶和华的分是

烧在坛上的脂油(22-25), 祭司的分(30-34)包括摇的胸和举的腿

,其余所有的肉则归献祭者;若所献的是为还愿或甘心祭,剩下的肉

到第二天也可以吃(16),如果是为感谢而献的,就只能在献祭的当

天吃(15)。一切剩下(吃不完)的祭肉要用火烧(17),这些食物

如留得太久,便会发臭 (出16:19) , 变成不洁净的食物,而在敬拜

神的过程中,不洁净的人或物是不可参与在其中的。此外,17节的要

求也可鼓励献祭者与亲友,特别是贫穷的,分享美食。祭牲的脂油永

不可吃(23),必须要烧在坛上献给神;其他自然死去或被野兽咬死

的动物之脂油可作别的用途(24)。献平安祭时,同时须献上几种不

同的饼 (12-13) , 这些饼并非素祭,其上没有放香,也未从其中取

出一把烧在祭坛上,它们只不过是随同平安祭而献上,给予祭司及百

姓共同分享。

 

 

14        「举祭」:描写祭司把祭肉在祭坛前面举起来。

 

20        「不洁净」:指礼仪上不洁净,参利22章。

 

32        「奉给祭司」:右腿给那位主的祭司,而祭牲的胸肉则全部归

            祭司所有。

 

35        「受膏的分」:指归给祭司的祭肉。

 

 

 

参考:

 

论洁净与不洁净的条例

 

 

 

思想问题(第7章)

 

人献平安祭时,通常邀请亲朋及贫穷人分享祭肉,大家与神同享快乐

的时刻(见3:11, 16)。

信徒是否也献上类似的祭?参来13:15-16。

 

 

 

 

 

利未记 第八章 注释

 

 

8:1-10:20  亚伦和他的儿子承接圣职

 

这段经文与出埃及记有密切关系:出埃及记曾三次提及会幕的建造,

25-30章主要论及会幕的构造和装潢 ,35-39章论及有关会幕的训示的

实行,40章提到会幕的建立及被神接纳。那麽,祭司承接圣职(8-10

)应紧随出埃及记40章;但因献祭乃是祭司的主要任务,而他们也须

先为自己献祭才能承接圣职,故在未讨论承接圣职之前,先讨论献祭

1-7)。

 

 

1-36  摩西为亚伦和他的儿子们按立圣职

 

 

1-5  会众聚集

 

大祭司是以色列最神圣的一个职分,只有那被神选召及经过按立之亚

伦子孙方可担任。按立的礼仪非常隆重,故要在公众地方(会幕门口

)举行。

 

 

3          「会众」:指那些代表百姓的长老。

 

5          「这就是耶和华所吩咐当行的事」:参出28:1-29; 30:22-23。

 

 

6-9  亚伦的圣衣

 

制服代表穿者的职分及重要性(见出28:1-43注)。

 

 

7          「以弗得」:此处指加在大祭司外衣上面的背心,用来系紧胸

            牌。

 

8          「胸牌」:是大祭司圣衣中最特出的一件衣服,上面系有代表

            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宝石。

 

            「乌陵和土明」:希伯来文字义是「光明与完全」。

            祭司用来探求神的旨意。

 

 

10-13  亚伦受膏

 

摩西首先用特制的膏油抹帐幕、祭坛和坛的一切用具,然後又将膏油

倒在亚伦的头上,表示成圣及奉献给神。

 

 

13        只提亚伦儿子的圣衣,关於他们受膏却只字不提,因在别处已

            有记述(出28:41)。

 

 

14-17  献赎罪祭

 

此处赎罪祭的血乃用来洁净祭坛,使坛成圣。所采用的礼仪与4章所

描述的差不多,唯一的分别乃是在4章祭司用血抹在圣所的幔子及香

坛的四角上,而此处只抹在坛的四角上。

 

 

17        「烧在营外」:参出29:10-14;这只公牛代表祭司的罪恶,故

            他们不能像替百姓献赎罪祭那样吃祭牲的肉(参6:25-30)。

 

 

18-21  献燔祭

 

该礼仪与1章所记载的一样;亚伦和他儿子藉献祭除去他们与神之间

的阻隔,与神和好。

 

 

22-30  承接圣职的平安祭

 

这里所献上的平安祭中,摇祭物的胸指定为摩西的分(29),因这祭

是他代表亚伦和他儿子所献上的,而举祭物的腿则烧在坛上归给神(

25, 28) ; 这样的分配,暗示亚伦的被按立是神与摩西共同完成的。

此祭最特出的地方是那洒血的仪式,平安祭通常是将血洒在坛的周围

,但这里则是抹在亚伦及他的儿子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并

右脚的大拇指上 (23-24) 。 这样的做法,是让他们藉著受膏及抹血

,得以成圣及洁净,以致与这职分的要求相称。右边通常是指较重要

及较好的位置(参48:17-18; 太25:34, 41)。

 

 

22        「承接」:希伯来文原意是「充填物」,指授予重职。

 

25        「肥尾巴 ...... 网子」:参3:4, 9注。

 

 

31-36  其他指示

 

在承接圣职的七天中,亚伦和他的儿子们不可走出会幕的门。同时在

这七天内,每天都作同样的献祭(33-34) ; 故此,关於平安祭牲的

肉可以留至第二天吃完的条例 (7:15-18) , 此处不适用,而这些肉

和饼要当天吃,剩下的要烧掉(32)。在这七天之中,摩西每天主理

同样的献祭(34),而亚伦和他的儿子们则留在会幕的门口。

 

 

 

 

 

利未记 第九章 注释

 

 

1-24  亚伦的首次献祭

 

七天的承接圣职过後,亚伦现已不用摩西代他献祭,可以自己献祭了

。本章描述亚伦首次献上的祭,与16章的赎罪祭相似,同是有两种献

祭,一是为祭司献的,二是为百姓献的。

 

 

1-7  摩西的训示

 

1          「召」:表示那事的严肃性;虽然亚伦现已有资格献祭,他仍

            是在摩西的管辖之下,按摩西的吩咐履行任务。摩西吩咐亚伦

            为自己和他的儿子们并百姓献祭(7) ; 亚伦为他自己及儿子

            们献的是赎罪祭和燔祭(2) , 为以色列百姓献的乃是赎罪祭

            、燔祭、素祭和平安祭(3-4) 。 这次序(赎罪祭、燔祭、素

            祭,和平安祭)强调了三个基本的观念:首先是罪的救赎,然

            後是生命的奉献和成圣,最後才是在感恩餐中与神交通。这里

            没有提到赎愆祭,因该祭是为特别的过犯而献的(参5); 

            此,亚伦此处为百姓所献的祭,目的非为赎某些特别过犯的罪

            ,乃是为国家一般性的罪而献的,好叫全会众能按著神的规定

            及指示敬拜神及求神的祝福。本段所提及的各祭是按耶和华的

            吩咐而献上(6),目的是让耶和华向他们显现(4),彰显出

             的荣光来(6),  表明 对每一件所完成的事予以赞许或批

            准(参出40:34-35)。

 

6          「荣光」:参牧羊人所见主的荣光 (路2:9) , 以及耶稣变像

            的荣光(可9:2-8)。

 

 

 8-21 亚伦献祭

 

有关各祭的仪式,参1-4章注。

 

 

9          「抹在坛的四角上」:四章所提到的血是抹在圣所的幔子及香

            坛的四角上,而此处只抹在坛的四角上,可能是祭司至此仍未

            入过圣所,故圣所未被污染,不须抹血。

 

 

22-24  祝福及圣火降临

 

亚伦献上各种的祭之後,就为百姓祝福(22),他的祝词大概是按照

6:22-27的格式。然後,摩西与亚伦进入会幕(23),个中理由没有

说明,可能是与神会面 (参出25:22) , 祈求神实现 向人民显现的

应许(4, 6) , 也可能是摩西要嘱咐亚伦管理圣所及负起各项责任。

然後他们出来,二人一起为百姓祝福。跟著耶和华的荣光就向众民显

现(24), 的圣火降下烧尽祭物。神的显现引起百姓全面的反应;

他们不单欢呼(24),更敬畏地俯伏於地,在耶和华面前敬拜。

 

 

24        「烧尽燔祭」:表示神悦纳祭品(士6:21; 王上18:38)。

 

 

 

 

 

利未记 第十章 注释

 

 

1-20  亵渎圣职及其结局

 

拿答和亚比户是亚伦的长子和次子,他们曾陪同摩西及亚伦在西乃山

看过耶和华的荣光(出24:1), 且刚与父亲及兄弟以利亚撒、以他玛

接受了祭司的圣职(9) , 现在却因亵渎圣物悲惨而死。整个悲剧使

以色列民(祭司与百姓),对於神的圣洁有更深刻的的认识,让他们

以後在履行献祭的律例时,不敢放纵和自作主张。

 

 

1-3  犯罪受惩罚

 

拿答和亚比户献上凡火,没有按规例从祭坛取火(参16:11-13)。 有

学者根据8-11节记述,指出他们二人可能除了献凡火外,还喝醉了酒

,亵渎神。无论如何,他们所作的「是耶和华没有吩咐的」(1) 。

摩西对亚伦说的话(3)解释了亚伦儿子受严厉惩罚(2)的原因,亲

近神的人应更清楚知道神圣洁的要求,故犯罪所受的惩罚也越厉害。

 

 

3          「默默不言」:暗示亚伦接受神对他儿子的惩罚。

 

 

4-7  後事的处理

 

摩西吩咐亚伦和他的两个儿子不要料理死者的後事(4),  不可参加

丧礼(6),更不可离开圣所(7)。这可能是因为拿答及亚比户的死

不是自然的,而是神直接惩罚的结果;如果亚伦、以利亚撒、以他玛

参加丧礼,蓬头散发又撕裂衣裳(6),  就表示他们埋怨神。可能导

致神恼怒,把他们也杀死。

 

 

6          「蓬头散发 ...... 撕裂衣裳」:悲哀的表示。

            (创37:29, 34; 撒上4:12)

 

7          「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因为他们是耶和华的祭

            司,必要听从 的命令。

 

 

8-11  神直接向亚伦颁布禁令

 

利未记只有在此处记载神直接向亚伦启示,表明虽然他的儿子犯了大

罪,神仍然视他为大祭司,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保。此处神颁布禁令,

当职祭司不准饮酒(包括清酒浓酒)(9) ; 禁令的原因没有说明,

或许是与上文有关,也可能涉及将酒给予吊丧和忧伤人的习俗。

(参箴31:6-7)

 

 

10        祭司主要的工作,就是「作抉择」,分别那些是圣的、俗的、

            洁净的、不洁净的;若在这些事情上犯错,就会引起神的震怒

            ,导致犯罪者死亡。

 

11        「教训他们」:祭司的工作不单是献祭,也是作律法教师。

 

 

12-18  食祭物上犯错

 

素祭的祭物除了作记念,给神那一部分,其余乃是归祭司的(12-13; 参2:2-3)。摇祭物的胸及举祭物的腿也是祭司的分(14-15; 参7:28-34

)。摩西提醒亚伦及他的儿子,纵然拿答及亚比户犯错,祭司所得的

分并没有更改。

 

 

17        「为何没有 ...... 吃呢」:祭司吃赎罪祭肉的行动,表明神开恩

            接纳那祭,正如 准许奉献者分享平安祭的肉,表明 一并接

            纳那礼物和献礼的人;故此,摩西责问亚伦的儿子为何不在圣

            所吃赎罪祭的肉。

 

18        参4:12及21注。

 

 

19-20  解释及回应

 

亚伦为他的儿子辩护:他们不吃祭肉,因为他两个儿子既然在献祭上

犯罪激怒神,被神烧灭,剩下的两个儿子再不配吃这祭牲的分了(19

)。

 

 

 

思想问题(第8-10章)

 

1 试从出29:43-46找出8章详细记载亚伦等人受职过程的原因。

  当中步骤对今人有何教训?

 

2 试从8章; 9章及10章这三章找出经常出现的一句话。

  昔日百姓须遵守神所设立的献祭制度。

  今日神又设立了什麽圣礼是信徒必须遵守的呢?

 

3 百姓一见耶和华的荣光(9:23),便立刻欢呼和俯伏在地,显出

  真诚的敬拜。

  今日信徒当以什麽态度来敬拜事奉神呢?参来12:28-29。

 

4 拿答和亚比户的死给圣职人员什麽警惕?

 

 

 

 

 

利未记 第十一章 注释

 

 

11:1-16:34  关於洁净的律例

 

11-15章关於洁净与不洁的律例,是回应10:10, 以及作为16章有关赎

罪日的背景。颁布这些律例的原因与目的, 在11:44-45两节清楚说明

,神要求人内心的圣洁,而外面(身体)的清洁也不能忽视,因为外

面的清洁可以培养心灵的圣洁。「不洁」(玷污)在此处出现了一百

多次,而「罪」(邪恶)这个字却极少出现,表明本段所著重的是礼

仪的错多於伦理的错;礼仪的洁净对於一个圣洁的民族是不可缺少的

 1 11章是讲生物的不洁,

 2 12-15章是讲人身体的不洁,

 3 16章是论洁净这一切不洁的赎罪日。

 

 

1-47  不洁的生物

 

本章可分两方面来讨论:用作食物的生物(2-23)和接触动物尸体的

问题 (24-42)。 本章提到的动物名称,有些是无法确定的;而且动

物的划分,不是按动物学的分类,乃是依照通俗的说法。

 

 

1  神晓谕

 

通常神是单独与摩西说话,较少与摩西及亚伦二人一同说话;这里却

是二人一起的,可能是因亚伦及祭司们须要分别洁净的与不洁净的,

并且要教导以色列人遵守(参10:10)。

 

 

2-8  四足的走兽

 

只有蹄分两瓣,倒嚼(反刍)的走兽可以吃。这里提出四种不合这规

条的动物为例(骆驼, 沙番,兔子,猪)。

 

 

5          「沙番」:普遍认为是石獾──叙利亚岩石间的一种哺乳类动

            物。

 

6          「兔子」:和沙番同样是啮齿动物,本不属倒嚼的动物类,但

            由於它们啮物时,口颚不停动,看来似乎反刍;这显明这些规

            条并非严格科学化,而是简单实用的。对於一般的以色列民,

            可以食的肉类,大都限於他们用来献祭的家畜(有关洁净可吃

            的走兽,参申14:4-5)。

 

 

9-12  水中的生物

 

一切水族,不论来自咸水或淡水,须是有翅有鳞的才可以吃。

 

 

11        「以为可憎」:即叫人想呕吐,故当为不洁净的。

 

 

13-19  雀鸟类

 

此项规条完全从反面申述,提出了廿种可憎不可吃的鸟类。这些飞鸟

许多都属猛禽类,其中专吃尸肉的鸟类,如鹞鹰、秃鹰等乃是特别可

憎恶及不洁净的。洁净的鸟类可能包括鸽子、斑鸠、鹌鹑、麻雀。

 

 

13        「 」:指兀鹰。

 

16        「鱼鹰」:指海鸥。

 

 

20-23  爬虫类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除了四种蝗虫类外(22),都在禁吃之列

。可吃者的特徵是具有长而蹦跳的腿(21)。

 

 

20        「四足爬行」:可能是指那些爬行像走兽的;它们不是昆虫,

            因为六足才是昆虫类的特徵。

 

 

24-43  接触死动物後的处理方法

 

这里清楚指出:人与活的动物接触时,不论这些是可吃与否,都不会

成为不洁的;但与死的动物接触时,不论它们生时是否洁净,都会被

污染而成为不洁净的 (24, 27, 31, 39)。 所有已死的动物都是不可吃

及不可摸的 (39-40) 。 然而,这些不洁净的罪在多数情形下都是很

短暂的,不过是延续至晚上(24-25, 27-28, 40), 另在某几种情形下

则须用水洁净(25, 28) 。 至於沾染爬虫尸体而导致不洁的规条中,

特别提到八种爬虫 (29-30) ; 这可能是因为人常会接触它们的身体

,而且它们容易入屋沾污物件和栖死其间。处理被爬虫沾污的物件有

不同的方法:作工用的器皿(32)要在水中洗净,而煮食或盛食物用

的器皿则要打碎(33, 35) , 原因可能是後者较前者更须要清洁。被

沾污的泉源或聚水的池子没有被视为不洁净(36),可能是因当时水

源已经短缺。湿的子粒若沾污了被视为不洁净(38),可能是因为湿

的子粒是准备煮食或酿酒用的。

 

 

32        「口袋」:麻布袋。

 

35        「锅台」:火炉。

 

38        「死的有一点掉在上头」:尸体掉在被水浸湿的种子上面。

 

 

44-47  神的子民必须圣洁

 

说完了人与其管辖的动物之关系後,接著是一个意义深长的法令:神

的子民必须圣洁,因为神是圣洁的。圣洁的必须首先在祭司和百姓吃

祭肉的事上加以强调,然後,在亚伦和他儿子受职及全部仪式中也郑

重申明。如今,本段也同样吩咐全体百姓在日常生活上必须圣洁。

 

 

 

 

 

利未记 第十二章 注释

 

 

1-8  产妇洁净的条例

 

神在创世记吩咐人要生养众多(创1:28), 旧约中儿女成行乃是得神

宠爱的记号;妇人不孕被视为一种耻辱 (创30:23) 。 但当妇女履行

生育这最高天职时,却与不洁的观念相联,需要相当长的日期才获得

洁净。两者似乎有点矛盾;这矛盾只能在人堕落後女人所得到的咒诅

上(见创3:16)获得适当解释。生男婴的不洁期是四十天,生女婴则

是加倍,个中理由没有申明,或许是因为古人以为生女之後,母亲需

要较长的时间康复,更可能是这较长的不洁期,叫人想起生育的苦楚

源自夏娃(女人)犯罪。燔祭及赎罪祭的仪式,参第1章及第4章注。

 

 

2          「不洁净七天」:这是第一期的不洁净,期间她的丈夫也不可

            接近她,因她所接触过之物,皆为不洁(参15:19-24)。 在第

            二期的不洁(4),只是不许接触圣物而已。

 

 

 

 

 

利未记 第十三章 注释

 

 

1-59  使人不洁的疾病

 

本章与14章所讲的「大麻疯病」可指不同种类严重的皮肤病,也指衣

服和房屋因湿热而发的霉烂(本章47-58; 14:33-53)。

 

本章分为二大段:

 1 1-46是严重皮肤病的诊断及处理方法;

 2 47-58是衣服霉烂的检验及处理方法。

前段描述了二十一个严重皮肤病的病例,後段描述了三个霉烂衣服的

例子。每个病例都有一定的描述方法:

 1 病徵的初探(2),

 2 祭司的察看(3),

 3 病徵的评述(3),

 4 疾病的判断及处理方法(3-8)。

 

 

1-46  检验严重皮肤病

 

 

第一套检验法 (2-8)

 

观察患病处的毛是否变了白色而患处陷入皮肤以下。由於皮肤病是不

会使毛的色泽改变,「毛变白」 (3) 可能是指皮肤因乾燥而皮鳞脱

落,黏贴在毛上,毛看来好像变了白色。若祭司怀疑患病者患上了严

重的皮肤病,患者需要有被隔离七日或十四日的检疫期(4-5)。

 

 

2          「疖子」:即红肿。

 

            「火斑」:指斑点。

 

 

第二套检验法(9-17)

 

观察患病处是否皮毛变白及长出红肉。

 

 

10        「长了白疖」:即肿大或有脓。

 

11        「旧大麻疯」:有解作慢性的严重皮肤病。毛变白及有红肉是

            慢性严重皮肤病的明显病徵,故不用检疫期(11)。

 

14        「红肉」:可解作皮肤上的伤口裂开。

 

 

第三套检验法(18-28)

 

是与皮肤上的疤痕有关(18, 24),其原则及处理方法与第一套检验

法相同。

 

 

21        「洼於皮」:陷入皮肤。

 

            「发暗」:颜色微黑。

 

28        「火毒」:疤痕。

 

 

第四套检验法(29-37)

 

是与头上及胡须上的严重皮肤病有关;主要是看患病处是否陷入皮层

以下及长出细黄毛。若祭司怀疑患病者患上了严重的皮肤病,患者须

要被隔离两个星期(31-34) , 在第一个星期之後,患者要剃去患处

以外的须发(33)。

 

 

30        「头疥」:叫人感到痒,常要抓搔。

 

 

38-39  加插一段,描述皮肤生疹

 

 

第五套检验法(40-44)

 

是与秃头有关的。秃头本身并非不洁净,只是秃头也和有头发的一样

,会患上严重的皮肤病;检验的方法与其他病症差不多。

 

 

45-46

 

上述各种病例的病人,确定是患上严重的皮肤病之後,就要移居营外

,直到痊愈之日(45-46)。

 

 

45        「衣服要撕裂」:在旧约中是为已死的人(创37:34; 撒下1:11)

            或为罪(民14:6; 王下22:11, 19; 拉9:5);

            或为罪难(王下11:14; 19:1)而悲哀的表现。

 

            「蒙著上唇」:是与吊丧有关(结24:17, 22),或是蒙羞抱愧

            的记号(弥3:7)。

 

46        「独居营外」:对当时的以色列人来说是一件十分悲痛的事(

            哀1:1) ;  营外的地方是远离神的地方,也是罪人及不洁净的

            人被放逐之处(10:4-5; 民5:1-4; 12:14-15; 31:19-24),  以及罪

            犯被处决的地方(民15:35-36)。

 

 

47-59  检验患「严重皮肤病」的衣服

 

古代以色列人看患了严重皮肤病的人与霉烂的衣服为同一类事情,所

以二者都冠以「严重皮肤病」的名称。在外表来说,二者都有相同的

地方;他们都有不正常或变形的表皮,以至有外皮脱落的现象。检验

霉烂衣服的原则很简单:若衣物有发红或发绿的现象出现,便要把衣

物给祭司察看及处理。处理的方法便是收藏霉烂的衣物作一星期或两

星期的检疫期,期满後若仍发觉衣服上的霉有发散的迹象 (51, 55)

,这就是属於不洁净的,必要在火中焚烧(51-52, 55)。若衣服上的

霉没有发散,则须洗净後再隔离七天;如果霉没有蔓延,且变为灰暗

的颜色,则只须把发霉那部分撕掉(56)。这样做显然是为了保全百

姓所拥有的财产,如果整件衣服都要毁灭,对穷苦百姓来说,就会产

生经济上严重的困难。

 

 

48        「在经上、在纬上」:即在直纱、横纱上。

 

51        「蚕食」穿孔之意,比喻病毒不仅侵蚀表面,而且腐蚀及渗入

            里面。

 

55        「透重的灾病」:正面背面都被霉侵蚀。

 

 

 

参考:

 

「麻疯病」真相

 

 

 

思想问题(第11-13章)

 

1 神定下食物的条例,藉此叫 的百姓从万族中分别出来,服於神

  的准则下(11:45)。

  这种在食物上分别为圣的要求於新约有什麽改变?

  参可7:14-19; 徒11章; 罗14:13-23。

  既然如此,这些条例对今日信徒有何意义?

 

2 按12:4, 妇人生子不洁是因生产所流的血,换句话说,虽然在别

  的场合血有赎罪与洁净之用 (17:11),  在此只会成为玷污的源

  头。

  试从信徒生活中举些例子,证明最好的东西也可能因场合不恰当

  而变质。

 

3 百姓患上皮肤病,便要被关锁十四天(13:4-5), 若还未痊愈,

  便被视为不洁净,须独居营外(13:46)。

  这与今日检查疫症的方法有否相似?

  当中有否属灵的教训?

 

4 摩西律法不但针对人的洁净问题,还顾及衣服和房屋的洁净(见

  14章),你对此有何感受?

 

 

 

 

利未记 第十四章 注释

 

 

1-57  疾病的洁净

 

本章讨论两大主题:

 1 对患严重皮肤病者痊愈後应有的洁净礼仪(2-32);

 2 房子发霉的处理方法(33-53)。

 

古以色列的祭司并不是医生,他们的职责乃是检验某人是否洁净,当

病人洁净之後,祭司便要替他举行正当的礼仪,迎接他重返群众当中

,这礼仪包括营外及会幕内的两种。

 

 

1-9  营外的礼仪

 

礼仪的日期共七天,而特别著重清洁的仪式。这礼仪并非献祭,所提

到鸟的血并不是带到祭坛上,乃是混合了清水 (5), 用来洒在求洁

净的人身上 (7); 然後那人剃除毛发及清洁身体才可进入营内居住

七天。

 

 

4          「两只洁净的活鸟」:类似第16章赎罪日处理两只羊的仪式,

            其中一只鸟的血可能显明了不洁净者所应得的死罪,另一只活

            鸟便背负了这些不洁及罪恶,使之远离以色列民。

 

5          「活水」:泉水,不是采自水池的。

 

8          「剃去毛发、用水洗澡」:表示除去因患严重皮肤病所带来的

            污秽。

 

 

10-32  会幕院子内的仪式

 

到第八天,那病愈的人要献三只羊羔为祭(10),贫穷的人可以用鸟

代替羊羔为赎罪祭和燔祭(22),然而,赎愆祭则必须是一只公羊羔

21)。与这三种祭同献的素祭(10)乃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三。按规

定,与一只羊羔同献的素祭,乃是细面伊法的十分之一(参出29:40;

29:4)。 上述各祭的意义及礼仪,参第1章; 第2章; 第4章及第5章注

。对一个刚被洁净的人来说,除了赎愆祭以外,各祭的意义都很明显。

 

赎罪祭乃为清洁圣所,燔祭使人与神和解并代表人重新向神作出奉献

,素祭是人对神表示忠贞的心意,惟独赎愆祭的意义并不明显。

 

赎愆祭基本上的功能是补偿对神的损失,这里可能指出病愈的人曾有

一段时期,因被驱逐出营外而无法在圣所事奉及献祭,现在要补偿这

方面的欠缺。又或者病愈者恐怕自己先前患病是因犯了罪(参

5:14-26; 民12:9-15; 王下5:25-27; 代下26:16-20) , 故以赎愆祭补偿

他的过失。献祭的次序先是赎愆祭,然後是赎罪祭,再後为燔祭。在

各祭的众多礼仪当中,以赎愆祭的洒血及抹油礼仪为最特别。祭司要

将赎愆祭牲的血抹在病愈者的右耳垂,右手的大拇指及右脚的大拇指

上(14, 17; 参8:23), 作为病愈者得洁净最後的步骤,使他藉著祭坛

重得神的恩典。跟著,祭司又将油放在自己的左手上 (15, 26) 然後

将油抹在刚才抹血的地方(17, 28) , 最後再将剩余的油抹在病愈者

的头上 (18, 29)。 抹油的礼仪表示准许(这回是重新准许)一个不

洁的人加入圣民的群体。作完洒血及抹油的礼仪之後,病愈者便能献

上赎罪祭、燔祭及素祭(19-20, 30-31)。

 

 

10        「油一罗革」:约半公升。

 

            「伊法」:约卅六公升。

 

 

33-53  房子发霉的处理方法

 

这里对发霉房屋的讨论是关乎将来的事,见「你们到了 ...... 迦南地」

34)。

房子发霉多源於潮湿,检验及处理的方法实际上是检验及处理霉衣服

的延伸;检验的重点在於房屋发霉处的颜色改变(37; 参13:49) 及深

入墙内的程度(37; 参13:3, 20-21, 26), 也同样涉及一星期的检疫期

38)。如果发现霉烂有发散迹象,便将患处的石头挖掉,另加以修

补(38-39; 参13:4-5, 26)。若患处经过修补和油漆,仍见房屋继续腐

朽发霉,整座房子便要拆毁 (43-45) ; 但粉刷後,房屋没有发霉腐

朽迹象 , 便要用两只活鸟举行洁净的礼仪 (48-53, 参本章1-9注)。

之後,房屋便洁净可再居住了。这里不须要向神献祭 (参14:10-31)

,因为房子不会与神相交。

 

 

37        「发绿或发红的凹斑纹,现象洼於墙」:红绿色的斑点侵蚀墙

            壁。

 

42        「墁房子」:即重新粉刷墙壁。

 

 

54-57  总结

 

这数节总括了13章及14章有关洁净与不洁净的条例,目的是使祭司自

己能分辨又能教导人如何分别洁净和不洁净的事物(参10:10-11)。

 

 

 

参考:

 

「麻疯病」真相

 

 

 

思想问题(第14章)

 

1 严重皮肤病的患者痊愈後须经洁净礼,献上赎罪及赎愆祭,才可

  返回群体生活及在会幕中敬拜神。

  这一连串的条例有何意义?见15:31。

 

2 本章与上章并没有提及昔日患皮肤病者得医治的方法,患者只有

  等候神的医治。

  耶稣却亲自医治麻疯病人(太8:2-4; 11:5; 路17:11-19等), 开始

  了新的纪元。

  如今人不拘有否患病都可得到属灵上的救恩,与神和好,你对此

  有何回应?

 

3 房屋若发霉,百姓亦须处理,不可住不洁净的房屋,以免不洁。

  今日信徒应如何在这悖谬的世代保守自己?

  参帖前4:3-6; 提後2:21-22。

 

 

 

 

 

利未记 第十五章 注释

 

 

1-33  排泄物的不洁

 

文中所指的漏症原指从人体所出的排泄物,而本章所讨论的排泄物是

与人体生殖器官有关。这里所处理的情况有延续性的 (2-15, 25-30)

及间歇性的 (16-18, 19-24) 。 二者都被视为污秽,并且可发生在男

子或女子身上。在间歇的排泄情况下,不洁净的时期通常只延至日落

,用水洗便成洁净 (16-18, 21-23) 。 若是在延续的排泄情况下,患

者就在恢复正常健康後计算七天才为洁净 (13, 28), 那人(或男或

女)跟著就要带两只鸟到祭司那里献祭,一只为赎罪祭,一只为燔祭

14-15, 29-30; 参5:7-10) 。  其他人若接触了不洁净者本身或排泄物

,就要用水洗澡和洗衣服,这不洁只延至晚上。另一方面,凡是不洁

净的人摸过的物件都要打破或洗净。

 

 

1-15  男子延续性的排泄症

 

本段的「身」字(2, 7, 10)虽未指明是身体那一部分,但按其余的经

文可合理地推论是指生殖器官。患者不单自己成为不洁净,更可使别

人或物件成为不洁净 , 故这种漏症比11, 13及14章所提及的疾病更具

传染性。然而患者却可继续留在家中居住而不须搬往营外受隔离(参

13:45-46) , 也不须经过详尽的洁净礼仪(参14),只要为赎罪祭及

燔祭献上二鸟。

 

 

16-28  男子间歇性的排泄

 

梦遗及性交在其他国家如巴比伦、埃及、希腊、罗马、亚拉伯等都被

视为不洁净的。

旧约圣经也有同样的观念(参出19:15; 利22:4; 申23:10-11; 撒上21:5;

撒下11:11);在崇拜或圣战前,男人是不可有性交行为的。

 

 

19-24  女子间歇性的排泄

 

主要是讲及女性经期。在上述国家,女子行经在礼仪上也被视为不洁

的。女人月经的洁净期就如延续性排泄症一样要计算七天,但却不须

献祭,只须用水洗净便成洁净(21)。男人若在女人行经期内与他交

媾,也同样变得不洁净,且成为他人不洁净的媒介(24)。在旧约中

,与行经的女人交媾是被禁止的(参18:19; 结18:6; 22:10)。

 

 

25-30  延续性的排泄

 

主要指女人在经期以外流血或经期延长的情形。洁净的方法参本章首

段注释。

 

 

31-33  条例之目的

 

这些条例是要使以色列民与污秽隔绝,免得玷污了神的帐幕,引起神

的震怒,使他们自取灭亡(参10章; 出19章)。

 

 

31        「隔绝」:在希伯来文这字与「拿细耳人」有相同字根;以色

            列人要与污秽隔绝,正如拿细耳人要远离清酒浓酒一样。

            (见民6:1-4)

 

 

 

思想问题(第15章)

 

1 本章把性方面的排泄列为不洁,无形中约束了百姓的性行为(18,

  19-24)。」

  你同意这说法麽?

  这些条例对百姓日後仿效迦南淫乱宗教仪式(见何西阿书)及嫖

  妓陋习,是否也产生阻遏的作用?

 

2 本章有关洁净的条例能否改正人好犯罪的天性?参太15:11。

  耶稣基督如何解决此问题?参弗4:20-24; 彼後1:3-4。

 

 

 

 

 

利未记 第十六章 注释

 

 

1-34  赎罪日

 

赎罪日是以色列人宗教礼仪中最重要的节日,因为在那一天,大祭司

要为他自己、众祭司、全会众、圣所、会幕及坛献上赎罪祭。赎罪日

在每年七月初十举行,是一年中唯一必须禁食的一天,也是大祭司一

年一度进入至圣所的日子。

 

 

1-2  引言

 

1          提供了赎罪日的历史背景:避免任何祭司在圣所中事奉时突然

            死亡。事由见利10章。

 

2          「告诉你哥哥亚伦」:神不直接晓谕亚伦,而是透过摩西说话

            ,显示摩西在以色列的独特地位;摩西乃是神与人之间的中保

            。亚伦不可在平时入至圣所,因为那里有施恩座,是神显现的

            地方。

 

            「施恩座」:参出25:10-22注。

 

 

3-10  亚伦应有准备

 

亚伦履行任务时,要用水洗身,然後穿上细麻布的衣服(代表清洁及

谦卑),而不是平日大祭司特有的华美礼服 (4)。 他所要献的祭有

两种:

 1 为他自己和儿子献上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为燔祭;

 2 为会众献上两只公山羊为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为燔祭。

 

 

6-10

 

提纲挈领的叙述赎罪祭的部分程序;牛和山羊都要带到耶和华面前,

又要为那两只山羊拈阄。

 

 

8          「阿撒泻勒」:此字的字根是「移去」,与赎罪祭所代表的挪

            移罪咎有密切关系。

 

 

11-14  为祭司所献的赎罪祭

 

4:3-12相似。不同之处在於洒血的地方(参4:7, 16:14)。

 

 

12        「一捧捣细的香料」:双手盛满捣细的香粉末。

 

13        「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用意是避免大祭司注视

            神圣洁的显现,也有避免神忿怒临到之意(参民16:46-49)。

 

 

15-19  百姓的赎罪祭

 

所献的公山羊就是拈阄後归与耶和华的那一只 (8-9)。 这里的仪式

11-14相似,只是洁净之礼包括整个圣所、会幕和燔祭坛 (16, 20)

;须行此洁净礼之原因是由於以色列人的罪愆污秽了圣所、会幕及坛

16)。

 

 

17        显示惟有大祭司能进至圣所。

 

18        「耶和华面前的坛」:指至圣所外面的祭坛(12)。

 

 

20-22  替罪羊

 

参本章6-10。

 

 

21        按手象徵将以色列种种的罪孽过犯转移到归与亚撒泻勒的山羊

            头上。

 

22        「带到无人之地」:叫羊永不能自己转回,也不会被人寻见带

            回来。

 

 

23-28  献祭的完成

 

亚伦在至圣所完成了当尽的责任後,便把细麻布衣服脱下,用水洗身

,换上大祭司平日所穿的礼服 (23-24), 从圣所出来,在外院完成

全部的礼仪,为自己及百姓献上燔祭(24),同时焚烧赎罪祭牲的脂

油(25)。任何人进营时都不可再污秽营地,因此,凡进营者都必须

洗身(26, 28)。

 

 

27        「用火焚烧」:这里所献的赎罪祭也是为祭司赎罪,故祭司不

            能分食祭肉(6:29)。

 

 

29-34  百姓的责任

 

百姓的责任就是要「刻苦己心」及停止作工(29-31)。

 

 

29        「刻苦己心」:通常包括禁食、忏悔及祷告。

 

            「外人」:首次在利未记出现;他们虽然在以色列国家的礼仪

            上无分,仍要遵从它的要求(参出12:19, 48-49)。

 

            这要作为以色列民的永远定例:三次重复(29, 31, 34),显示

            赎罪日的重要性。

 

31        「圣安息日」:原作「安息的安息日」,表示这安息日比其他

            安息日更神圣。

 

32-34  是这定例的撮要。

 

 

 

 

 

利未记 第十七章 注释

 

 

17:1-20:27  以色列民生活的圣洁

 

赎罪日每年一次为全以色列民除去罪孽,使他们在神面前成为圣洁的

子民;但为了使以色列民能过一个符合神要求的圣洁生活,神更颁布

日常圣洁生活的律例。

 

 

1-16  食物方面的圣洁

 

 

1-2  引言

 

这公式性的宣告特别强调应用的普及性。

 

 

3-7  家畜的宰杀

 

任何用作食物的牲畜,必定要牵到会幕门口,将其血及脂油献上为平

安祭,然後方可食用(5-6);否则宰杀者便犯了谋杀罪(4),要从

民中被剪除。这做法有两个目的:

 1 为防止百姓吃血(10-14);

 2 为防止他们用这些牲畜在田野间献祭(5),

 

後者不仅是一个拜偶像的行动(19:4; 26:1, 30), 而且附带有邪淫的

仪式(参出34:15-16)。 这条例只适用於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的时代

,当时,人民很少吃牲畜的肉,且居住的地方离会幕不远。後来他们

在迦南地安居,便有不同的条例(申12:20-24), 但禁止吃血及拜偶

像的律例则始终不变。

 

 

7          「鬼魔」:原作公山羊;这种鬼魔相传具羊形,故被称为羊神

            ,本是埃及的土地神。

 

 

8-9  祭牲的宰杀

 

这里是指用以敬拜神的牲畜,因为燔祭的肉一点也不可用作食物。这

条例的采用可能也是为了防止百姓拜偶像,并统一民间所有的敬拜。

 

 

10-16  禁食血

 

血的神圣其实很早已提及;远在挪亚时代,神准许挪亚吃肉,却禁止

他吃带著血的肉(创9:4),因为动物的生命是在血中 (本章11, 14内

三次复述)。同时,因为神使血成为赎罪的工具(11),在赎罪日中

,祭牲的血要被带入至圣所,洒在约柜上,使所有百姓获得赦罪,这

显示血的无比圣洁。因此,甚至那些不适宜作祭牲的动物的血,都应

郑重处理,必须倒在地上,用土掩盖(13)。

 

15-16   记下一个禁令:凡不经人手宰杀而死的动物都不可吃,因为是

            不洁净的(11:40),并且可能使人不经意地吃了带著血的肉。

 

 

 

思想问题(第16, 17章)

 

1 16章所记载两只公山羊的待遇,有何属灵意义?

  预表什麽?参诗103:3, 12; 约1:29。

 

2 旧约大祭司每年只可进至圣所一次,而新约信徒因耶稣基督的代

  赎可以随时亲近父神(来10:19-20), 那麽信徒当如何回应神的

  爱呢?

 

3 17:7指出所有祭应献给神 ,同章定下宰牛羊的条例,免得百姓偏

  离神。

  今日信徒在物质主义及个人主义的洪流下,如何对神效忠,不偏

  离 ?

 

 

 

 

 

利未记 第十八章 注释

 

 

1-30  婚姻的圣洁

 

本章有七次吩咐以色列人不可效法在他们以前的迦南人之恶习(3 

二次 , 24, 26, 27, 29, 30),有六次提到「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2, 4, 5, 6, 21, 30),  可见这诫命的重点。本章所描述的「可憎

之事」,是昔日近东各民族常有的恶习。

 

 

1-5  引言

 

重点在於耶和华的百姓要遵守 的诫命,如此就可以活著(5)。

 

 

2          「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犹太人认为其意是「我耶和华是你

            们的审判官」。

 

 

6-18  禁止近亲通婚

 

本段内所说的下体,是指女人的私处;甚至7, 8, 14, 16等节提到的男

人下体,也指女人下体,因为夫妇结合已成为一体(创2:42);夫之

下体,即妻之下体。

 

 

6          「露 ...... 下体」:指房事,实际的婚姻关系,而圣经对非法的

            性关系会采用「行淫」或「狎妓」等称呼,指一些会被判为有

            罪的性行为(参申22:13-30); 事实上,「露下体」是代替通

            常惯用的「娶妻」一语。

 

7          「羞辱了你父亲」:原作「露你父亲的下体」。

 

8          「继母」:原指父亲其他的妻子。在本段内,羞辱骨肉之亲是

            禁止近亲通婚的唯一理由,这暗示关系密切的血亲和姻亲之间

            的婚配,会使婚姻关系变得不自然和不适当。

 

16        即不可跟兄弟的妻子有乱伦关系。申25:5-10对此提出一个例外

            :哥哥死时,若没有遗下儿子,弟弟有义务娶死者的太太,为

            他存留後嗣。

 

18        「作对头」:可译为「激怒她」或「作第二的妻子」,是禁止

            当事人在妻子尚在生时(离了婚的妻子也不例外),娶她的姊

            妹为妻,以免家庭不睦。若当事人的妻子死了,这禁例便不生

            效。这些禁例中,只有一条(17)附有道德的判断。

 

 

19-23  其他恶俗

 

19        论及正式婚姻应有的性生活(参15:24)。

 

 

20-23  对付特别可憎的罪

 

 1 淫乱(20)、

 2 父母献婴孩为祭(21, 参20:2-5)、

 3 同性恋(22)

 4 兽淫(23)。

後二者是违反自然的罪,特别受谴责。

 

 

21        「经火」:作为祭物。

 

            「摩洛」:迦南人的神像,可能是亚扪人的国神(参王上11:7

            )。

 

 

24-30  最後的警告及劝勉

 

上文提到各种可憎的事都是外邦人的行为,以色列人应尽力避免。神

曾应许把迦南人驱逐离境,但也警告以色列人;假如他们仿效迦南人

行为,必会遭受类似的命运。

 

 

25        「地 ...... 吐出」:是拟人化的用法,即被赶走之意。

 

 

 

思想问题(第18章)

 

1 耶和华在本章章首晓谕百姓不可效法埃及人与迦南人的行径,并

  要遵守 的律法。

  这分别为圣的原则如何应用於我们的生活中?

 

2 从24-25节看来,列邦虽不认识耶和华,但神仍追讨他们淫乱与

  同性恋之罪(参创19)。

  今日基督徒处於人欲横流的社会,有何警惕及责任?

 

 

 

 

 

利未记 第十九章 注释

 

 

1-37  对神及对人道德行为的圣洁

 

在本章中,「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共出现十六次,是呼吁百姓

过圣洁生活的基础。

 

 

1-2  引言

 

神对人行为上的要求是基於 自己圣洁的属性(2)。

 

 

3-8  对神的责任

 

 

3-4

 

包含了十诫中的第五、第四及第二诫。圣洁生活先从家庭开始,孩子

藉著父母的言行能认识神。尊敬及遵守神的圣日也是生命迈向圣洁的

开始(2)。

 

 

4          「虚无的神」:即假神(偶像)。

 

5-8       百姓吃平安祭祭物的守则(参7:11-34)。

 

 

9-18  作好邻舍

 

9-10     有关拾取余穗的律例,用意是使穷人、寡妇孤儿及寄居者每年

            一次可得免费食物,减轻他们的困苦(参得2章)。

 

11-12   此处命令是根据第八及第三诫;偷盗、欺骗与说谎都显示对神

            的供应失去信心,为此而起假誓更是亵渎神的名。

 

13-14   与第八诫有密切关系;欺压及剥削弱者等於抢掠,故此这两节

            是人道主义的基本原则。雇主如果把当日应给的工资扣留到第

            二日,就会使穷人陷入困境(13; 参24:15)。 软弱无力还抗的

            人受欺压,神必监察;神也必作伤残人士的保障(14)。

 

15-16   对第九诫的解释。昔日审判以色列民的工作是由村中长老负责

            的;倘有徇私、偏袒、造谣等事,都会防碍司法公正。

 

17-18   与第十诫有密切关系;消极方面,以色列民要消除心中对弟兄

            的敌意;积极方面,他们要爱人如己,并要指正弟兄的错处。

 

 

19-37  其他责任

 

这段的起首与结尾都劝告以色列人遵行神的律例,藉此强调人生的每

一部分和每一环节都包括在神的律例典章中。

 

 

19-25  禁止混杂的条例

 

以色列民是被神分别为圣的一群,生活上大小事情,都要成为圣洁服

事神。而这专一不杂的要求也当应用在牲畜的繁殖、播种及衣料上(

19)。

 

 

19        「牲畜」:包括一切洁净与不洁净的畜类。

 

 

20-22   处理受玷污婢女的原则。

            这些婢女可能是外邦人,与她们行淫,刑罚比较轻;但因此事

            对婢女所许配的男方有亏损,故要献上赎愆祭求神赦免,另作

            赔偿。

 

23-25  栽树的条例。

            值得注意的是树到第四年才长得较成熟,故此,其果子要作为

            初熟果子献给神(24)。

 

 

26-28  以色列人不准仿效的外邦习俗

 

28        「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为死人哀伤,不能用刀剃划身体。

 

 

29-30

 

外邦人敬拜神灵时常伴以淫乱污秽的方式,以色列民必须远离这些恶

事,真正圣洁地敬拜耶和华。

 

 

31-36  重复强调先前提过的条例

 

31-32与3-4互相呼应。

 

 

31        「交鬼」:即用法术召鬼魂出来(参撒上28:8)。

 

33-34  有关外人的条例,与17-18相配合,把爱邻舍的诫命加以发挥。

 

35-36  把第八条诫命应用得更详细。

 

 

 

思想问题(第19章)

 

1 圣洁不仅是不犯罪,也是积极地活出各样美德,试从本章列出圣

  洁生活的范围和原则。

  这些原则与太22:36-40有出入吗?

 

2 3节暗示:圣洁生活始於对父母的「孝」与对神的「敬」。

  试反省你在这方面的态度和表现。

 

3 人在敬拜的事情上也可以表现出不敬虔来(见5-8)。

  你可否举出一些生活上的例子。

 

4 本章列出百姓对穷人、雇工、伤残者应有的做法。

  这类原则如何应用於今日工业化的社会?

 

5 百姓要将初熟的果子献给神(23-25),表示自己一切所有的都

  从神而来,须向神感恩(参代上29:14)。

  新约信徒在这方面应有什麽表示?

 

6 根据35-36节无论在法庭上或市场里,神的子民应行事公正,不

  可偏私欺诈。

  今日我们身处尔虞我诈的社会,如何秉公行事呢?

 

 

 

 

 

利未记 第二十章 注释

 

 

1-27  不圣洁者的惩罚

 

人若犯了18-19章所禁止的罪行,便须接受本章所描述的严重刑罚。

 

 

1-6  宗教罪行

 

2          「摩洛」:亚扪人的国神,但「摩洛」这名字也常附有冠词,

            成为一个总称,泛指迦南的偶像。这种偶像崇拜之所以特别可

            憎,乃由於它包含献人为祭的行为,即将儿童或婴孩当作祭品

            献与偶像。

            申12:31暗示这种可憎的行动  , 不限於对某个神崇拜,而是迦

            南人一般崇拜显著特徵。以色列人如犯这种可憎之罪,就要用

            石头把他打死。

 

3          「玷污我的圣所,亵渎我的圣名」:表示这种行为是故意蔑视

            耶和华的专利权,不视 为唯一真神。如此离弃 的人,及那

            些佯作不见或宽容这种行为的,神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4-5)

            。其次,以色列邻国用以推测及控制将来的方法,神也一概禁

            止(参19:31),同时宣布犯者的刑罚(6)。

 

6          「随他们行邪淫」:显然这罪与2-5节所说的有密切联系。

            申18:9-14将二者都包括在推断未来的方法里面。

 

 

7-8  劝勉百姓谨守律例、自洁成圣

 

 

9-21  家庭内的罪行

 

咒骂父母(9)的严重後果显示神重视家庭制度;况且父母在家庭中

代表了神的权柄,咒骂父母等於亵渎神。

奸淫者(10; 参18:20)、

乱伦者(11-12, 14; 参18:7-8, 15, 17)、

与男人搅同性恋的(13; 参18:22)、

与兽淫合的(15-16; 参18:23),都要遭受最严重的刑罚。

 

 

17        「露 ...... 下体」:这术语只在此及18章出现,摩西五经其余各

            处均无此语,可见本段与18章的密切关系。刑罚各罪的方式有

            多种不同的描述(2, 5, 10, 14, 17, 20-21)。

 

 

22-26  勉励百姓分别为圣

 

劝勉的重点在於神已将他们分别出来(24);

 

 

            「分别」一词在本段出现了三次(24, 25, 26)。

 

25        明显是指11章关於饮食的律例,其主要目的乃是在以色列人和

            迦南人中间划出清楚的分界线。

 

26        「使你们作我的民」:简要地概括了律法的全部目的。

 

27        重申6节的吩咐 : 引诱百姓走迷的人(交鬼和行巫术的)必要

            治死,因为这是拜偶像的罪,而以色列人必须远避任何形式的

            偶像崇拜。

 

 

 

思想问题(第20章)

 

1 将儿女献给摩洛的人,固然要治死,连目睹而佯作不见的,也要

  受同样的惩罚,可见百姓对彼此的行为要负责(19:17)。

  今日基督徒相互之间是否也该如此?参太18:15-17; 加6:1。

 

2 昔日迦南地盛行的交鬼、巫术,是与问卜有关(19:31) , 这与

  大祭司用乌陵土明寻求神的旨意有何不同?

  为何被禁止?

  今日你所处的社会有类似的事情吗?

  你应当采什麽态度?

 

3 若说本章的法例是神所指定的,这是否表示今日基督徒应在社会

  中提倡这类刑罚?

  现今的社会跟以色列人的社会有否不同?参出19:4-6; 罗1:24-32。

 

4 本章章末重申分别为圣的主题,今日是否每个基督徒都要分别为

  圣,抑或这只是对某些信徒的要求?参彼前1:15。

 

 

 

 

 

利未记 第廿一章 注释

 

 

21:1-22:33  祭司及祭物的圣洁

 

如果百姓须与一切邪恶隔绝,祭司们更当如此,他们是要归神为圣的

6),百姓也要以他们为圣(8)。

 

 

1-9  祭司在丧事及婚事上的禁例

 

祭司应避免与死人接触 (1), 因为死亡乃罪的刑罚,与它接触便被

玷染;唯一的例外是骨肉之亲 (2), 然而妻子却没有在这里提及,

这可能是因妻子的地位特殊,她已与丈夫同为一体,故毋须提出。

 

 

3          「未曾出嫁、作处女的姐妹」:女子出嫁後则属於丈夫的家庭

            ,不再算为亲姊妹。外邦的习俗,如损毁身体的外形也是被禁

            止的(5) ; 这不单是因为残缺不能代表圣洁完全(参18-21)

            ,更因为它破坏了神原先创造的美好。祭司显然在一切行动上

            都应该作榜样,他结婚的对象必须是贞洁的女子 (7)。 这例

            似乎著重被女子的品格及声誉多过她过去的性经验,因为普通

            祭司可以娶寡妇为妻(比较本节与14)。

 

9          「辱没了父亲」:使父亲变成不洁,故也作为不洁的来源,必

            须用火烧死。

 

 

10-15  大祭司在丧事及婚事上的禁例

 

更严格的条例加诸大祭司身上,他的特殊圣洁身分在圣衣上表明出来

10)。他不该流露普通人忧伤的神态(10),也不可被任何人的死

尸沾染(11)。

 

 

12        「不可出圣所」:这吩咐是指不要因庆吊之事而擅离职守,并

            非表示他须经常留在圣所内。他只可娶本族中的处女为妻。(

            13-14)

 

15        「不可在民中辱没他的儿女」:指出这婚姻条例的原因,因为

            大祭司若不是与本族的处女成婚,他的子女便不适宜参与圣事。

 

 

16-24  残疾的禁例

 

圣洁也藉著身体的正常表达出来;身体不正常包括身体残缺及肢体有

余(畸型)两方面(18)。身体不正常的祭司子孙不能在祭坛上服役

17, 21, 23),却获准吃祭司之分的圣物(22)。

 

 

20        「矮矬」:极其矮小(如侏儒)。

 

            「癣 ...... 疥」:皮肤病。

 

            「捐坏肾子」:生殖器损坏。

 

 

 

思想问题(第21章)

 

1 祭司是民众的领袖,须在择偶及身体上遵守更严格的要求,又不

  在丧礼上沾染不洁。

  今日神对属灵领袖是否也有更严谨的要求?

  参提前3:1-13; 4:12; 多1:5-11。

 

2 身体残缺的祭司子孙不可作什麽?

  可作什麽?

  这象徵什麽属灵教训?

  新约在这方面有什麽进一步的启示?参路14:13, 21; 彼前2:9。

 

3 大祭司不可为父母举丧(21:11),须以圣工为重。

  今日信徒若要在神和家人当中作出取舍时,应以谁为重?

  见太8:21-22; 路14:26。

  试反省你个人的生活,看看你以谁为首。

 

 

 

 

 

利未记 第廿二章 注释

 

 

1-9  祭物的禁例

 

祭司与普通百姓一样可能在不同情况下,沾染了不洁(参11-15)。

若有这种情形出现,祭司便成为污秽的根源,而在未获洁净之前,不

可触摸或吃(3, 6)任何分别为圣的圣物,免得玷污了它。

 

 

9          「担罪而死」:犯罪後遭惩罚,以致死亡。

 

 

10-16  祭司家人权利

 

祭司家人能享用祭司从百姓献祭及奉献中所得的分 (参6-7) ; 但是

,所有外人,即不属於祭司家系的,无论是暂住或受雇工作的,都没

有此权利(10),而奴仆却算是家中成员(11)。祭司的女儿中,无

儿女的寡妇可回到娘家重享圣物 (12-13) 。 人若误吃圣物,赔偿方

法就如赎愆祭所指定的一样(14)。

 

 

17-30  祭牲的条列

 

除甘心祭外(23),其他祭所献的祭牲必须是无残疾的(19)。

 

 

24        论及阉割的牲畜。

 

            「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禁止阉割任何牲畜,或仅

            限於那些准备献上为祭的牲畜。

 

27        「七天当跟著母」:初生的牲口要满了七天才算有独立生存的

            资格(参割礼律例,创17:12)。

 

28        禁止同日宰杀母与子条例(参出23:19; 34:26; 申14:21; 20:19-20;

            22:6-7),用意是禁止人们肆无忌惮的残杀牲畜。

 

29-30  规定感谢祭的祭肉要当天吃。

 

 

31-33  圣洁的要求

 

这一切律例都有「我是耶和华」为结语,干犯它们便是亵渎耶和华的

圣名(32)。从这些律例之繁多复杂,可见神要管理以色列百姓和祭

司的全部生活;不管任何方面,任何细则,都在神的管理下。

 

 

 

思想问题(第22章)

 

1 22章显示祭司与百姓不独自己要圣洁,也要使圣物不受玷污,这

  种要求是全面的。

  由此看来,神对信徒的生活有什麽要求?

 

2 祭司子孙权利虽大,但若是身上不洁,仍不可吃圣物。

  今日你有否恃著本身权利,将神的圣工视若等闲而不郑重其事?

 

3 以色列人所献的供物须是纯全无残疾的。

  今天你献上给神的是你最好的东西,还是「次等货」?

 

 

 

 

 

利未记 第廿三章 注释

 

 

23:1-25:55  节期上的圣洁

 

对以色列民当守的节期,神把详尽的条例列举出来,使他们所作的蒙

神悦纳。

 

 

1-44  圣会

 

 

1-2  引言

 

2          「节期」:或作「规定的季节」;它们称为「圣会」(会议)

            ,因为守节时乃是像举行会议一样,藉著吹银号招聚百姓在一

            起(参民10:1-10)。

 

 

3  安息日

 

            「圣安息日」:原作「安息的安息日」;一个在六日内殷勤作

            工的人,在第七日有权利休息(出20:9; 申5:13)。守安息日是

            效法神在创造天地时第七日安息(创2:1-3),及记念神在埃及

            拯救选民的事迹(申5:15)。 安息日的休息比其他节期的休息

            更完全,其他节期所禁止的只是「劳碌的工」(参7-8, 21, 25,

            35-36) ,  即「服役的工作」(日常的事业或属於身体的劳动

            ,不包括预备食物的事),但在安息日什麽工都不许作。每周

            的安息日是每年节期的基础,故放在各节期之前,首先讨论。

 

 

4-8  逾越节及无酵节

 

4          将安息日(3)与下文的节期分开,成为各种一年一度节期的

            标题。

            逾越节(5)的详情可参出12-13章。

            无酵节(6)的详情可参出12:15-20; 民28:16-25。

 

8          「火祭」:所有合宜祭物的简称;民28:-29章记下节期内祭物

            的详情。

 

 

9-14  献初熟的庄稼

 

这是关於将来占据迦南地时的四项律例中的第三条(参14:34; 19:23;

25:2)。

 

 

10        「初熟的庄稼一捆」:用来献作摇祭(参9:21; 14:12, 24)。由

            於量器中的「俄梅珥」与「一捆」在原文是同一字,而一俄梅

            珥等於十分之一伊法,所以有人主张这一捆庄稼所含的麦子必

            须足够制成一俄梅珥细面,用作素祭。

 

11        「安息日的次日」:这「安息日」有两种可能的解释,可指一

            周的安息日,也可能指无酵节的第一日(翌日即正月十六日)

            。献这捆庄稼为祭时,也要献燔祭、素祭和奠祭 (12-13) 。

            而这次素祭的分量要比平常的加倍。奠祭并非律法所规定的独

            立的祭,而是与素祭同时献上的。献上初熟的庄稼,象徵把全

            部收获归耶和华为圣,直到献完这种祭以後,百姓才可以享用

            这些庄稼(14)。

 

 

15-22  五旬节

 

由於这节期没有「耶和华晓谕摩西说」作引言,故有人推论五旬节属

逾越节一部分。五旬节又名七七节(出34:22)及收割节 (出23:16)

为期一天(申16:9-12),是一个欢乐的节日,在收割的日子感谢神丰

盛的供应及保守。所献的祭包括新素祭(两个摇祭的饼) (16-17)

、燔祭(18)、赎罪祭和平安祭(19)。守五旬节时要记念穷人的需

要,故此处重提拾取麦穗的律例(22)。

 

 

23-44  七月的节期

 

            「七」是圣的数目,故七月亦有特别的地位;这月内有三个节

            期:

                1 吹角节(24-25),

                2 赎罪日(26-32)及

                3 住栅节(33-44)。

            吹角日是在本月第一日(24)举行;按犹太人的遗传,此时所

            用的角并非民10:2-10提及的银号,而是公羊的角,这角只在特

            别严肃的场合中才使用(参书6:)。

 

24        「吹角作记念」:可从两方面去了解;一方面是神提醒百姓预

            备迎接这月的重要节期,另一方面是提示神须记念 的约。这

            日也是犹太人法定新年(犹太宗教年历以正月为首,法定年历

            则始於七月)。

 

            赎罪日 (26-32) 在此完全是从百姓任务的角度去描述(参16:

            有关祭司的任务)。

 

27        「刻苦己心」:通常是指禁食,忏悔及祷告。紧接著为罪忧伤

            的赎罪日便是欢乐的住栅节(34),住栅节是一历史性的节期

            ,以色列民在安居的日子必须记念昔日在旷野漫长的流浪住棚

            的生活。这节期共有八天(35-36),每天都要献祭(37-38, 详

            情参民29:12-38)。 百姓要在栅中住七天(41), 在神面前欢

            乐(40)。本章提及的节期是季节性的,而且适合以农为业的

            百姓,住栅节也著重历史事件,要以色列人常常想起他们从埃

            及被拯救出来的重要事迹。

 

 

 

思想问题(第23章)

 

1 试从23章列出神所定的圣会、其日期、目的和百姓所当做的事。

  这些圣会有什麽共同点?

  今日信徒对神的救赎和所赐的属灵福气,应有什麽回应?

  基督教许多宗派所依循的宗教年历有否可取之处?

 

2 以色列人在无酵节中吃无酵饼(23:6),这在林前5:7-8是象徵什

  麽?

  给我们什麽提醒?

 

 

 

 

 

利未记 第廿四章 注释

 

 

1-23  圣所的条例及亵渎的罪

 

 

1-4  金灯台的油

 

2          「橄榄油」:可用来点燃、膏抹和烹饪,在此只提及它点燃的

            功用。

 

3          「从晚上到早晨」:表明这些灯是彻夜点亮的。

 

 

5-9  陈设饼

 

6          「摆列两行」:意思可能是分为两堆,每堆六个饼(因桌之面

            积很细,约一公尺乘半公尺(36×18英寸)。每堆旁边 (7的

            「饼上」译作「饼旁」可能较适合)安放乳香,这乳香是要在

            燔祭坛上焚烧作为记念的(见2:2, 15-16)。

 

9          「永远的定例」 : 23-25章之间有些关於圣所的条例 ,叫人注

            意这些永久不变的仪式,不受上述每年一度的节期和特别的日

            子所影响。

 

 

10-23  亵渎的罪

 

10-12节的历史事件 , 引致一些律例的成立。这罪的严重性乃在於犯

者在咒诅中用了神的名字(11)。这混血儿(半个以色列人)明显地

严重干犯了第三条诫命,但该诫命没有指定刑罚,故必须将犯罪者收

监,等候神的指示(12)。这里的记载只提到他母亲的名字和世系(

11),可能因为他是靠母亲的关系,才能进入营中。这件事也提醒以

色列的母亲们,要教导子女敬畏神。

 

 

14        要将犯罪者「带到营外」:避免会幕被沾污。

 

            「听见的人都放手在他头上」:听见的人因受连累而有罪,现

            今按手在犯罪者头上,藉他的死而获赦罪。

 

 

17-22

 

加插一段有关强暴的罪行,而这类律例同样应用在寄居者和陌生人身

上(16, 22)。

 

 

20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原意是要订定正确而公平的刑罚条

            例,强调赔偿应与损毁相称,要避免过分的报复或抵赖。在犹

            太人历史中,通常都没有按字面来执行这些有关报复的律例;

            伤人的可用适当的财物作补偿,但谋杀别人却不能以赎价代替

            填命 (民35:31) 。 亵渎的罪与这些罪行同时记述,可见亵渎

            之罪的严重性。

 

 

 

思想问题(第24章)

 

1 24章提及「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刑罚措施,新约的审判原则

  与旧约的有出入吗?参罗13:4; 彼前2:14, 20。

  你对太5:38-39耶稣的话作怎样的解释?

 

2 本章一方面列举伤害人畜该受的处罚,另一方面指示祭司要每天

  理灯、每周摆设陈设饼,规定百姓要治死咒诅神、亵渎神名的人。

  今人重视人权、防止虐畜,但蔑视神,视神的名字和律例为儿戏。

  你有否受社会这种风气同化?

  本章给你什麽提醒?

 

 

 

 

 

利未记 第廿五章 注释

 

 

1-55  安息年及禧年

 

 

1-7  安息年

 

安息年是有关土地的安息;每逢第七年 (4), 百姓不可撒种,也不

可收割。田地在该年所生长的要作田主、仆人、寄居的和牲畜的食物

 (6-7) , 因它不是由人力劳动而得的产品。这里亦暗示安息年中地

里的出产不像平常的余穗只规定给寡妇和孤儿,而是足够供应每一个

人实际的需要(参18-22)。按申31:10-13,这一年并非让以色列人在

闲散中消磨日子,而是用以教导和训练他们关於神的律法。

 

 

8-22  禧年 ── 地的安息

 

禧年的撒种及收割条例 (11-12) 与安息年相同;但它也是一个自由

年,在这一年,所有卖了的产业要归还给原主,从前被贩卖为奴的要

得释放,归回自己的本家 (10, 13)。 这种恢复正常的行动要根据严

格的公平待遇,因此买卖都应根据距离下一次禧年之年数公平交易(

14-17)。

 

 

18-22  显示那些遵守这些律例的人必然得著神的应许

 

第六年地所出产的,必蒙神祝福,足够安息期间的需要。因此,藉著

安息年及禧年的律例,也可试验以色列人对神应许的信心。

 

 

22        「陈粮」:第六年所存下的余粮。

 

 

23-34  买赎的律例

 

这律例建基於一个原则:土地本不属於任何人所有,而是属於神(23

),人只是像客旅般暂时获准使用土地。地业的赎回 (25-28) 可由

至近的亲属经手(25),或由他本人赎回 (26-27), 再不然,则在

禧年时自动归回原主(28)。

 

 

30        「城内的房屋」:一年内卖方若不赎回,就失去买赎权利,因

            这些住宅与土地和耕耘无直接关联;但乡间的房屋(31)通常

            与土地相连,故包括在赎地的律例内。至於利未人的产业则有

            不同的处理方法 (32-34) , 可随时赎回,因他们在支派分地

            时并没有得著土地为产业,只有四十八座城邑及其郊野(参

            民35:1-8; 书21章),故此,他们在这些城邑中的房子乃是他们

            唯一可居住的产业。

 

 

35-55  对待贫苦弟兄和以色列人的律例

 

此处所颁布的律例,把以色列人与外邦人清楚分开,表明以色列人的

身分与外邦人截然不同 (留意36, 38, 42, 55的重点)。 借钱给以色列

人时不应取利 (36-37) , 假如欠债人卖身还债,买主应待他如雇工

,不应看他为奴隶(39);禧年一到,即使他还未满六年的服役期限

(出21:2-4; 申15:12-18), 也应把他释放。但这条例却与非以色列人

无关,以色列人可以待他们如不能自赎的奴隶 (44-46) 。 另一方面

,如果以色列人自卖给外人和寄居者 (47-54) , 外人却要遵守这律

例的一切要求:自卖的以色列人可被赎回,或在禧年时自动地离开买

主的家。以色列人蒙神从埃及拯救出来之後,不能再成为任何人的奴

隶,只能成为神的仆人 (42, 55)。 因此,禧年的律例保障以色列人

不再沦为奴隶,也藉此记念神从埃及地拯救他们的救赎事迹。

 

 

43        「严严的辖管他」:即虐待他,要他不停作苦工。

 

49        「本家的近支」:其他的近亲。

 

 

 

思想问题(第25章)

 

1 贫富悬殊、物资不均是今日资本主义社会的现象。

  有人认为采取别的经济制度是解决这个问题之钥匙;本章的禧年

  制对这问题提供什麽方法?

  要实践这禧年制,人必须有什麽态度?参17节。

  这制度在现今的社会可以实行吗?

  既是这样,你认为信徒该有什麽回应?参林後8:13-15。

 

2 人若立志遵守神对禧年及安息年的律例,可有什麽应许?

  见18-22节。

  在新约圣经里那些以神为首的人又可有什麽类似的应许?

  参太6:25-34。

 

3 23节对现今信徒积蓄财物这方面有什麽提醒?

 

4 从25节看来,神的子民对穷乏的近亲应有什麽责任?参提前5:8。

  这对你有什麽提醒?

 

5 神对没有分得土地的利未人特别关注,定出赎房屋的特别条例。

  今天传道人没有属世职业,教会有否关注他们的福利?

 

6 百姓帮补贫乏弟兄,借钱不取利,是基於什麽原因?参38节。

  今日信徒与人的关系又应以什麽为准则?

 

7 从42, 55节看来,以色列人的身分高贵,是神的仆人,不是人的

  奴仆。

  今日信徒当如何看自己的身分?

  这是否表示信徒毋须尊重上司,毋须向人负责?

  参林前7:20-24; 提前6:1-2。

 

8 本章嘱咐以色列人要善待作奴仆的同胞;新约里有否类似的教训?

  见弗6:8-9; 门16。

 

 

 

 

 

利未记 第廿六章 注释

 

 

26:1-46  祝福与咒诅

 

古时近东的条约通常都以祝福守约者及咒诅破坏条约者作结束的。

 

 

1-2  律例的撮要

 

在提到祝福与咒诅之先,神再次提醒他们盟约的要点,就是远避任何

形式的偶像崇拜和谨守安息日。守安息日和尊敬圣所不单可帮助他们

远离偶像,更是有诸内而形於外的爱神表现。

 

 

1          「柱像」:被迦南人当作神明的石柱。

 

 

3-13  祝福

 

顺从神的便有福气临到;这里提到三方面的福气:

 1 时雨与丰收(4-5) ── 庄稼与果木的收成是那麽丰裕,以致

   收获的时期由几天延长至几个月。

 2 国泰民安(6-10)──有食物而没有安全设施也是徒然的;神

   应许选民免受敌人或动物的攻击,生养众多,使神给予亚伯拉

   罕的应许得以成就(9)。

 3 神的同在(11-13)。

 

 

11        「我的心也不厌恶你们」:这句来得似乎有点突然,却反映出

            以色列人原是犯罪的子民,应受神厌恶,若不是神的恩典,他

            们的遭遇便很凄惨的了。

 

12        「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神看顾保护他们。

 

13        「曾将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出埃及的拯救是神慈爱和权能

            的最大保证,所以神常以此提醒以色列人。

 

 

14-45  咒诅

 

这里所描述的祸害比所应许的祝福为详尽,这做法含有很浓的教育作

用,让人清楚知道若没有神祝福,人会如何受苦,也反映出人类本是

罪人,容易倾向邪恶,故此「畏惧」常常比「爱心」更能激发人行善

的意志。在每一个咒诅之先都有「若不听从我」或「反对」的用词。

 

 

14-17   描述一般性的祸患,如身心灵的疾病(16)及战争的失败。

            (17)

 

 

18-20  描述旱灾与失收的天然祸害

 

18        「七倍」:有继续不断的意思(参诗79:12; 箴24:16; 赛4:1)。

 

            「惩罚」:显出神的审判带有管教意味。神惩罚 的子民不单

            是因为他们罪有应得,更是因为 爱他们,想改正他们的错处。

 

19        「天如铁 ...... 地如铜」:与4节的「天下时雨」 及 「地出土产

            」讽刺地相对。神赐给他们的不再是时雨及土产,乃是旱灾及

            失收。

 

 

21-22  描述走兽袭击的祸害

 

6, 9节相反。

 

 

23-26  描述战争的祸害

 

在旧约中,神常利用列国攻打以色列民作为他们背约的惩罚 (25; 参

2:11-15; 王下17:18-20; 赛10:5-11)。旱灾及战争引来饥荒,以致食

物要分配,而配量甚少,十个家庭才共用一只烤炉(26)。

 

 

27-39  描述因战争所造成的严重灾害及流徙

 

因著他们不断背弃神的约,更严重的灾祸要临到他们;这些灾祸包括

食人肉(29),屠杀(30),城邑的被毁 (30-31) 及人民被掳 (33

)。

 

 

30-31

 

显示最严重的灾祸就是神不再与 的子民同在,那些代表神与子民同

在的圣所、香坛、会幕等均会被毁坏。

 

 

30        「日像」:原指拜偶像的祭坛。

 

34        「地要 ...... 享受安息」:要为以色列人没有在安息年守安息作

            出补偿。幸免被掳的人时刻都要在恐惧之下生活(36)被掳的

            则要在异地灭亡(38)。

 

 

40-45  论及悔改和赦免

 

神不愿罪人死亡,乃愿他们悔改得著赦免。当以色列人因受刑罚而悔

改时 (40-41) , 神便会记念 与他们列祖所立的约(42),要领他

们回到所应许给列祖之地,因为享有那地乃是应许之约的重要一环(

参申30:1-5)。

 

 

46  立例的地点、媒介

 

 

 

 

 

利未记 第廿七章 注释

 

 

27:1-34  许愿之例

 

本章与上章的联系可能是在思想方面:上章论及神向 子民的「许愿

」,本章则论及以色列民向神许愿的律例。人通常比较容易在危急或

困难时候向神许愿,而事後却後悔甚至不愿还愿。圣经对这种行径多

次提出警告(参申23:21-22; 箴20:25; 传5:4-5)。本段为许下愿的献物

订一个较高的赔偿价值,并惩罚那些反悔、要收回献物的人,要他们

付出所估定的赎价另加五分之一。这里提到的许愿献物,包括人、牲

畜、房屋及田地。

 

 

2-8  人方面

 

若所许的是人,意思就是奉献那人去服事神。撒下15:8及诗116:14-18

显示被许的人要成为神的奴仆。但圣殿里的事奉是利未人的专利,因

此,许愿的便要付出奴隶赎金的价值来还愿。价额则按被许之人的性

别及年龄而有所分别。

 

 

3          「圣所的平」:是估价的标准;由於当时度量衡标准不一,故

            要指定某一标准。

 

5-6       提到年幼的男女,可能显示一个人将自己或家中的某成员许愿

            归给神。

 

 

9-13  牲畜方面

 

这可分为用以献祭的洁净牲畜和不可献上的不洁净牲畜。前者许愿以

後,则成为神的产业,物主不能赎回;若有人反悔,以别的牲畜代替

所许的牲畜,则二者均成为神的产业(10)。对於不洁的牲畜,物主

可按估价加五分之一的条例办理赎回手续(13)。

 

 

14-15  房屋方面

 

按同样条例办理。

 

 

16-25  田地方面

 

在禧年之前,人可按同样条例赎回土地(19),而土地的价值则要视

乎田地面积的大小(即撒种数量的多寡,16),及计算至下一禧年的

年数而定 (17-18)。 地主在禧年前未能赎回土地,或将土地卖出(

20),都会受到同样的惩罚 ── 他要失去拥有这地的权利 , 这地亦

成为祭司的产业(21)。买来的田地则有不同的条例 (22-24); 因

到了禧年时,土地便要归回原主(24)。若买主想将土地奉献给神,

也只是暂时性的,他便要在奉献当日将估价银归给神(23)。

 

 

26-34  其他方面

 

「头生的」(26)原属於神,因此不能再作奉献。不洁牲畜头生的(

27),按著旧例 (参出34:20) 要用羊羔代赎 ,在此则可按另加五分

一的条例赎回或将它卖出。凡「永献的」(28)或「当灭的」(29)

,无论是人或物,都在取赎的条例之外。

 

 

30-33  论到十一奉献

 

神在伯特利曾向雅各显现,雅各向神许愿说:「神若与我同在 ...... 凡

你所赐给我的,我必将十分之一献给你。」(创28:20-22) 这显示十

一奉献也属许愿之一,故可用同样取赎条例来处理(牲畜除外,33)

 

32        「一切从杖下经过的」:指受数算的,每算到第十只,就要归

            给耶和华。

 

 

 

思想问题(第26, 27章)

 

1 「神赐福或降灾与 的子民都是出於 的慈爱和信实,因神与 

  的子民立了坚定的约(26:9)。」

  你同意这说法麽?

  神给百姓的管教有什麽特点?参14-17, 18, 21, 23-24节等。

  神今日管教信徒的目的与昔日有差异吗?参来12:5-11。

 

2 神向以色列人提出警告,描绘惩罚的情况;今日信徒当用什麽态

  度来事奉神呢?畏惧?爱心?参约14:16-18; 2:28-29。

 

3 以色列日後违约受罚(参耶15:8-11),到新约时代仍经历本章论

  及的刑罚,参可13。

  他们的复兴是否永不可能的事?参罗11:25-26。

 

4 思想林前3:10-15; 林後5:10; 启2-3。

  你的光景如何?

  有否滥用神的恩典?

 

5 27章定下许愿的条例,使百姓不敢随意许愿或失信不还愿。

  参太5:33-37; 23:16-22; 林後1:17-20等。

  你对神及对人有否失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