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东和亚扪

阿摩司书一章十一至十五节

        11耶和华如此说:以东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

        因为他拿刀追赶弟兄毫无怜悯;发怒撕裂,永远忿怒。

        12我要降火在提幔,烧灭波斯拉的宫殿。

        13耶和华如此说:亚扪人三番四次的犯罪,

        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罚。因为他们剖开基列的孕妇,扩张自己的境界。

14我却要在争战呐喊的日子,旋风狂暴的时候,点火在拉巴的城内,烧灭其中的宫殿。

        15他们的王和首领,必一同被掳去。这是耶和华说的。

    先知全面地观察各国的罪恶,现在继续进行下去。他已经讲论过地中海沿岸的两个国家,迦萨和推罗,现在转过来,把注意力投向两个处在从约但到死海以南这片大裂谷东面的国家,名叫以东和亚扪。以东在死海东面和南面,在亚拉巴和内部大沙漠之间。亚扪更向北去,东与以色列接壤,在约但河的那一边。和前面几个国家一样,先知在这里谴责他们违背人性的罪行。

    (一)以东被责备,是因为他的粗暴的行为,向他的亲族发怒。根据圣经记载,以东是以扫的后裔,后者是雅各的双胞兄弟;因此,至少从理论上说,以东对待上帝的选民,应该有点人性。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们无法确切知道先知在十一节后半所说的拿刀追赶兄弟,指的是那些事,因为在以东与以色列和犹大之间,有过很长历史的仇恨。(详见俄巴底,即接在阿摩司书之后的另一本先知书,其中的信息全部都是针对以东的。)

    因为以东在追赶他们的“兄弟”(也即以色列)的残酷和流别人血的行为,一个降大的审判将要临到以东最大的城市,即提幔和波斯拉。先知讲这些预言以后,以东曾被亚述军队打败过,并向这个帝国进贡。一直到公元前第五世纪,以东则完全被拿巴坦斯(Nabateans)所战败,并从传统的家园被逐出。拿巴坦斯从旷野入侵,把以东打败。

    以东的罪恶,在这里特别指出的,有三个不同方面:

    (甲)残暴。以东在用刀对付敌人时,无自制、无怜悯心?以东人的行为,是很好的例证,说明经年致力于战争和暴力,会无可避免地带来“非人性化”的过程。在冲突的处境中,平常人的道德和怜悯心皆会受蒙蔽,平时压抑在心底的残暴本性,此时便会支配他整个人。以东人的行为在每一世纪的人类冲突中重复,残酷的手段常被运用,在本世纪所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以及自一九四五年以来的无数战争中,大量文字记录充分地证明了这种残暴。不过先知对残暴的谴责,也是对所有战争和暴力的控诉,因为正是战争带来人类残暴的罪行。

    (乙)杀害兄弟。以东还被谴责拿刀追赶“兄弟”。狭义上讲,这是指古代以东和以色列的关系。但从广义上讲,我们感到也包括全人类;男的、女的,所有的人都在共同的人类大家庭里,都是上帝的子孙后裔。对人类实行强暴就是破坏这种人类关系,是得罪了人类的创造者。

    (丙)发怒。“发怒是短暂的疯狂,”拉丁诗人贺瑞斯(Horace)在他的第一卷“书信”中这样写道。但阿摩司所讲的却是一种长期的怀怒。以东“永怀忿怒”(11节)。储存忿怒就是慢性中毒。忿怒将其对暴力和残忍的喜好注入未来之子的心灵里,毁灭了一代又一代,使这个世界永无和平之日。因此阿摩司这样严厉的谴责必须继续下去。如果遗传忿怒的话,将不会有任何应许留给后代。无论是国家或者个人,藉着煽动忿怒的火焰来维护本身的利益,或达到某种目的,其结果必定造成自身的不愉快。任何人每天储存忿怒之火,必不可避免地要面临上帝毁灭性的降火(12节),只有怜悯的再现能够平息忿怒,饶恕能够避免毁灭的火焰。

    (二)亚扪的罪也是一种恶劣的和无人性的行为(13节)。为掠夺和抢劫,亚扪入侵邻国基列,在那里他们犯了剖开孕妇,屠杀母亲和出生婴孩之残忍罪行。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悲惨景状。亚扪皇帝,提革拉毗列色一世在公元前第十一世纪的时候,曾经被为他编年鉴的人称赞他残忍地屠杀孕妇和她们腹里的胎儿。在阿摩司传道几年后,以色列的皇帝米拿现就犯过同样可怕的罪行(王下十五16)。这种行为就是用人类最低标准来衡量,也是大罪恶,但它却为残忍的军事行动所采用。他们不只杀害敌对者,而且连下一代也不放过。

    亚扪的首都拉巴,将因为他们的罪恶而被烧毁,这个国家君王和王子,将要被掳放逐。阿摩司宣告上帝的审判,总的目的是反对亚扪人胡作非为。

    亚扪的罪恶,就像以东一样,也是人类不道德、无人性之一例。而且,比以东的恶行更甚,亚扪走得更远,他们连没有自卫能力、未出生的都不放过。他们也许还大吹大擂,庆祝他们的暴力行为,亚扪人成为历史上懦夫之一例。他们在无抵抗的情况下,这样残杀无辜,阿摩司相信这样的行为必招致上帝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