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会和新任务(Ⅱ)
历代志上十五章一至廿九节(续)
(二)
我们早些时候已经注意到,以色列人看待敬拜上帝是一件欢乐的事(十二40)。这种欢乐也在大卫王最具重大意义的事件中被注意到(25节)。事实上,大卫确实意识到他的上帝是一位喜乐的上帝,故他设立诗班和乐队(他们的特权真正是「欢欢喜喜的大声歌颂』[16节]),或多或少已把它加以制度化。由此可见,大卫被拥戴为以色列人诗歌的源头是正确的;不过他在这里被视为委派者,而不视为与其本身权利相称的作曲家。(请特别注意亚萨的名字,他常常出现于诗篇的标题中,例如诗八十二。另一方面,诗篇的标题写着「大卫的诗」,可能是「为大卫作的诗」的意思。这种解释便更加反映出我们在这里所见的这幅图画」「不过,大卫本人,在别处也清楚地被描绘成音乐家,见撒上十六14以下。)
我们不得不说,当前这一段经文,并不是用作为设立教会诗班的大宪章,我们不能这样简便,把为以色列圣殿中敬拜的规定,搬到我们的教会里面来——正如我们不能以任何简便的方式,把他的法例吸收在我们的伦理法则中一样。特别放在利未人身上的唱歌任务,是已成为不能变更的古旧的传统之一。不过,这里如果没有特定的法规,无论如何我们不会只因为上帝是一位喜乐的上帝,而且因为他已把音乐赐给人类作为他们表达喜乐的主要方法而歌唱的(请注意我们太古的祖先是多么迅速地与音乐结缘,参创四21)进一步讲,历代志常常强调:服事上帝要尽善尽美,正如我们在关于大卫勇士的注释中看见的(十二2,32;关于歌唱者,请也比较廿五7)。而且,这一点循着一条迂曲的路线,引我们回头说到教会音乐本身追求完美是好事(不过,当然不是以完美本身为目的)。所以,有音乐资源的地方,那些有适当恩赐的人应带领这种事工,并达到尽可能高的标准。不过,因为圣殿中的敬拜,并没有为教会音乐制定法律;因此我们不可以因为敬拜的规模较小,装备比较差,以及某些音乐技术上的缺点,而使其崇拜较低级。倘若上帝看我们的内心与生活表现的关系,他也会看我们的意向与我们敬拜外在表现的关系。
(三)
关于利未人的音乐任务,另外还有一点是要加以说明的。在他们看来,这些任务是一种新工作的开始。这是由于约柜事实上已有了永久安息之所,不再须要由人去抬,即利未人已丧失他们存在的重要理由。虽然如此,在上帝的旨意中,他们获得一种新的职务,而且在他们之中有足够资源执行这种职务。倘若发现在利未人中有人难于适应或嫌恶新任务,我们在历代志里面就没有可学的了。改变一个人生活模式的需要,有时以某种基本的方式临到基督徒,一如别人一样。虽然在我们这段经文中的利未人没有特别的表现,但往往有一种天然的抗拒力存在;随著年日的增加,即使任何少许改变都是难于接受,或者因为一种生活方式从前是新鲜而富有活力并且有关联性,为回应从上帝而来的召唤和异象,而现在把它改变成仅仅是一种模式的生活,以致。我结束。这里有一种「寻求上帝」历代志的伟大主题之一)实际意义是什么的含意。人以为基督徒的呼召,或事奉,或生活形态,是由初时某次决定性的对上帝的经历而一劳永逸地固定了的,从此以后,生活方面的问题便不会再产生了,这是错误的想法。人没有体会到这一点,虽然新的而且使人兴奋的领域可能已经探察出来,并将有活力的事奉归给上帝,结果可能多年都浪费在不相干的事情上。我们不能满足于回忆很久以前听过的声音。相反地,基督徒必须留心听上帝今日所说的,好叫他每日生活在上帝为他所定旨是新鲜异象的亮光中。
(四)
像撒母耳记下的作者一样,历代志给愠怒的米甲插入一个注脚(29节)。历代志关于米甲的论点,与撒母耳记下六章二十节以下的论点颇不相同。在那里读者看到一个挫败和嫉妒的米甲,认为大卫在婢女中间是无抑制的庆祝,并且因此她自己终生没有生育。在这里米甲的轻蔑,似乎与大卫对约柜所持尊敬态度有关。这幅米甲的塑像,显示扫罗的性格——历代志描写他是那些不寻求属上帝之事物的人的典型已传给了他的家人,所以是罪。「不为害任何人」也有罪的说法乃是误导。当那些直接而又明显的事未加以视察时,罪的果效是不会得到详尽的描述。我们不可能用谨慎行事,小心翼翼去影响那些人;相反地,只有藉着培养品性才能做得到。而这些原理对我们的儿女特别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