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与怜悯(廿一7-17)
在这一章其余的经文中,刑罚与怜悯这两个主题之间,有一种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二者最后对明白圣殿的目的都是不可缺少的。刑罚是更加明显的题目,因为瘟疫毁灭了七万「以色列人」(14节)。记录这个数目,显示这刑罚是要算在大卫的罪咎上。在这里,正如在乌撒的事件上一样,大卫的罪对他手下的人造成灾祸。
不过,刑罚虽然重,却有一个意义,就是那真正的主题怜悯。因为这一章终极的目标都是兴建圣殿,在历代志看来,圣殿乃是上帝与他子民同在最伟大的象征。不过在这些经节中,我们要从另外两个方向来看这一点。
(甲)上帝后侮。我们已注一意到大卫的侮改(1-6节)。现在我们看见上帝将要为耶路撒冷降的「灾(恶事)后侮」(译按:「灾」与『恶事』原文同,详解见下(是平行的。因此,在这一章里面,在大卫所行与上帝所行之间,有一种延伸的平衡:大卫在他的人口调查中「数点」百姓,并且后悔他的罪;上帝在刑罚中数点一百姓,并后悔所降的灾。由于刑罚可追踪至那罪,上帝的缩手可追踪至后悔。特殊的受苦与特殊的罪之间的关系,在这里不能继续讨论(不过我们在在代志里面将再次遇见这个问题)。耶稣在约翰福这九章三节所说的话(确实如同约伯记一样),警告我们不要把大卫的遭遇当成一种放之任何环境皆准的原则。然而,指出受苦有管教或教育的层面,也许是对的(罗五3及以下各节);在历代志里面上帝对待大卫的做法就是这种情形。基督徒可以期望上帝用各种的方法,使他们变得适合去作他的工作,其中可能包括惩治的成份。困苦艰难其实有塑造品德的意义,我们不应当想去阻碍上帝管教的手。
上帝「后侮」所降的灾,这种概念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在理性上感到有困难,因为这显然含有(一)他对那些事情多少也有处置失当,和(二)他在道德方面应受谴责。其实,这两种情形均属错觉。在说到上帝「后悔」时,意思是说从现在起,他要用不同的方法去进行了。圣经永不对我们讲存在在我们心思中,而最后又决无答复的哲理问题:就是我们怎样调和上帝的全知,与他对一直要面对的那颇像「人的」回应问题,圣经乃是向人的心发出道德的呼吁,向人保证,任何人存悔罪的心亲近上帝,都必定会得到怜悯的回应。
另一方面,怀疑上帝那一方面德性的不完全,乃是对「灾」(ra'ah ,evil,亦可译作「恶事」,见上)的误解。不错,这个字可以指道德方面的邪恶。但它同样可以只是指大灾祸。(英文的evil这个字的意思,同样是含糊不明的,例如,由于自然界的灾祸,便可以用这个字来形容在那些受灾祸影响的人的经验中,灾祸是一件恶事。)这样看来,其中并无上帝有罪咎的含意。十五节的意思只是指上帝停止施行刑罚吧了。
(乙)上帝的怜悯在这几节里面更进一步地肯定了,所提的刑罚由大卫选择,而大卫的答复是:他宁愿落在上帝的手里,而不愿落在人的手中,因为他有丰盛的怜悯(11-13章)。关于这个提法,似乎是颇为空洞的事。在一本这样着重强调上帝管理以色列和万国的一切事务的书中,饥荒和被仇敌蹂躏,确实不容易看出其意义有比大卫实际选择的瘟疫,算为更轻的一种天谴。然而,在大卫与先见迦得之间却有使交换过于合理化之危险。这件事的要点不是在各种灾祸的轻重之间去加以区分,而是产生对上帝怜悯的肯定而且确实是他的怜悯在刑罚之中及时出现。那肯定不是徒然的和无决心的。相反地,它是经过考虑而且是坚决的(「他有丰盛的怜悯」照字义直译是:「许多都是他的怜悯,非常之多」;「许多」一词置于句首的位置,是加重语气的意思,附加的「非常之多」那个词的意义,是确保不要丧失这要点)。(译按:中文和合本把二者合译成「丰盛」,而且不在句首的位置。(大卫以落在上帝的手中为已足,因为他知道上帝的真正本性是有怜悯的。在基督徒经历的危急关头,也是如此,是他过去对上帝的认识装备他应付现在。同样地,是我们此时此地寻求并学习认识上帝,坚固我们应付将来一切不测事件。
这并不是抹煞这几节里面有刑罚气氛的事实。虽然我们从十五节就知道上帝决定宽恕耶路撒冷,天使的刀仍然拔出来直到廿七节。对大卫和长老们来说(16节),刀意味可能的刑罚,而且驱使他们作更加恳切的祷告。这幅图画,按一种意义而言,也是要表达刑罚的公正。大卫和长老们的祷告,以及随即为献祭所作的预备,在说明刑罚所以没有来临的原因。上帝以他的怜悯回应人心中的哀求,在这里是代求的形式,并且提供一种方法,使罪能藉此得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