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的祷告(Ⅱ)
历代志下六章十二至四十二节(续)
(二)
因此,这是论到祷告的神学。那基本的前提包含在十四节里面,那里说,上帝向那些「尽心行在你(上帝)面前的」人守约。这种关系,在这里及别处都表明完全是双方的,而且不准有权宜的办法。上帝的委身已证明出来,而且仍然愿意这样。二十节(请比较40节)表明所罗门要上帝的眼睛张开日夜看顾这殿。目的是要他经常留心他子民的祷告。(这种想法通常由「张开」这片语的形式所强调,这片语在原文是用被动分词——「被张开」——暗示习惯地、而且无间断的准备听。)所罗门知道,上帝就是像这样看顾圣殿。而且他赐给人的圣殿,就是他那方面的保证,用他已经立他的名在那里的意义来表明(20节),也即他必定时常都会接纳。但是这种情形,是必须由以色列方面相应的经常行动来满足的。圣殿充份象征的价值,乃是作为上帝和以色列相互寻找的焦点(请比较代上廿八9)。
然而,祷告更明确的主题,是和以色列人犯罪的结果相关联。以色列经常忠实祷告这幅图画(21节),很快便让位给一幅以色列人悔罪祷告的图画。在所罗门对后世与上帝的关系的整个观念中,这是一种暗示,或许是一种预感;即后世的特性是不忠,而不是它的反面——一种由那些世代之记载所带来的印象,这种印象是历代志下其余大多数节所专注的,而且是历代志作者心目中的所罗门的祷告所密切关注的。所以,所罗门再三复述的一个特殊的剧情说明是:以色列犯罪,上帝便除掉立约上所列举的那些祝福(结果在战争中失败并且被掳,见24节,干旱,见26节;饥荒,瘟疫等等,见28节)。以色列回心转意(或悔改)并且祈求——所罗门对此加上他的祈求,要求上帝赦免并广复祝福。在这种模式中有一种规律,就是在一再出现的语句中似乎有一种颇机械性的重复:例如「你的民因得罪你,……使天闭塞」(26节)。在这里所罗门的祷告又是与历代志下其余的经文有密切的关系。我们将要看见国家的命运,在这个或那个王的统治之下,怎样经常与王的公义或邪恶有直接的关联。这是不是那形成新约的背景之犹太教的律法主义的开端呢?
要答复这个问题,重要的是要知道历代志在旧约的圣约神学的框架内是守正不阿的。(当前这一段与王上八22-53相应的经文,在详情上差异很小,而且列王纪与申命记的神学近似是众所周知的。)上帝和以色列之间任何关系的基础,最终都只能是上帝的守约和施慈爱(14节)。上帝在建立这种关系的行动之先,必须有以色列的顺服。正如我们已经特别提及的当顺服出现时,它是以回应的形式出现的,那回应是十分个人的,所以顺服是不能由一系列指定的行动构成的。我们能够藉着思考甘三节的「判断」和「义」的概念所指意思,进一步明白这种思想。
旧约的审判神学,也许在诗篇中有最好的例证。审判的概念,在现代的读者看来是充满着可怕的预感,却是诗人所确信而又欢乐地去寻求(诗七6-8;十七2,标准修订英译本译的vindication[辩句]代表同一个字——mishpat——这个字通常都译作「审判」judgment)。这是因为在旧约的圣徒看来,审判有拯救的含意。拯救往往是脱离仇敌,不过对我们的论点来说是附带的。它所包含主要意义是:拯救是基于圣徒与上帝之间一种已经存在的关系——由上帝的约所厘定的关系。标准修订英译本在诗篇十七篇二节译的vindication(译按:中文和合本译作「判语」)是企图捕捉这个意义。mishpat词,有时也能译作right(公义,或正直) ,甚至译作cause(原因或使之),正如在我们的经文中卅五节和卅九节的情形(译按:中文和合本分别译作「使他们得胜」和「为他们伸冤」)。这最后两节显示:所罗门在他的祷告中想到这种审判。上帝必定会垂听悔罪的以色列的祷告,不是因为藉着祷告,他们便值得获得他的恩宠,而是因为他回到他最初对他们的「约」中。
关于义的概念也能作类似的观察。旧约的人,我们往往发现他们为自己的(公)义辩护(正如我们已引证过的诗七和十七篇)。然而,我们若考虑旧约的整体,便清楚可以看出他们意思不是指他们拥有与生俱来或固有的义,使他们蒙上帝接纳。诗篇一百四十三篇把这要点作了很好的说明。在那篇诗第二节写诗的人承认——与我们当前这一章卅六节的语调很相似——」在你面前凡活着的人,没有一个是义的」。他的义是基于上帝的公义(1节),仰赖他垂听他的恳求(这个词给我们提供另外一点相似之处)。这种视上帝的公义为拯救的概念,对了解旧约有高度说明的作用,并且十分接近新约关于上帝对待人类的观点(罗三21-22)。在诗篇一百四十三篇写诗的人不是根据他自己的功劳向上帝求助,而是根据他立约的身份,正如他靠求助于上帝的信实和他的公义(1节)所表明的。约伯也论到他的义,而且确实是籍着他的mishpat,权利),来到上帝面前。即便如此他也深深意识到自己是有罪的(伯十四16-17)。他的义也(含蓄地)是基于「约」。这不但是了解诗篇第七和十七篇最好的方法,也是了解义,就是所罗门恳求上帝当以色列人在祷告中向他转回时加以承认的。
(三)
四十一、四十二节所罗门最后的话语是值得注意的,因为在这里所记载的祷告与列王纪上有所区别。正像在历代志上廿八章(请参阅住释),我们发现那里参照诗篇一百卅二篇,那篇诗说到上帝进入他的安息,正像约柜在圣殿中找到它的居所。在这里引进这几节的作用,是表明所罗门并不认为,历代志作者也不认为,由于约柜的到来上帝的应许便终于应验了。那里仍然需要有一个祷告,就是祈求上帝继续记念他对大卫坚定的爱,意思是他应当把这种爱也向他的子孙表明出来。反过来说,在大卫和所罗门时期,再没有相同的和平与公义时期,这事实也许是要充份指出,而且作为暗示历代志作者描绘在所罗门时代,上帝在锡安「安息」的图画已经有某种末世论的意义(威廉逊[Willamson]的见解);那就是说,仍然有一种上帝与他子民盼望的「安息」,有某种在他当时尚未实现的事实。
「你的祭司」和「你的圣民」(41节)要分别地「披上救恩」和「蒙福欢乐」。「祭司」和「圣民」之间暗示这时并没有严格的区分。(出十九6已经说明全以色列为「祭司的国度」。)其要点毋宁说是整个国家都应展现上帝的救恩和良善。这一点与祷告中所强调外邦人的地位(32节及以下各节),和我们已经看见及将要看见(代下九章)论及以色列对万国的见证互相关联。「信实之民」自然和不可避免地说到他们的上帝的卓越和美好(请参考林后五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