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人继续如此行
历代志下八章一至十六节
所罗门建造耶和华殿和王宫,二十年才完毕了;以后所罗门重新修筑希兰送给他的那些城邑,使以色列人住在那里。
所罗门往哈马琐巴去,攻取了那地方。所罗门建造旷野里的达莫,又建造哈马所有的积货城。又建造上伯和仑下伯和仑,作为保障,都有墙,有门,有闩;又建造巴拉和所有的积货城;并屯车辆马兵的城,与耶路撒冷利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国中所愿意建造的。至于国中所剩下不属以色列人的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就是以色列人未曾灭绝的,所罗门挑取他们的后裔作服苦的奴仆,直到今日。
惟有以色列人,所罗门不使他们当奴仆作工,乃是作他的战士、军长的统领、车兵长、马兵长。所罗门有二百五十督工的,监管工人。
所罗门将法老的女儿带出大卫城,上到为他建造的宫里;因为所罗门说,「耶和华约柜所到之处,都为圣地,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卫的宫里。」
所罗门在耶和华的坛上,就是在廊子前他所筑的坛上,与耶和华献燔祭,又遵着摩西的吩咐在安息日、月朔,并一年三节,就是除酵节、七七节、住棚节,献每日所当献的祭。所罗门照着他父亲大卫所订的例,派定祭司的班次,使他们各供己事;又使利未人各尽其职,赞美耶和华,在祭司面前作每日所当作的;又派守门的按着班次各守各门;因为神人大卫是这样吩咐的。王所吩咐众祭司和利未人的,无论是管府库,或办别的事,他们都不违背。
所罗门建造耶和华的殿,从立根基直到成功的日于,工料俱备。这样,耶和华的殿全然完毕。
本章十六节明显的是把论所罗门建殿和制定敬拜的长篇叙述作一结束。在这一章里面不容易看见它的连贯性,而只能当它是根据一系列与圣殿有关的细节收集起来。
二至十节:这几节在两个要点上与建殿的主题连结起来,第一,提到希兰的那些城邑,由此而引进关于所罗门修筑城邑一般活动的进一步的资料。其次,提到以色列人和非以色列人的区分,是按交给他们做的工作来区分的(请比较前面二17-18)。
在这几节里面,特别是三至六节,有许多要点与列王纪上九章十至十九节相应的经文有分歧。非同小可的差异是:历代志说那些城邑是希兰送给所罗门的;而列王纪的说法则相反(11节)!有一种可以使二者协调的方法是根据列王纪上九章十二、十三节的注解,因希兰不喜欢那些城邑,所以,可能把那些城邑又送还给所罗门——或甚至保持着那些城邑作为一种抵押品(麦尔兹Myers的见解),以待对方给予更令人满意的补偿。在所到那些地方的次序和数目方面也有不同。这一切的差异,可能是由于经文的残缺所造成的。无论如何,所罗门得享繁荣的记载,正是上帝国他忠心事奉更进一步祝福他的明证。
十一至十六节:这段的其馀各节表明所罗门在他初期的劳碌之后怎样持续下去。关于他埃及妻子的注解(11节),极可能是表示嫌恶(请比较王上十一1-2)。不过,历代志提到这件事,只在阐明王关注对约柜的正确处理。列王纪上九章廿四节相应的章节,关于法老的女儿迁到叫为他建造的宫里」去,并没有提供这样的解释。历代志说得很明确,那是因为所罗门顾虑到不洁的不论是什么东西或是人,都不应当留在约柜的环境中。他的妻子由于是女人,显然是属于这一类,因为「按仪式的意义而言,妇女更常是不洁的(利十五19及以下各节)』(麦尔兹的话)。
所罗门的宗教责任感,由他参加经常的崇拜更进一步的显明了。直到现在,关于所罗门的叙述都由那件特殊大事所支配。我们在第七章的有关注释中说过,伟大的时机可以帮助基督徒的灵性。在这里我们看见的另一面,没有群体能单单依赖伟大的时机而生存的。一个国家能为加冕,国婚,或百年庆典配搭起来。这些大事在国家生活中有极重大的意义。但这些大事不能维持国家日常的例行生活。同样地,圣殿并不是为了献殿的特殊时机而建造的。毋宁说,它是要作为以色列经常、例行的崇拜中心。我们现在得以瞥见所罗门按「每日所当献的」(13节)献祭。一切都正确而且一丝不苟的重复地而行。他主持一年三次的大节(出廿三14-17)以及其他经常的祭仪。(范围更广的目录见利廿三章。)祭司和利未人也做大卫指定他们做的工作(代上廿三至廿七章),而且又是「每日所当作的」(14节)。
如果那些伟大的时机在基督徒生活中是重要的,他们就不能不维持之。诚然,似乎得有人为使崇拜壮观而发展一种需要,甚至热中于「出名」的会议,大型的集会,奇怪花样之类的事。这可能沦为瘸腿鸭式的精神,这种精神没有人为的协助便不能存在。此情形往往发生在学院或大学的日子里,在那里极多的」门面」只能加以依赖——当那种关联撇下时,便带来虎头蛇尾和失望。
基督徒生活和属灵,若能在人生漫长、安静的发展中继续存在的话,那才是真实的。圣经深知「这日的事为小」(亚西四10)的伟大性。是那经常的,不为人所见的,或许是孤独的对上帝的寻求,才是证明属灵的实际的和建造基督徒的德性的。历代志作者只在他给我们看见所罗门已为圣殿预备好,并作了真实与持久的使用的示范时,才说,「耶和华的殿全然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