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上帝的人(Ⅱ)
历代志上十一章一至四十七节(续)
(二)领袖
大卫是一个真正的领袖。从第二节众人所作的声明就极其清楚了。甚至当领导权属于扫罗时,实际上是大卫率领以色列,并使上帝子民在赢取嗣产上获得进展。而且情形总是这样,职位的拥有与真正的权力,并不是同义词。许多总统和君王一直以来,都是幕后不露面之操纵者的傀儡。在教会里面,占据高位,并不是属灵品德的保证或徽章(不过并不是不能和谐共存的)。然而,正如以色列成群归顺大卫一样,人们是会发现、并且追随那些身上有上帝能力的人。甚至在把王位颁给他时,他们意识到他拥有的领导权柄,并不是他们给他的。就是他作了王,其日见强盛的原因,乃是因为「万军之耶和华与他同在」(第9节)。
连称呼大卫的那些词语,即牧人和君王(第2节),都见证这一点。「你必牧养」一语,其实是翻译希伯来文的一个动词(tir'eh,即「你将牧养」;在旧约里面,通常译作「牧人」的那个字是ro’eh,其实是同一动词的分词)。这个概念在两方面具有重大意义。首先,在选择牧人作为领导模范的概念上,含有谦卑与专心照顾的意思。这个词也常常应用于以色列诸王身上,藉此说明他们是多么坏,没有尽他们真正的职责,非但没有保持并增强他们的身份和能力(请比较耶廿三1-4),反而分心旁骛,追求外在的荣誉地位,就如世人追求的那样,乃是对基督徒的一种试探。追求那些名誉可能的结果,是丧失了真正的身份。其次,这个动词的形式,又再次提醒我们,任何负有责任或职位的人,特别是在教会中,若没有与追求的目标相应的活动,便是徒具虚名。以色列人并非只是把荣誉颁给大卫(不过那确实是荣誉——耶稣自己岂不是取用同一尊称吗?参约十章),而且表明信任他确实是会为他们行事。(「君」:“Prince”这个名字应了这个要点,在这里还不是「王」“King”字。它也指明真正的卓越,并没有君王显赫的含意。)
(三)合上帝心意的人
十五至十九节的记载是奇特的,而且在许多注释书里面,往往作了不合宜的解释。大卫表示想喝伯利恒那口井里的水,而「这三个勇士」为了要打水,便闯过非利士人的营盘。然后,大卫又不肯喝那水,并且「将水奠在耶和华面前」。奠(译按:中文圣经别处译作「倒」,见下)的象征是从以色列人仪式生活的领域中引伸出来的。血「要倒(奠)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申十二16,24),因为血被认为或视为包含了受造之物的生命(申十二23,请比较创九4;利十七14),所以不可以喝血。一只动物为了献祭或在其他情况下被宰杀时,总要流尽他的血(献祭时,血是洒在坛上,参看利一5)。大卫在这种情况下这样做的要点是:因为那水是人冒着性命危险去打来的,它是与血一样宝贵,所以不应当饮。
但是,这并不是整个故事的意思。对大卫来说,把这水倒出来,当然并没有仪式上的必要性。他若是真正需要水,他大抵就会把它喝掉了。大卫为自己和自己的军队要是没有预备足够的水,那确实是难以令人相信的。他真正的愿望——并没有被那「三个人」察觉到,他们在这里探测他们的领袖之心意所显示的迟钝,极似那冲动的使徒彼得,他不懂得主的心意——是更深一层的;那就是他应占有伯利恒。而且在这一点上,他又再次显示出他是适宜领导上帝子民的。无疑大卫出于思念他的家园,或是他表达那热望中的一部分;把这一段记载放在这里,历代志是强调大卫多么渴望伯利恒能属于以色列。这种渴望是属灵的。它的意思是说,上帝子民应实际拥有上帝为他们预备的一切。这种渴望应当尽量与他自己蒙上帝拣选,在所赐之地作王的身份相称。同时,在这里也是作基督徒领袖的模范——作领袖的特征是希望信徒发现那在基督里的宝藏,并且使那在基督里的宝藏成为他们自己的。保罗的书信和祷告中,显示他像大卫一样(林前一4、以下,西二1以下)。
(四)团结而且慷慨之民
我们在上面已经注意到:把勇士名单罗列在这里的理由之一,要显示出上帝子民根据他的应许是有能力胜过仇敌的。然而,这些名单还有另外一个目的。我已经说过,历代志无意把大卫和所罗门,为了他们本身的缘故把他们加以理想化。他所关注的乃是以色列。历代志作者虽然省略了扫罗死后,以色列国内随之而来的分裂,他对于那种情形是十分清楚的。真以色列的定义是基于它忠于大卫家,他对于这个前提确实是十分坚定的。基于这个理由,在罗波安统治下国度分裂为二,耶罗波安管理背叛的北方(代下十19)。虽然如此,但他仍坚持:正确地了解以色列,是应该以十二个支派为基础的。而且,大卫之勇士的名单,反映了真以色列那个广大的基础,他们来自全国各地(详情请参阅较大的注释)。这样,进一步的要求是:全以色列都要支持大卫。虽然有旧的分歧和成见,在这里所奠下的根基将作为基础,使历代志作者能够为以色列的统一作出恳求。
追随大卫的人并非全是以色列人,这一点也是意义重大的;四十一节的乌利亚是赫人,四十六节伊特玛是摩押人,卅九节的洗勒是亚扪人。上帝的子民不但是团结的,而且是开放的。鉴于申命记廿三章三节的严厉规定,名单中包含了摩押人和亚扪人是特别引人注意的;不过这种包含诚然是有限期的,因为申命记也论到对寄居在以色列中间的外(国)人要同等对待(十四29)。在这里也开始叫人看见上帝的子民接纳人和国际化的精神。
(关于那三个和那三十个勇士,经文有残缺,使人很难知道那三个是谁,以及他们与那三十个有怎样的关系。标准修订译本以雅朔班为三勇士的首领(11节)——依照希腊文译本,即不依照希伯来原文——这样做大概是对的,所以,同一个人在撒母耳记下廿三章八节则称作约设巴设。另两个是以利亚撒和沙玛,后者在历代志的经文中大概失落了。请比较撒母耳记廿三章十一节。标准修订译本又再次不依照希伯来原文,在二十节以亚比筛为三十个勇士的首领(译按:中文本亦然),似乎也是对的。不过,三十个勇士的领导权,实际上可能时时有改变的。请比较代上十二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