祷告与赞美

但以理书二章十四至廿三节

14王的护会长亚哈出来,要杀巴比伦的哲士;但以理就用婉言回答他,15向王的护卫长亚略说:“王的命令为何这样紧急呢?”亚略就将情节告诉但以理。16但以理遂进去求王宽限,就可以将梦的讲解告诉王。

17但以理回到他的居所,将这事告诉他的同伴哈拿尼雅、米沙利、亚撒利雅,18要他们祈求天上的上帝施怜悯,将这奥秘的事指明,免得但以理和他的同伴,与巴比伦其余的哲士,一同灭亡。19这奥秘的事,就在夜间异象中,给但以理显明,但以理便称颂天上的上帝。20但以理说:

       “上帝的名是应当称颂的,从亘古直到永远,因为智慧能力都属乎他。

        21他改变时候日期,废王立王;

        将智慧赐与智慧人,将知识赐与聪明人。

        22他显明深奥隐秘的事,知道暗中所有的,光明也与他同居。

        23我列祖的上帝阿,我感谢你,赞美你,

        因你将智慧才能赐给我,允准我们所求的,把王的事给我们指明。”

    但以理面对着一种可怕的情势,就谦卑而机智的行事。他直接去见奉命行事之人,就是王的护卫长亚略,并问他,王的命令为什么这样的紧急。他接着就亲自去见王,求他把宽限期加长,好知道王所问的梦和梦的讲解。第二个要去的地方,就是他自己的家,在那里要求他的三个同伴、一同祷告,求上帝施怜悯,显明这梦的奥秘。结果,上帝在夜间的异象之中,把这个奥秘告诉他,不过在读者还不知道奥秘事的内容之先,但以理诵读或唱出一首赞美之诗。

(一)

    这卷书在这一段和别处所提到的祷告的功效,尤其是代祷的功效,是提醒读者,在那个时代的犹太人,已经不限于圣殿,或者会堂中的敬拜。从写但以理书直到新约的时代,是以在以色列人之中,有许多极度虔诚之人为标志的时代。约翰生(Norman B.Johnson)说:“在那个时代,旧约中预言性的诗篇虽然已经被固定作为圣殿礼拜仪式的一部分;并且在分散的会堂,也制定出一种祷告仪式,随时的祷告(ex tempore Prayer)在犹太人的宗教之中,一直没有失去他的重要地位。”(译者注,犹太人被掳,被分散世界各地以后,既不能去耶路撒冷圣殿敬拜,不少地方又没有犹太人的会堂,只好随时随地的祷告,除但以理书有这种记载以外,尼希米记也提到尼希米作王酒政的时候,在王面前敬酒,心中祷告天上的上帝;以斯帖在波斯王的王宫里,为拯救犹太族人而禁食。)在次经与伪经中,皆有许多这一类的例子,和但以理书的一样。

    在但以理书的后部,也提及这类事(请看六章十节),那里说但以理和他的朋友(译者注,中文和合本与英文钦定本皆没有提到但以理的朋友,单单提到但以理一个人)一日三次,双膝跪在他上帝面前,祷告在天上的上帝。我们可以确实的认定,这件事反映作者本人的态度,以及他自己在上帝面前的操练。我们对这位作者的虔诚,丝毫不感惊奇,如果这卷书反映哈西典或“敬虔派”的希望的话,它很可能是玛喀比传上卷与其它的书中所提到的,他本人属于这一派的一个成员。对于这些人,正如他们的名字所表明的,是极其虔诚的人士,他们专心祈祷与研读妥拉为念。在玛喀比领导反叛时,他们表明自己是极力赞同犹太主义,并且反对邪恶的希腊文化之影响力。

    但以理和他的同伴,以祷告信靠上帝,给作者当代有信心之犹太人——乃至以后每一世代,作个榜样。韦尔奇(Adam C.Welch)说:“人只有靠着活在上帝面前,才能在异教主义的世界中,虽然道德水准较低,仍然能保持他们内心的生活。”他们藉着代祷的大能,证实一切的权能与智慧皆属乎上帝。

(二)

    这实在是但以理现在称颂“在天上的上帝”的赞美诗之题旨。“天上的上帝”这一词,在本章中出现四次。这是犹太人所用的,相等于迦南人所用的“巴力·沙曼”(Baal Shamen)和希腊文的称号“宙斯·奥林匹欧斯”(Zeus Olympios,参看本书八章十三至十四节;九章廿五至廿七节〔续〕的注释)。这虽然是波斯人用以指犹太人的上帝的普通称号,但是由于这称号与异教徒有关连,所以在忠心的犹太人眼中,对之表示怀疑。

    不过,更重要的事乃是这赞美诗本身,原来是献给上帝的,他慈悲的重听他们的祈祷。这诗在形式上与诗篇以及旧约中的许多其它的赞美诗相同。它是逐节写成,共有四节,有的一行用三个重音,另一行用四个重音组成。它的措词,文体,令人想起圣经中的其它赞美诗(请看:诗四十一13;伯十二12以下;尼九5;斯一3),但它起初的创作形式,与这段的情节确然配合得甚为妥贴,它不是抄袭别人的,这是无可怀疑的事,而它以诗体表现出赞美,而不用散文体式,使读者再一次注意到,唯有上帝才是一切智慧与能力的源头。

    从以色列人被掳以后,一直到新约时代,以色列人广泛使用诗篇和圣诗,更不用说在圣殿之中的敬拜了。例如,有凭证证明,在主前第四世纪,最低限度有些诗篇曾被特别“诗班”(guilds),用作为崇拜与礼仪之目的(请看:代上十六8以下;诗一○五1—15)。后来,这些诗篇就占了重要的地位,不单单在圣殿中的敬拜,并且在会堂里的礼拜仪式之中,诸如在安息日的聚会,以及逢盛大的节期期间。

    不过,但以理书的这段赞美诗,确如许多的赞美诗,或者例如何岱育(Hodayot)在库穆兰立约之民的著作之中所发现的,使我们记起,这些作品的意义,远胜过单单作为“礼拜仪式中的附属品”。这些诗篇是个人敬虔的一种表现,圣经之中已经提到这件事,在他们的教训之中,论到上帝的本性和事工,是犹太人信仰的概略。在圣经的诗篇中,这种敬虔自行表明是喜爱上帝的律法(诗十九7—10)。良善的生活,就是真智慧的目标,见之于顺服上帝的律法(诗一;四十九;一一二及一一九篇)。莫荣杰(Sigmund Mowinckel)写这:“我们在这里面对博学的赞美诗作者,他并不是由圣殿的歌唱者演变而来,乃是真正的出于私人性质的创作,并且不再与崇拜直接有关连。”经历患难仍然能够屹立不移的宗教,是一种纯真的,藉信靠上帝控制一切危急为根据的敬虔特征;并且信靠上帝的智慧,是他将这种智慧赐给忠心敬拜他之人。赞美诗所清楚显明的,就是人的这种敬虔和这个主题。

(三)

    这一首赞美诗以但以理称颂上帝之名,尊崇他的曲调开始。诸般的福乐原是上帝赐给人的;人藉称颂上帝,承认他是万福之源,并将已经是属于他的颂赞归于他。而且,上帝的名字并不单单是被人认知的一个称号,或头衔;他乃是自有永有的总和——上帝的本性,人从他在属他之人的生活上之作为,以及在一般世人生活上的作为,而认识他是怎样的一位上帝。我们所能认识他的名是圣洁的,因为他本身就是圣洁的,所以我们看到,尤其是在旧约与新约之间的一段时期——更不用说在现代的虔敬的犹太人之中——不敢直呼上帝之名,而使用曲折委婉之词,这些词虽然表明,但却不定这位全能者的身分。

    我们从上帝的德性与本质之中,要选出两项来特别一提。那就是他的智慧与权能。没有一件事能向他隐瞒;他是无所不知的,他也是无所不能,没有一件事超乎他的能力。这证明他控制被造的宇宙,以及历史上发生的——正如下面即将说明的王的梦。人可能想像,以为时期与节令皆由天体运行所决定,或者,在反覆无常的、在天空运行的势力控制之中。人相信这些势力的运行,决定人类的命运。但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时候与季节皆在上帝手中,他随着他自己的意志来改变。他怎样管理地球以外的广大宇宙,照样也管理地上各族各民的一切事务。作君王的像尼布甲尼撒,或者像安提阿哥·以皮法尼,他们会徒然妄想,以为他们的权柄和统治皆掌握在他们的手里。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乃是上帝,并且也只有上帝,由他立人作王,也由他废除。

    就是这一位上帝,他乐意把他自己的属天智慧,以及对必死之人所隐藏的知识,向他的百姓之中的智慧人显明。但以理正如古时的先知一样,蒙上帝许可,站在上帝的秘密议会之中——在上帝的属天的国会之中,在这种秘密议会之中,上帝实际上与他所宠爱的臣属商量,并差派他们去执行他的吩咐(请看:赛六6以下;廿三18以下)。上帝准许但以理在他那里亲自观看“深奥隐秘的事”,那些事是向对真神的道路没有入门之人隐藏的。不过对于智慧人,则不再是奥秘,乃是清楚说明上帝之手的工作。他们所以清楚,因为有上帝的光的启照;黑暗不能隐藏奥秘,而黑夜也没有恐惧。这个把上帝比喻作光的图案,在旧约的早期,和两约之间这一段时期都可以找到。对基督徒来说,它使我们想起约翰所说的:“上帝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约一5)。还有他所见证,论到另外一位约翰(就是施洗约翰),说:“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一8以下)。主耶稣显明所隐藏着的,因为他自己乃是这世界的光(请看:约八12;十二35),也被称是上帝的智慧与能力(请看:林前一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