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拜这金像——或拒绝!
但以理书三章一至七节(续)
(一)
这里所简列的,为王所立的金像行开光之礼,和我们从圣经以外的资料所见的情形非常相似。
尼布甲尼撒属下的各式各样的高官衔的官员,皆被召来参加开光典礼。他们显然皆是领导阶层,大有权势之人,代表在国王的广大统辖下的各族、各民,与不同言语之人。这段经文所列出的官员与他们的名衔,皆反映波斯国的影响力,有波斯政治的模式,也可能是本书作者从他所知道的官员名单之中抄录一些借用的,不过,其中有些名字,在抄写的时候有点错误。
在这开光典礼之中,音乐节目非常重要。经文之中提到六种乐器——角、笛、琵琶、琴、瑟、和笙。最后一种叫做Sumponyah,在希腊文是Symphonia,这个字在主前第二世纪的希腊文学中,还没有这个意义。(这是一个说明这一段经文,是在以后才有现在的形式,或者至少是受到以后的影响。)有趣的是注意到在那个时代有一位作家,叫做波乃必伏士(Polybius)讲到安提阿哥在狂饮的时候,惯于随风笛(中文和合本将这个字译作“笙”)的伴奏而跳舞。
按照尼布甲尼撒王的命令,在听到这些乐器奏出以后,凡不肯敬拜这金像之人,就要被扔进烈火的窑里烧死。波狄友斯(Norman Porteous)认为:这些乐器的声音,很可能是故意用来亵读嘲弄犹太人的新年。因此在这种观点下,殉道者便准备参加一种丧事礼拜(black mass)或群魔大会(witches’sabbath)。这里描述刑罚——用火烧——在旧约的早期已经有之(请看:“耶廿九22)。历史家希罗多特(Herodotus)提到波斯的古列王和西古提人皆使用这种刑罚,而在主前第二世纪继续使用这种酷刑的,则在玛喀比传下卷七章二节以下有记载。那一段次经告诉我们,安提阿哥下令,就将七个弟兄之一处死,这个人已经受到可怕的严刑拷打,他命令道:“将锅和镬热”,“当那个人绝望时,王吩咐兵丁,把他带近火旁,在他还有气息的时候,把他抛进煎锅里”。
在但以理书之中所提的火炉,可能是一个“蜂巢”式,里面有不同的部分,我们从别处资料看到充份的凭证,燃料从顶上加进去,而炉灰则从旁门清除出去。
(二)
尼布甲尼撒想要他们知道,他是一位大能的君王,他不能容忍人对抗他的绝对统治。他既然召集了他的官员,作盛大的集会,就下令他们参加向偶像跪拜。
他们单单站在那里观看典礼的盛况和欣赏音乐是绝对不够。他们必须俯伏敬拜那金像。“在开光典礼进入高潮的时候,参加的人不仅要折腰低头下拜,并且要屈膝合掌,向那金像祷告。奇怪!如果在尼布甲尼撒的宝座旁边有一个祭坛,能给他所缺少的安全与力量的话,尼布甲尼撒就可以在历世历代之中,确保他的王位”(引自鲁茜Walter Luthi)。
韦乐克(Adam C.Welch)按照它与教会的关系,看这几节经文,并且照二十世纪的观点,评论这件事,他说:“将来有一天,它(国家政府)可能要求一种顺服,不肯依从者,将保不住自己的生命。为活命会使他们面对公开的冲突,他们必须拣选自己所事奉的。他们岂是巴比伦的公民么,在巴比伦境内过自由自在的生活,并且从它里面获得最后的裁决;或者说他们在巴比伦只是外侨,寻求一个更好的国度,顺服一种更高的律法呢?”这样的问题如果过去有的话,现在也是一样的迫切。政府所能发出的命令必然有一个限制。它能要求它的百姓对它效忠,为它牺牲,但是它不能要求百姓敬拜他。这乃是犯了亵渎上帝之罪,用受造之物代替造物主,并且叫人敬拜人手所造的。不管偶像是一个大有能力的君主,或者是一个制度、机构、都是一样。在君王或政府越过上帝所许可的限度,要求它的百姓作一些唯独上帝可以这样要求的事,他们必定要被谴责,被定罪。
我们可以清楚看出在尼布甲尼撒的命令后面,有一种推动的力量。那就是惧怕——惧怕火炉。人的本性就是这样,圣经说:“因此各方、各国、各族的人民,都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但以后的几节经文,表明三位犹大青年的不同反应,虽然他们也受到这同样的恐吓,并且也经验到这同样的惧怕。
在新约之中提供一种唯一的解决办法,那就是:“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约壹四18)。尼布甲尼撒既然不知道爱的意义,所以就不能了解,爱会毫不犹豫的抗拒凶恶,爱会使人甘心乐意的受苦难,爱并且有力量能得胜。现在世界上许多有权势之人,仍然受惧怕的推动——害怕下监,受严刑拷打,被放逐,被分离孤立。“看哪,”主耶稣对他的门徒说:“我差你们去,如同羊进入狠群……并且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唯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太十16,22,28)又说:“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十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