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墙上写字

但以理书五章五至九节

5当时忽有人的指头显出,在王宫与灯台相对的粉墙上写字,王看见写字的指头,6就变了脸色,心意惊惶,腰骨好像脱节,双膝彼此相碰,7大声吩咐将用法术的,和迦勒底人,并观兆的领进来,对巴比伦的哲士说,“谁能读这文字,把讲解告诉我,他必身穿紫袍,项戴金链,在我国中位列第三。”8于是王的一切哲士都进来,却不能读那文字,也不能把讲解告诉王。9伯沙撒就甚惊惶,脸色改变,他的大臣也都惊奇。

(一)

    接下去的故事情节,是令人害怕的奥秘事的真正传统!在平静的气氛下,在灯光的映照下,突然有一只好似神灵的手指,在粉刷了的白色墙壁上开始写字。伯沙撒惊得魂不附体,双膝打颤。圣经虽然还没有告诉我们,他所看见写在墙上的是什么字,但总可以确定,那是奥秘而骇人的字。他吩咐行法术的人,立刻来到他面前。

    这一班行法术的任务,正如在第二章的尼布甲尼撒的梦,是要他们做两件事。他们首先要讲出他所做的梦,然后要解释这个梦的意义。这里,行法术的人,首先要读出这个指头所写的字,然后再解释它的意义。关于这两方面,等这章未了再作解释,读者请把它们停放在那里。

(二)

    在这个故事中,伯沙撒在较宏大的气派下,现在对凡能够解释这奥秘之人,提供极大的赏格。这个人必身穿紫袍(有如以斯帖记的末底改,见八15),并且项上戴上金链(好似古时的约瑟一样,请看:创四十一42)。除此之外,还要使他在国中“位列第三”——一种含糊的措词,可能指在国中,除了伯沙撒和以后要提到的王太后以外,成为全国的第三号重要人物;或者说,有如迟些(六章二节)所说的,大利乌王在全国设立三个总长;而这里的位列第三,可能是在三名总长之中的第三位。另外还有人认为,这可能反映巴比伦王在他的军中设立第三名指挥官的称号,或者它可能暗指,在起初的车辆之中,除一位御者与一位勇士以外,还有一位“骑士的随员”(the squire)。由于有了许多的提议,所以失去了那些看法的意义,现在只把它当作一位高级的官员。不过,不管人采用什么解释,它的意义是清楚的。

伯沙撒不久就明白,有些事是金钱和晋级所买不到的。他在他的专业术士之中,想寻求的智慧,就是买不到的事例之一。他们面对着一个太大太难的问题。学问和训练虽然有用处,但它们并不能解决上帝所干预的奥秘,这就是他们所面对的。他们需要的乃是启示与真知灼见,这是只有上帝才能赏赐的恩赐。这种背景现在是给属上帝的人但以理再次的出现作安排。(三)

    正如但以理解释的,上帝的指头在墙上所写的字,乃是一篇审判的信息。伯沙撒在对待上帝和他殿中的器皿的事上,都以横暴的态度行事。他妄想审判上帝;上帝却要审判他。

这也是彼拉多所遭遇的情形,当主耶稣被带到他面前时,看起来是他审判耶稣,其实是他自己受了审判。上帝和上帝的儿子,可能被人虐待,被嘲笑和否认,但是那个控告者站在他的面前,却好像一个被告者。史巴尔(Victor Sparre)在他所著的黑暗中的火焰(The Flame in theDarkness)一书之中指出,画人像的画家,和别的艺术家不同,他们使用反面配光的方法,并且大胆的解释说:“在十四世纪的乌雪罗(Uccello)提出配光法,使画家在表面光泽点,集中画出线条,以创造出一种想像的空间。观察者审判这个世界。但是人像的画家把观点和角度倒转过来。他们的所有线条都在这图画中出现,而观察者就站在这幅画中。现在是这幅图画注视这一名观察者。这一幅画不是被放在天秤上秤出它的份量,而是藉观察者。”这就是伯沙撒的经验;也是许多人,当他们面对伟大的上帝之经验。审判的方向从上帝那里正确地指向人:

    移动的指头在写字;并且已经写好了。

        继续在移动:不凭你的敬虔或才智,

        能够涂抹半行字,

  你的一切眼泪,也不能将其中的一个字洗掉。        (摘自爱德华·费兹介路Edward    Fitzgerald的奥玛开阳Omar Khayyam编者按:费兹介路是十九世纪英国的诗人;奥玛开阳则是中世纪波斯的诗人和天文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