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所写的字
但以理书五章廿四至廿八节
24因此从上帝那里显出指头来,写这文字。25所写的文字是: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26讲解是这样,弥尼,就是上帝已经数算你国的年日到此完毕;27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你的亏欠,28昆勒斯(与乌法珥新同义),就是你的国分裂,归与玛代和波斯人。
但以理对伯沙撒作了苛评以后,现在叫他注意到墙上所写的字本身,以及写那些字的神秘之手。他对于这只手的解释,是清清楚楚地——那是由上帝所发出来的。他宣布上帝的审判,以及对伯沙撒王所要施行的刑罚。也就是这一只上帝的手,管理他的一切动作存留(请看23节)。
(一)
但以理于是再读出墙上所写的字,这是迦勒底的专业哲士所不能读出来的。解经家曾经想出许多的方法,来解释他们的困难,例如,说那些是会意字,密码字,或者是一种奇怪的字等等。我们虽然不能肯定的说,他们读不出那文字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但很可能亚兰文是无母音,由于这一个事实,就是说,他们的文字只有子音,并不包括表示母音的记号。这种习惯直至今日,就如希伯来文和阿拉伯文的报纸都是这样。他们的文字,通常是没有母音子母。只是在对于字义深表怀疑的时候才写出母音。除此以外,在墙上所写的字,在字与字之间也没有空处,这对巴比伦的哲士来说,就是外国文学。但以理则能把所写的字断开,区别可认识的字,并把它读出。那些字是mn’mn’tql and prsn这些字可读作“弥尼、弥尼,提客勒,昆勒斯”mene mene tekel and parsin (在英文钦定本的最后一个字之前,是英文字母U字,表示“和”字)。
墙上所写的字实在是难认也不容易发音。但是那些字是什么意思呢?就这些字来说,他们的意义似乎非常肯定的,它说的是三种不同的重量或钱币,弥尼是弥那(Mina),提客勒是舍客勒(Shekel),(是一弥那的六十分之一),昆勒斯(是乌法洱新的单数形式)是半弥那。在我们的圣经之中,弥尼用了两次,不过在以后的解释之中(在史学家约瑟夫的记载,以及某些其它的版本)都只提这个字一次。有人认为这个字第一次出现,不应当作为名词“弥那”的意思读出来,乃要当作动词“数算”或是“计称”的意思而读出来。所以这些字应当这样地读:“数算一下,一个弥那,一舍客勒,一对两个皆是半个弥那的重量钱币”(毗勒斯是两种用法)。
但是,我们可能会问,那些字要点究竟是什么?这些字有什么意义呢?有人指出,这些字有一个代表性的意义;他们代表某些君王和某些国家。在他勒目(犹太人接受古代律法及遗传之法典)之中见到对这种说法的支持,那里用(银两的)重量,说明人的价值或相等于多少。所以把一个好过他父亲双倍之人,描写为“半弥那之子,一弥那之人”。按照在墙上写字的计算方法,我们就可以说,例如,尼布甲尼撒的代价如果值一弥那的话,和他的儿子伯沙撒比起来,伯沙撒则只值一个舍客勒,而玛代人和波斯人,他们每人则可能值半弥那。还有人提出许多可以互换的名字,不过我们在这里不用理会。这个故事的真正要点,并不在于这种(大众化?)重量的美观或好听,它的重点乃在于但以理即将把他的解释取代它们。
(二)
我们在研究这种解释的时候,再一次看到明白这文字的关键,在于知道亚兰文(和希伯来文一样),能够以不同的发音,来读它所写出来的子音,而改变它的意义。但以理就用这个方法,把名词当作动词来解释。“弥尼”这一词在这里被用作“计算”或“数称”——这个解释就是:上帝已经数算伯沙撒国的年日到此完毕。“提客勒”变成“称一称”伯沙撒被上帝放在天平里,显出他的亏欠。“昆勒斯”变成“分开”,其解释就是上帝将他的国分裂的意思。在最后一个字的解释中,有一个双重字谜,因为Prs这三个子音,也可以读成“波斯”。这样,解释有两种用法的昆勒斯这个字,就不仅仅说伯沙撒的国度要被“分裂”,并且说上帝要将他的国度给予波斯人,以及与波斯有密切关连的玛代人。
(三)
这个“比喻”的教训——正如它的解释——与但以理已经给予伯沙撒的“教训”一样。上帝的审判是必定的。上帝的磨石虽然在慢慢的转动,但却要把放进磨心的东西磨得极其细小。上帝的报应必然要临到像伯沙撒王这样的人;他把掌管人类生命和一切行动的上帝,全然不放在自己的眼里。君王或是统治者,皆无例外。而且,上帝“多给谁,就向谁多取”(路十二48)。至高的上帝永远在人间掌权。外邦的宗教可能描绘人的灵魂被放在天平里,称它的重量,就如埃及人的宗教,就有这个习惯。但上帝也把国家放在天平里称;他把他们当成虚无,在这些国家不遵行他的旨意、轻蔑他的时候,他就将他们分开,并当作掠物赐给别人。
犹太人在安提阿哥的统治之下,当他们在苦难之中读到这些话,一定会感到这是给他们的美食。对于安提阿哥以及他的家族也是一样,上帝的字已经清楚而无误地写在墙上。他的末日必然会很快来到。他的国度看起来虽然强大且存留长久,也必定要被“数算”、“在天平称”、和“分裂”。耶和华的手必然要做这件事!
白德斐(Herbert Butterfield)在他所著的基督教与历史(Christianity and History)一书之中有一章,题为“上帝在历史中施行审判”。他在那一章里面宣称:“我们现有的整个体系,以及我们文明的实际结构”,都在上帝的审判之下。虽说是这些体系和制度受上帝谴责,“但在它的最底层,乃是人性本身的不足,而必须受上帝的审判;因为将来到了时候,在这些组织之中,乃是人性会发现漏洞,人性把上帝所赐的事实加以滥用”。他接着说:“历史的审判,会重重的临到那些以为自己是神的人身上,他们以为自己可以改写历史,改变天意,倚靠人手所定的制度,并且敬拜他们自己的手所造的;他们说,是他们右臂的力量,使他们得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