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偶像的危险
申命记四章九至廿四节
9『你只要谨慎,殷勤保守你的心灵,免得忘记你亲眼所看见的事,又免得你一生、这事离开你的心,总要传给你的子子孙孙。10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的那日,耶和华对我说:「你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们听见我的话,使他们存活在世的日于,可以学习敬畏我,又可以教训儿女这样行。」11那时你们近前来,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焰冲天,并有昏黑、密云、幽暗。12耶和华从火焰中对你们说话,你们只听见声音,却没有看见形像。13他将所吩咐你们当守的约指示你们,就是十条诫,并将这诫写在两块石版上。14那时耶和华又吩咐我将律例典章教训你们,使你们在所要过去得为业的地上遵行。
15『所以,你们要分外谨慎;因为耶和华在何烈山、从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日,你们没有看见什么形像。16惟恐你们败坏自己,雕刻偶像,仿佛什么男像女像,17或地上走兽的像,或空中飞鸟的像,18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鱼的像。19又恐怕你向天举目观看,见耶和华你的上帝为天下万民所摆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万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20耶和华将你们从埃及领出来,脱离铁炉,要特作自己产业的子民,像今日一样。21耶和华又因你们的缘故向我发怒,起誓必不容我过约但河,也不容我进入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为业的那美地。22我只得死在这地,不能过约但河;但你们必过去得那美地。23你们要谨慎,免得忘记耶和华你们上帝与你们所立的约,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华你上帝所禁止你做的偶像;24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乃是烈火,是忌邪的上帝。
这一段回想以色列人立国的经验:以色列人脱离在埃及为奴的地位(20节),以及事后在称为何烈山或西乃山(10-14节) 举行颁布律法的仪式——整本出埃及记讲的就是这两件事。这个简述强调的是他们以往在埃及所忍受条件的残酷,和以色列人被从这样水深火热中获救后,转变到和一位『烈火』般的上帝建立密切的关系(24节)。这样一位上帝他们应当心存敬畏(10节),正如对任何的政治敌人,埃及、亚述或巴比伦一样。和埃及不一样的是,这位上帝是既可怕又可爱的(六5);但是,以色列人要学习的第一个功课是上帝存在的实在以及这其中所包含的意义。
这一段主要是严厉警告各类形式的偶像崇拜(15-24节),包括制造代表耶和华的偶像。十六节至十九节中论到宗教的敬拜物和仪式,这样偶像在古代世界,至少在亚摩利与迦南极为常见,但在今天的西方世界却是完全陌生的;然而,这里说到这类习俗和敬拜耶和华之间的基本分别,仍然是中肯的和重要的。这是可见之物和不可见之物之间的区别。例如我们这个时代大家都深知无形的电子巨大的能力,而古时候的人也同样深知土地肥沃的神秘力量。但是,在每个时代,人往往过于相信他能看得见的,只注意眼前的事物,而忽略了比较不能触摸的实在。我们为明天,而非为下个星期作计划;我们宁可诊洽表面的征状,而忽略潜在的感染。我们也许比较喜欢敬拜金钱、舒适、便利、或地位,而非敬拜那位给我们挑战,时时不断一再要我们注意他的话(12节)的上帝。拜一个偶像,向一个十字架鞠躬,开一张支票给当地教会等,要比聆听不可捉摸的上帝的声音容易得多。决非只有以色列人才倾向于选择一个形体胜于选择一个声音。
这一段中的一个钥字是『约』(13, 23节)。其他人所知道的不过是像敬拜星宿等类的东西(19节),但是,以色列人却已经进到一个只敬拜独一的上帝,不拜其他神只,那种严肃立约的阶段;他们只属乎上帝(20节),就像一位结了婚的女人属于她的丈夫,而她的丈夫也属于她一样。任何类似这样严肃的誓约必定都有其契约的规定,而以色列人基本的契约规定就是十诫(13节),这些规定将列在第五章里。犹太人从未忘记他们是立约的百姓;基督徒时常需被提醒,他们受到『新约和基督的律法(来九15;雅一22-25)所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