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安息日

申命记五章十二至十五节(续)

    (三)

    在古代,献节日给神明是相当普遍的,但是,每周一次的安息日看来很可能是以色列所专有的。像这样一个制度所带给人类的价值,在实际上已广为人所承认。现代世界上绝大多数地方都将时间按星期来划分,而且期望周末带来许多乐趣。安息日被形容是『圣日』(12节),这一天无疑标志着某种神圣礼仪。因此,在犹太人当中守安息日,在特殊的会堂里举行崇拜就不叫人感到意外;而早期的基督教会,也照著同样的模式来作(虽然他们更喜欢星期天,而非星期六,把它看成是一周当中的圣日)。

    其他民族中的圣日则充满了禁忌——有许多独断而迷信的禁令,为的是要避免冒犯神明。然而,第四条诫命只禁止一件事,就是工作,这样的规定是十分合乎逻辑的。出埃及记二十章八至十一节,吩咐以色列人在安息日不要作工,因为这是上帝创造世界时所立的神范;但是在这里,申命记则是基于人道的动机。逃离埃及而得到自由的以色列人早已深尝为奴时期的那种艰辛、不息、不松弛地劳苦的滋味;现在他们必须每周休息一日,为的不只是他们的身体的利益,更是给雇员们的一件礼物。这里并没有给工作下定义,这是很正确的事,在一个农业经济社会里(巴勒斯坦的以色列人大体上是务农的),在星期六不可能避免所有的工作,因为必须给牛群挤奶,给家畜喂食。然而,原则却是很清楚的。倘若农夫本身选择作工,几乎可以肯定,他会强迫他的雇工也去作工,因为在一个农场里有许多工作需要多几双手来帮忙。

    这样,每周一天用来敬拜和休息是一项遗产,值得深深感谢。不幸的是,在基督教出现的时代,犹太人的安息日已附带一大堆的规则和条文;而这点可能是为何基督的教会决定选择另一天当作圣日的一个原因。大部分的诫命是消极的,但是,这一条却是积极的——『要守安息日』——将它变成是一个有许多禁忌的日子基本上是错误的。值得注意的是,新约中并没有明文支持这条诫命;事实上,保罗在迦拉太书四章九至十一节中,像是对它打了一个问号。对这条诚命持平衡的观点是重要的。只将星期天当作是属于上帝,而其他六天则不属于上帝的看法是很错误的;盲目崇拜这一天,也是错的;强将厌烦的禁忌加在别人身上(也许包括了我们的孩子),剥夺这一天中我们的喜乐也是完全错的。这是特别喜乐的一天,是和上帝分享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