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顺服
申命记五章廿二至卅三节
22『这些话是耶和华在山上,从火中、云中、幽暗中,大声晓谕你们全会众的,此外并没有添别的话。他就把这话写在两块石版上,交给我了。
23『那时,火焰烧山,你们听见从黑暗中出来的声音;你们支派中所有的首领和长老都来就近我,24说:「看哪,耶和华我们上帝他的荣光和他的大能显给我们看,我们又听见他的声音从火中出来。今日我们得见上帝与人说话,人还存活。25现在这大火将要烧灭我们,我们何必冒死呢?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上帝的声音就必死亡。26凡属血气的,曾有何人听见永生上帝的声音从火中出来,像我们听见还能存活呢?27求你近前去,听耶和华我们上帝所要说的一切话,将他对你说的话都传给我们,我们就听从遵行。」
28『你们对我说的话,耶和华都听见了。耶和华对我说:「这百姓的话,我听见了;他们所说的都是。29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诫命,使他们和他们的子孙永远得福。30你去对他们说:你们回帐棚去吧!31至于你,可以站在我这里,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传给你,你要教训他们,使他们在我赐他们为业的地上遵行。」32所以,你们要照耶和华你们上帝所吩咐的谨守遵行,不可偏离左右。33耶和华你们上帝所吩咐你们行的,你们都要去行,使你们可以存活得福,并使你们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长久。』
在出埃及和申命记中,十诫同样被看成是统治以色列人的社会生活,并他们与上帝的关系的基本律法和原则;其他许多规则和条文,则被看成是十诫所引申的结果。这一段申命记将这两者作了一个区分。十诫是上帝本身对所有以色列人所说的话,事后也由上帝亲自将它们写在两块石板上(22节);其馀的律法(仅纲领性的列出)则是启示给摩西的,他的任务是教导这些律法。这律法在以色列人一旦定居于巴勒斯坦(31节)时,将成为他们生活的基础和规范。十诫是固定的基础,多年以前就已记录在石版上,不能拭除;其馀的律法比较是权宜性的,因为它是具体关系到在巴勒斯坦生活的情况(例如,与旷野或被掳时的生活无关)。作为一个文献,申命记很可能引起从巴比伦流亡回来的人的注意。若是这样,他们必然熟记十诫在心中。但是,其馀的法典对他们相应就较新了(至少申命记是这样表达和解释的)。这新的律法和他们回到应许之地生活的关系在这段里十分清楚,特别是卅三节里提供了一个有条件的应许,就是将来他们可以不再流亡。
在申命记尚未为以色列人所知和不容易获得之前的所有时代中,十诫占有一个特殊的地位。两块石版是和最神圣的约柜(十5 ;王上八6 )被保存在圣殿里;但十诫极为简短的内容他们必然能够背诵。上帝亲临西乃山的可畏经历的传统,也是他们耳熟能详的。若不这样,国家每日于法院中所执行有关日常事务的律法,当它们阐释以后,以色列人则无法记得。因此,这一段特别强调上帝是制定这些琐细的律法的著者,正如他是十诫的大原则的颁布者。这些琐细律法的背后也有摩西的权威,虽然这点并不那么重要。
因此,以色列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方式,自由地随自己所喜欢去遵守十诫;卅二节指出他们不可在任何方面越轨。新约时代,撒都该人和法利赛人之间对于遵守摩西的律法(当然不只是十诚而已)有着很大的争议。由于摩西的律法没有提到裁决的事,所以撒都该人觉得自己有自由作喜欢作的事;但是,法利赛人坚持上帝为人所定的法规超过『律法的字句』,他们是更加忠于本章的精意。这并不是说我们应当同意或随从他们所有的诠释或法规;当然,只口头上的奉承广泛的原则(却不是真心),会很容易导致我们在生活的各方面,忽略了上帝的旨意的失败。全面寻求遵守『上帝的话』是值得嘉许的一个目标;但是,一旦我们将他的话局限在圣经字面上,事实上我们是处在违背他的话的极其危险的情况下。真正的顺服,在我们实际的情况下,包括自愿地实践上帝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