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肉的条例

申命记十二章十五至卅二节

     15『然而,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16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17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重羊群中头生的,或是你许愿献的,甘心献的,或是手中的举祭,都不可在你城里吃。18但要在耶和华你的上帝面前吃,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要选择的地方,你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办的,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欢乐。19你要谨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丢弃利未人。

     20『耶和华你的上帝照他所应许扩张你境界的时候,你心里想要吃肉,说:「我要吃肉」,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吃肉。21耶和华你上帝选择要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将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随心所欲在你城里吃。22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与鹿一般;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23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原文是生命)与肉同吃。24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25不可吃血,这样,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26只是你分别为圣的物和你的还愿祭要奉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27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上帝的坛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上帝的坛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28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的一切话,行耶和华你上帝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这样,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永远享福。

     29『耶和华你上帝将你要去赶出的国民从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们的地居住,30那时就要谨慎,不可在他们除灭之后随从他们的恶俗,陷入网罗,也不可访问他们的神说:「这些国民怎样事奉他们的神,我也要照样行。」31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上帝这样行,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与他们的神。

     32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

    这一段整个讨论的是关于吃肉的事。从仪式的观点来看有三类的动物,它们分别是不洁净的,世俗的以及作为献祭用的。第一类是绝对禁止用来当作食物的(见利十一章),因此,这一章无须讨论它们。世俗的动物主要是那些被猎人所捕获的动物:像『羚羊』和『鹿』等猎物(15节)。典型作为献祭用的动物是农场里的动物,如牛和羊。我们或许有理由这样认为,在巴勒斯坦,迦南人和以色列人当他们进入该地时一般习惯是:只要便利,他们就在家里吃世俗动物的肉,但是在献祭的节期里,他们将不吃牛肉或羊肉。换言之,他们将献祭的牲畜看作是神圣的动物,这些动物只能在神圣的场合吃。

    有了这个文化背景,这一段所以存在的理由也就容易明白了。十三和十四节中那条革命性的律法废止了所有圣所,除了一个保存,这条律法将澈底地减少以色列人对肉类的消耗量,除非准许人们以吃猎物同样的方法来吃牛肉和羊肉。因此,我们发现,这里并非是一项禁令,如(各个国家的)许多的律法那样,而是一项被赋予更大自由的律法。牛和羊成了世俗的动物作为广泛的用途——除了它们仍然像从前那样被当作献祭用以及节期宴会中的祭物(耶稣则更进一步说道『各样的食物都是洁净的,』可七19)。

    这一段关心两件事。第一明显是出于仁慈的,为的是要确保上帝的子民不致于贫乏,而且能够得到适当的喂养。第二是在敦促,指出所赐给他们的娱乐不可妨碍到正当的献祭和仪式的程序。由于在以色列人的农场里很自由即可得到肉类,就有一种危险存在:许多人将会因此而开始忽略前往那个圣所,并在那里献他们的祭。廿六至廿八节敦促以色列人要履行必须的旅行(就是在节期里上耶路撒冷),而且要谨慎和规规矩矩地作每件事。这项新的安排的一个真正危险是:家里的每样事物将会被看作是世俗的,而宗教则被孤立在圣所里。有关血的律例(1623节)——本身是一个很古老的律法(参创九4)——多少有避免加以详述之嫌,像对其他所有食物有关的禁令(见十四章)那样地详述。基督徒可能会对犹太人遵守所有节食律法感到惊奇,但是至少,他们把家当成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基督徒很容易在行动上把宗教只与教会的建筑物以及礼拜天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