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的悬案

申命记廿一章一至九节

     1『在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你为业的地上,若遇见被杀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谁杀的,2 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从被杀的人那里量起,直量到四围的城邑,3 看那城离被杀的人最近;那城的长老就要从牛群中取一只未曾耕地、未曾负轭的母牛犊,4把母牛犊牵到流水未曾耕种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犊的颈项。5 祭司利未的子孙要近前来;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拣选了他们事奉他,奉耶和华的名祝福,所有争讼殴打的事都要凭他们判断。6 那城的众长老,就是离被杀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颈项的母牛犊以上洗手,7 祷告(原文是回答)说:「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8耶和华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赎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间。」这样,流血的罪必得赦免。9 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就可以从你们中间除掉流无辜血的罪。

    所有的社会对发现『被个人或多人』所谋害的尸首无不极为重视。我们殷切期望我们的警察,尽他们一切力量去破案和捉拿杀人犯。换言之,我们认识到社会在这样的事情上所负的责任——即使死者无亲属和财物。古代的社会也强烈地意识到同样的社会责任,但却有两个不同点。首先,他们没有刑警,而且只有甚少的侦探技巧,因此,有许多谋杀案,无疑地是悬而未决的。其次,他们强烈地感到,一个悬而未决的命案和一个逍遥法外的谋杀者,不仅是社会的耻辱,也带来社会的腐化。在以色列人以外的地区,在此情况下,魔术般和迷信的仪式十分普遍,因为害怕恶运会降临到社会。以色列人在这种情况下也感到有义务要履行一个谨慎组织的宗教仪式。虽然未曾明白加以解释母牛犊之死被认为是用来涤净社会。没有这类奉耶和华之名而举行的仪式,我们可以肯定,一般老百姓将会转而寻求异教的习俗,以求躲避任何的恶运。

    这里所描述的仪式,可能并入极古老和原始的要素,但至少可以评定其中部分象征的意义以及所进行的活动的价值。(一)藉着长老和利未人为代表的整个社会承认他们是有责任的。藉由严肃地发誓(7 节),他们指明在所发生的谋杀案里,整个社会并没有被贿赂。(实际上,他们宣布谋杀者为非法,虽然,无法指认为谁。)(二)母牛犊之死,意指应有一条生命用以抵偿死者,即是指出有人是理当处死的。(三)用水洗手(6 节)是个众所皆知和严肃的公开仪式,表明某人的无辜:参彼拉多的举止(太廿七24)。(四)最后一点,在人类无法秉公行义的无助情况下,社会只好将问题交付给上帝。令人感到好奇的是,我们注意到他们的祷告并非祈求上帝指明并且惩罚犯罪的人,而是祈求上帝赦免他们的社会。重视整体社会的福祉诚然是明智之举。我们可能拒绝接受共产主义所抱持之整个社会远比于个人来得重要的观点,但我们必须小心不要走入另一个极端,即忽略了社会的需求。例如,极端贫穷的存在不仅是贫民个人的悲剧,它也是对社会容许发生这一类情况的一项控诉。

    新约的教会认识到本身是群体的,不只表现出彼此相爱的关怀,同时,也履行了特定的纪律,以维持会众的道德福利:参见哥林多前书五章九至十三节的例子。教会绝不是由一群无目标的、言行不能影响其他人的个人所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