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中的一些问题

申命记廿四章一至九节

     1『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2 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3 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4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上帝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

     5『新娶妻之人不可从军出征,也不可托他办理什么公事,可以在家清闲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

     6『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作当头,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当头。

     7『若遇见人拐带以色列中的一个弟兄,当奴才待他,或是卖了他,那拐带人的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8『在大麻疯的灾病上,你们要谨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们的留意遵行。我怎样吩咐他们,你们要怎样遵行。9 当记念出埃及后,在路上,耶和华你上帝向米利暗所行的事。』

    在现代社会里,结婚、离婚不仅受法律所规范,同时,除非它由被承认的官员在合法的场所(教会和结婚登记处,或到法庭离婚)所督导或宣布,否则均属无效。然而,在以色列,这两种情况纯属家务事,不牵涉到官员,也几乎没有任何文件;而休书则为例外,它是不可或缺的,为的是保护离婚妇人免遭控告犯淫乱之罪,这项罪是要被判死刑的(参廿二22)。从一至四节中,我们可以猜想,在迦南人的圈子里,离婚及再婚是自由许可的;但再一次,以色列本身定下较高的标准。而耶稣在这件事上定了一个更高的标准,参马可福音十章二至十二节。

    虽然五节也谈到婚姻,和本章其他各节一样,表现出对人们幸福的关心。现代军队尚未对新婚的人设想得这样周到;但必须记得,申命记想到的并非是专业的军人,而是一般农夫,他们在国家发生紧急情况下,极可能要被征召入伍。廿四章五节中的律法,清楚显示上帝为人类所设计的,包括无羞耻的婚姻及婚姻之爱。

    六节开始谈论的主题是当头;十至十二节中也继续谈到这个题目。当头是作为贷款的抵押品,因此,我们这里所见是极贫穷的人们。债主也许会指定某件他的艺术品,希望作为当头。磨石(包含两块石头;底下的石块较重,上磨石则较为轻便)可能是最易被拿走的东西。因为它是家家户户不可缺少的东西,而负债人会尽快想尽一切办法将它赎回。因此,申命记完全禁止这类作法,为的是保护穷人。

    七节禁止诱拐和奴役他人。倘若任何种类的偷盗皆为上帝所不许——如十诫中第八条诫命所宣告的——那么,诱拐更为他所厌恶。

    八至九节转至我们所谓卫生保健的事。麻疯不是我们今天所认识的那种样子,它包含各种类的皮肤病,而最可怕的是它为一种传染病,如瘟疫那样。在一个没有医生,且只有非常原始的医药知识的社会里,重要的是,任何明显又严重的皮肤病,必须只有按照那些有能力处理这状况的人所吩咐的去做,这些人就是祭司利未人(利十三和十四章记载给他们的详细的指示)。这里提到摩西的姊姊米利暗,其用意可能是作为一种提醒,即在社会中地位最高者,也不能幸免这种疾病,他们照样可能很容易引起传染病,除非是依照有关规定去做。米利暗长大麻疯的事,记述于民数记十二章九至十五节里。

    原始社会典型的将疾病看成是宗教上的事。现代,显然如果我们忧患某些疾病,我们会去医院,而非前往牧师的住所。然而,疾病和健康,甚至是生与死本身,至终是操在上帝手中,它们不能伤害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