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关系
申命记一章四十六节至二章十五节
46于是你们在加低斯住了许多日子。
二1 『此后,我们转回,从红海的路往旷野去,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我的。我们在西珥山绕行了许多日子。2 耶和华对我说:3 「你们绕行这山的日子够了,要转向北去。4你吩咐百姓说:你们弟兄以扫的子孙住在西珥,你们要经过他们的境界。他们必惧怕你们,所以你们要分外谨慎。5 不可与他们争战;他们的地,连脚掌可踏之处,我都不给你们,因我已将西珥山赐给以扫为业。6你们要用钱向他们买粮吃,也要用钱向他们买水喝。7 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已赐福与你。你走这大旷野,他都知道了。这四十年,耶和华你的上帝常与你同在,故此你一无所缺。」
8『于是,我们离了我们弟兄以扫子孙所住的西珥,从亚拉巴的路,经过以拉他、以旬迦别,转向摩押旷野的路去。9 耶和华吩咐我说:「不可扰害摩押人,也不可与他们争战。他们的地,我不赐给你为业,因我已将亚珥赐给罗得的子孙为业。」10(先前,有以米人住在那里,民数众多,身体高大,像亚衲人一样。11这以米人像亚纳人;也算为利乏音人;摩押人称他们为以米人。12先前,何利人也住在西珥,但以扫的子孙将他们除灭,得了他们的地,接着居住,就如以色列在耶和华赐给他为业之地所行的一样。)13现在,起来过撒烈溪!于是我们过了撒烈溪。14自从离开加低斯巴尼亚,到过了撒烈溪的时候,共有三十八年,等那世代的兵丁都从营中灭尽,正如耶和华向他们所起的誓。15耶和华的手也攻击他们,将他们从营中除灭,直到灭尽。』
这一段写的是以色列人从加底斯巴尼亚(一46)至撒烈溪(二14)为期三十八年迁徙的经过。地图(见封底——编注)说明了这段漫长的旅程,导致他们和其他两个民族的紧密接触——以东人,二章一至八节中称之为『以扫的子孙』;和摩押人(二8-12) 。这两个名称经常在旧约中出现,因这些小国数百年来一直和以色列成为近邻。在这数百年间,双方的关系屡经变化;大体而言,以色列和这些种族之间并不亲善。创世记透露以色列人对摩押人(也对亚扪人)的出身心存轻视,就如创世记十九章三十至卅八节所解释的那样;但同时,以东人(参创卅六1) ,摩押人以及亚扪和以色列人关系密切也是公认的事实。这段申命记中提到的其他民族都被认为是外国人,例如亚摩利人(一44)和何利人(二12)等。从一个客观历史的立场来看,以色列人、以东人、摩押人以及亚扪人同样是移居于叙利亚和巴勒斯坦东南方弧形地带的亲属支派,在某个范围内取代了先前的居民(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人口稀疏的地带),然后渐渐发展成为一些小的王国。旧约著作中清楚意识到这些历史。有趣的是,申命记在这里明白承认以东和摩押两族所占领土的权利。以色列人民没有权利侵害他们『弟兄的领土』(二4),尤其是,他们必须避免冒犯他们或是引起任何的敌意。必须注意的是旧约对以色列以外的民族的态度是变化的,并且作了一些仔细的区别。
这些民族没有敬拜以色列人的上帝,也没有对他表示忠顺——他们有自己民族的神只。但是,这里却说,是以色列人的上帝给了这些民族领土(二9) 。对申命记的作者来说,再没有别的神,因此,只有耶威(Yahweh)才能赐给摩押人和其他民族土地。我们可以这样说,摩押人得了一份『分封之地』;与此大大不同的是,以色列人得了一份『应许之地』,因上帝预先选择将他的目的启示给他们。其他民族与真实的上帝没有接触,但这决不减少他们在上帝面前的权利。在同一段经文中,我们看见上帝将土地给了那些没有事奉他的民族。同时对严重背逆他的某一代以色列人,却收回他所赐的土地。这是一个有趣的对比,它警告我们不可存任何天真的想法,认为上帝会自动将人生中的每项成功赐给基督徒个人(或国家),或是认为,上帝会随意忽视非基督徒的需要和权利。上帝和人类的关系没有一件是随意的;它们都受到空作的原则及其目的所支配,虽然我们一时可能不得而知其中的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