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及明显的语言

申命记廿九章廿九节

     29『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上帝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本章以一个能见和不能见之间的挑战对照收尾。古时候的以色列人不能预知未来;我们也不能。人类总是想排斥加诸我们的这个限制。我们在十八章十和十一节中,看见古代的人徒然利用许多方法想要窥知未来。同一章里指出,上帝给了他子民先知,这些先知拥有预知未来的恩赐,这是事实;但即使是一位先知也不能对未来的事完全知道。一些事情始终是『隐秘的事』。这里第一个教训是谦卑,且坦白承认我们的局限。另一个教训是确信,因隐藏之未来属于耶和莘,他不是某些无位格的命运之类的东西,而是我们的上帝。对上帝有宁静的信心的人,无须知道未来如何;明天是握在一位慈爱天父的手中。

然而,这节讲的首先既不是要我们谦卑,也不是再度向我们保证。它的要点是说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当然,上帝在许多事上保留秘密不叫古代的以色列人知道,但他却完全明白和清楚表明他的旨意,这旨意在申命记陈述的律法中具体体现出来。上帝的旨意不是隐秘的。因此,以色列人眼睛要注意的不是明天的惊奇,而是今天的责任。基督徒不受申命记的法典所支配,但他也在新约的记载中发现上帝旨意的完全展现。诗篇作者正确的意识到:『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诗一一九105):未来可能看不见且摸不着,但我们在向它迈进时握着一把火炬。

本节也提醒读者关于未来另一方面的事。人类始终认为未来已经预定好,且为无情之命运所操纵;古代的以色列人和现代的基督徒也可能受试探去这样思想。但是,一般而言,圣经不是以任何这类观点描述未来;圣经乃是认为,我们用自己的行为模造我们的将来。申命记的确采取这种观点,本章正是表达这种观点:顺从上帝的律法就能创造一个愉快的未来,违背律法至终带来灾厄。果真如此,忧虑我们前途将遭遇何种『命运』就变得没有意义了;我们应当关心的是我们将为自己带来怎样命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