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智慧的愚拙(Ⅱ)
出埃及记一章十五节至二章十四节)(续)
但是法老的这一举动结果却适得其反。暗兰与约基别(摩西的父母,见六20)——因为我们不知道族谱到底有多完备,我们便不知道他们与利未的关系有多密切——服从国王,但把他们的婴儿交托那创造尼罗河的上帝。结果是法老所轻看而又想消灭的其中一个人,却在宫庭中得到一个安全的地位。
我们没有办法去认明法老的女儿是那一位——说她是那唯一的女法老哈沙撒,这纯粹是浪漫主义;而且我们也不知道她为何收养这孩子。但是除非我们抓住摩西因此拥有王族一切特权这事实,则我们展开这故事时便无从理解。而且,王的女儿的那种怜悯可能为许多埃及人所共有;虽然我们并未获知,也许法老不久便不得不收回成命。摩西的得救甚至可以解释作尼罗河讳忌这样的祭物。
对于这故事的真实性,有一个流传甚广的存疑,因为据说大约一千年前有一个类似的故事,说的是亚喀得(Akkad,译者注:古代巴比伦的北部及其首府,为闪族文化的中心)王撒珥根;但是有关撒珥根的准确影响却很不清楚。而且,如果我们否定故事的真实性,实际上便不可能了解摩西如何达致他的显赫地位。
我们并未获知约基别乳养她儿子多久,但是当时的社会,通常婴儿三岁断奶,特殊情形则是五岁(撒母耳的情形也差不多如此),而摩西么可能与父母住那么长的时间,以使他有同族人根深祗固的身份与希望,以及他们的族长对上帝的信仰,不可根绝地印在心里。
其后的岁月如何,我们毫无所知。司提反说:『摩西学了埃及人一切的学问』(徒七22),显然是由他所持的地位推论而得。约瑟夫和其他的人所说他领了一支埃及军队攻击埃堤阿伯,就是努比亚(译者注:北非洲束北部古代一个地区),攻克他们的首都,而且娶了那战败的国王的女儿,这故事并非全无可能,但是其中也不免缺少真实性。圣经略掉这些无关重要的年日,以摩西的愚拙为例作为平衡法老的愚拙。
关于杀死埃及人(二11),并没有提及动机。我们所知的乃是他可能是尽他的本份,而他的受害人则是罪有应得。许多人常常都会受引诱去帮助落水狗(失败者),不论其是否为对。这是律法上特别禁止的(廿三3),因为它可能引致更甚的不公平,就如我们现代为帮助软弱困苦的人,在立法上受赞扬的努力所清楚显示的。至于摩西,由于他在宫庭中的地位,可以根本不理会法律,这法律乃是埃及的老百姓所关心的。而这人大抵是个奴隶的督工,他不能合理地保证法律不扰及以凶列人。结果用不公道的手段总是很少达成公道的。
『他出去到他弟兄那里』这句话,在希伯来书十一章廿四节作『不肯称为法老女儿之子』。他显然已经从他父母学到,足以使他厌恶在宫庭内的特殊身份,和在他周围到处出现的偶像崇拜;而对这些偶像,他却被迫要通融,不能公开拒绝。但是他显然像我们所想的,以为他可以兼收并蓄,他可以既作以色列人的领袖,却仍然享受埃及人的特权。他没有意识到,由于他所受的教育,由于他所拥有的地位,必然引起以色列人的嫉妒。上帝为使世人与他自己和好,要付出的一部分代价,便是他儿子自己要倒空成为贫穷,好叫我们富足。这乃是教会领袖所难于学习的事,他们要领导的人越是卑下,越要多多服事他们。
另一方面,摩西自认外侨与可怕奴隶,必然引起宫中强烈的敌意。有这样的一个说法,说他希望用有组织的反叛去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果然如此的话,那就更是愚拙了,因为法老到处有探子,必会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