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约的承认
出埃及记廿四章一至十一节
1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和亚伦、拿答、亚比户、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我这里来,远远的下拜。2惟独你可以亲近耶和华,他们却不可亲近,百姓也不可和你一同上来。』
3摩西下山,将耶和华的命令、典章,都述说与百姓听。众百姓齐声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4摩西将耶和华的命令都写上,清早起来,在山下筑一座坛,按以色列十二支派,立十二根柱子。5又打发以色列人中的少年人去献燔祭,又向耶和华献牛为平安祭。6摩西将血一半盛在盆中,一半洒在坛上。7又将约书念给百姓听,他们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8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
9摩西、亚伦、拿答、亚比户、并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人,都上了山。10他们看见以色列的上帝,他脚下彷佛有平铺的蓝宝石,如同天色明净。11他的手不加害在以色列的尊者身上,他们观看上帝、他们又吃又喝。
第一、二两节的下文是在第九节。在承认圣约的庄严过程中,十二根柱子乃是立意作为这事的永久纪念;请参看创世记卅一章四十五节;约书亚记四章二十节;廿四章廿七节。没有什么根据去假定任何崇拜的意义,诸如那样的石头,在迦南人崇拜中常见到,作为男性神灵的象征。许多古代犹太人的传统,都轻易地接纳『少年人』(5节)为长老的头生之子,因为在这个家庭中祭司的职分都转移给他们。关于这一点,似乎没有确实的证据。麦尼尔(McNeile)提议『这或许反映一种习俗,它把祭牲(victim)的宰杀与处置的职责委托给家庭中的少年人,因为他们是其中最强壮而又最活跃的份子。』
血分洒在代表耶威的坛与百姓之间,这样表示他们在圣约里的合一。然后百姓重申他们接受上帝的条件,如今都为人所知了(参看十九8)。提及燔祭及平安祭,证实从其他的资料来源所得的印象相符,『利未献祭』事实上在西乃之前,便已经是以色列人宗教传统的一部分;虽然在那里,它们的仪节曾经有所修改。
在完成立约的仪节时还有一个庆祝的举动,那就是共同吃团契餐(廿四1--2;9--11)。这两段分开,没有提出恰当的理由。大抵吃喝的限于七十四位客人,因为较早的时候众百姓表示害怕(二十18)。拿答和亚比户是亚伦的两个大儿子。由于他们的儿子以前从未被提及过,我们由此可以推断他们还年轻。在利未记十章记载他们夭亡。
神圣的团契餐在圣经中没有其他相类似的例子。何兹解说:他们『蒙赐以上帝荣光的神秘异象』,这不过解释这里用chazah(10节,『他们看见』)是合宜的,这字经常用于先知看见异象。关于『平铺的蓝宝石』,那就是璧琉璃,试比较以西结书一章廿六节;这里乃是天空的象征。虽然以色列人普遍地认为看见上帝便要死,这些人却幸免了。对于食物,没有提及超自然的因素。可能他们分享已经提过了的平安祭。
对于基督徒,这圣约乃是主的晚餐的预表,这晚餐是我们有特权参加的新约象征。有人有这种印象,就是今天在某些圈子里,他们过分强调饼与酒这两方面的性质,以致团契餐的本质却被忽视了。
到此出埃及记实际上已告结束。其佘各章,除了一处主要的例外,都可以归入利未记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