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督子孙作祭司的责任

以西结书四十四章十五至卅一节

    15“以色列人走迷离开我的时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仍看守我的圣所,他们必亲近我,事奉我,并且侍立在我面前,将脂油与血献给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16他们必进入我的圣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17他们进内院门,必穿细麻衣,在内院门和殿内供职的时候,不可穿羊毛衣服。18他们头上要戴细麻布里头巾、腰穿细麻布裤子,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19他们出到外院的民那里,当脱下供职的衣服,放在圣屋内,穿上别的衣服,免得国圣衣使民成圣。20不可剃头,也不可容发绺长长,只可剪发。21祭司进内院的时候,都不可喝酒。22不可娶寡妇和被休的妇人为妻,只可娶以色列后裔中的处女,或是祭司遗留的寡妇。23他们要使我的民知道圣俗的分别,又使他们分办洁净的和不洁净的。24有争讼的事,他们应当站立判断,要按我的典章判断,在我一切的节期必守我的律法、条例,也必以我的安息日为圣日。25他们不可挨近死尸沾染自己,只可为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弟兄,和未嫁人的姐妹,沾染自己。26祭司洁净之后,必再计算七日。27当他进内院,进圣所,在圣所中事奉的日子,要为自己献赎罪祭,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28祭司必有产业,我是他们的产业,不可在以色列中给他们基业;我是他们的基业。29素祭,赎罪祭、和赎愆祭,他们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献的物,都要归他们。30首先初熟之物,和一切所献的供物,都要归给祭司,你们也要用初熟的麦子磨面给祭司,这样,福气就必临到你们的家了。31无论是鸟,是兽,凡自死的,或是撕裂的,祭司都不可吃。”

    关于圣殿服事的定例,现在是论到祭坛前的敬拜,而祭司的责任,来自撒督敬拜的行为。开头的几节经文非常奇异;在本书先前的部分,这位先知曾强烈的谴责那些祭司(廿二26),现在似乎显示,他们仍然保持忠心(15节),或者这些话为后人所补充(可能是撒督的一位后裔),或者它是反映一种拣选的意义:有一些撒督后裔的祭司,在以往背道的日子,依然保持对于上帝的忠心。

    下面对于祭司定例和职分的说明,与出埃及记(卅九27—29)和利未记(廿一1—9)所提供的原则相似。在服饰,外表和个人卫生方面,作祭司的人必须洁净。在实际上和礼仪上,都应当保持洁净,在婚姻和接触死人的事情上,也要保持同样的洁净。他们负责宗教教育,司法的谘询,并在圣殿的祭坛实行敬拜。他们整个的人生就是服事上帝,在服事生活中,一切都已满足;不必再以承受产业,或拥有士地作为补充(虽然下面的几章圣经,使人对于最后的这一点似感觉困惑:参阅四十五3—4)。

    首先,这几节经文,对于旧约圣经其他的部分,作了些微增补,尤其是在出埃及记和利未记中,关于祭司的行为和责任,已经提出详细的定例。然而,尽管有重复的性质!这几节经文可以用作强调一个重要的问题,祭司在上帝面前,代表全体百姓,他们必须严谨,保持礼仪的洁净;这种礼仪便是外面衣服和内心道德的洁净。他们在圣殿中敬拜行为的严谨,将作为我们经常的提醒:参加聚会敬拜的人,必须在道德方面保持洁净,才能前来敬拜上帝。过去的失败,不论是在祭司中间,或是在百姓中间,都是在道德方面的失败。把宗教和上帝视为理所当然,他们漫不经心的来参加敬拜,道德污秽,任意妄为,在圣殿外的生活,与圣殿内的生活,并没有基本的区别。凡是敬拜一位圣洁上帝的人,必须力求过一种圣洁的生活。诚然,追求圣洁的生活无法完全达成,因此,需要上帝的赦免,使敬拜变得更为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