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内煮祭牲的房子

以西结书四十六章十九至廿四节

    19那带我的,将我从门旁进入之处,领进为祭司预备的圣屋,是朝北的,见后头四边有一块地。20他对我说:“这是祭司煮赎愆祭、赎罪祭、烤素祭之地,免得带到外院,使民成圣。”

    21他又带我到外院,使我经过院子的四拐角,见每拐角各有一个院子。22院子四拐角的院子,周围有墙,每院长四十肘,宽三十肘,四拐角院子的尺寸,都是一样。23其中周围有一排房子,房子内有煮肉的地方。24他对我说:“这都是煮肉的房子,殿内的仆役,要在这里煮民的祭物。”

    现在这个异象又恢复叙事的特性;这位先知被引至圣殿内院,祭司室旁边。他被带去检查祭司室西边,那些煮祭牲的房子,有些献祭的肉,要在那里煮;谷类要在那里烘烤。煮祭牲的房子,位于圣殿的内院,因为厨房的活动,虽是俗务,但在献祭的过程中,却是重要的一环,为此必须与外院分开。有许多参加敬拜的人,一次又一次的聚集在那里。在外院的四个拐角上,又有四个小院,作为煮祭性之所。在这四个厨房里面,殿内利未人的奴仆,在那里煮祭牲,就是全体敬拜的人要献的。

    这个定例所发出奇异的特质,是作为一种提示:殿内的敬拜,必须包括这一类吃喝的活动。在敬拜中献给上帝,其中也有一部分,是为祭司和百姓的食物而预备的。参加敬拜不但象征与上帝与人的团契,同时上帝为人所供给的,固然是极简单,但最重要者,就是食物。我们也得到提醒,敬拜并不限于静默严肃,或发出言语,也包括吃喝的活动,团契和分享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