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妇的审判

以西结书十六章卅五至四十三节上

    35“你这妓女阿!要听耶和华的话。36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你的污秽倾泄了,你要与你所爱的行淫露出下体,又因你拜一切可增的偶像,流儿女的血献给他。37我就要将你一切相欢相爱的,和你一切所恨的,都聚集来,从四围攻击你。又将你的下体露出,使他们看尽了。38我也要审判你,好像官长审判淫妇和流人血的妇女一样,我因忿怒忌恨,使流血的罪归到你身上。39我又要将你交在他们手中,他们必拆毁你的圆顶花楼,毁坏你的高台,剥去你的衣服,夺取你的华美宝器,留下你赤身露体。40他们也必带多人来攻击你,用石头打死你,用刀剑刺透你。41用火焚烧你的房屋,在许多妇女的眼前,向你施行审判;我必使你不再行淫,也不再赠送与人。42这样,我就止息向你发的忿怒,我的忌恨也要离开你,我要安静不再恼怒。43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在这一切的事上,向我发激怒,所以我必照你所行的报应在你头上。”

    对于比喻中所说那个女人的堕落,作更深一层的叙述之后,接着是第一个审判的宣告。在前面一段经文中,所说的比喻和解释紧密交织;现在,虽然在言语上仍是指那个堕落的女人,但已将要临到耶路撒冷城的,更突出来。

    这个审判是藉着传统的司法方式宣告的。在卅六节,藉着“因”这个字,说明了审判的理由;但在卅七节中,叙述审判的性质,藉着“就”这个字,直接说明关乎罪恶的刑罚。接着而来的场面,有一种法庭的气氛,那个女人站在那里,被判定各种不同的罪。就某种意义来说,上帝既为检察官,也是原告,然后将从前所有的爱人召来,他们站在她的周围,现在看见她真正的面目,将她放纵的生活方式公开,把她向每一个人说爱情的耳语揭露出来,在法庭上聚集着许多所谓的爱人,也都回答一些空洞的话。那些爱人觉悟,每一个人都被这个不贞的同伴所欺骗,他们所有放纵的罪恶行为,都是对于这个真正丈夫的侮辱。法庭上所得的证据是那么众多,“有罪”可能是唯一的判决,按照古时希伯来人的律法,这个女人要被处决,用石头打死。她所有的要被取走,她的财富要被毁坏。她的身体被石头打死之后,要被分割,这种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对于别人来说,真是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警戒。

    这个比喻虽是对那个女人说的,依照这位先知的看法,事实上乃是指耶路撒冷城。周围的爱人就是列国,她向他们卖弄风情,将她的宠爱随便赐给他们。她的财产和金钱,代表凭着虚假得到的财富和邻近宗教的庙坛。在这个女人身上所施行的审判,是即将临到耶路撒冷之审判的一种预测。我们应当知道这个比喻和解释是正确的,因为这事是在主前五八七年、耶路撒冷陷落之前宣告的。故此,这位先知再一次回到他那个悲惨审判的主题;他与耶路撒冷城已经隔绝,但在他的服事圣工上,他经常回到那个地方去,好像为那个城中的罪恶和即将来临的陷落而感觉困扰,并且他依然不顾一切地盼望,那个结局可以避开。

    这段经文是论到一个审判,重复前面几章已经非常熟悉的主题;但是藉着比喻的接近,提供一个新的观点,在受审判的人和审判者身上,都散发出更多的亮光。

    (一)在审判的过程中,那些聚集的证人,将那个女人身上的衣服和宝石完全剥光,留下的是赤身露体(39节)。换句话说,她的身份已经降低,与当年初生被一位陌生人发现时,同样可悲的情形。她初次被人发现赤身露体的时候,有一个人爱她,为她提供衣服;她现在发现,那才是真正爱的本质。但是她并未学会如何去表示爱,她已回复原来的光景。从起初到最后,审判总是循环性的。在她的生命中,时时刻刻都有机会逃脱这个循环,进入爱的自由,但是所有机会她都没有抓住。这个循环也都显示出审判的特质;在那个聚集的法庭上,法官虽已宣判,但使人有一种感觉,她所受的审判,是她自己造成的。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间地狱,并不一定是某种外在或魔鬼的力量,往往都是我们自己所造成的。在这个故事里面,这位先知再度的提醒我们,这个女人所得可怕之结局的根源,乃因她不追念自己幼年的日子(43节),由于她不记得那些日子,在她成年生活的岁月中,便为自己造成一种地狱。

    (二)在这个淫妇受审的叙述里,也说明法官的特质。乍看起来,他显然是天生严厉,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印象。在审判的过程中,说明了这个事实,他满怀慈爱,深感心烦意乱。当这个女人在爱情方面不贞的时候,他决不能耸一下肩膀,从此便脱离关系;倘若他这样做法,他起初就不会那样深爱她了。那种烈怒显示,这段经过是以爱为根基;爱心没有得到回报,还没有那么愤怒,反而是惟恐那个他所爱的人,会由于她的行为,使报应落在她头上。

    当我们领悟神圣之爱深奥的意义时,我们才能够了解许多先知所传审判的主题。从某种基本的方式来说,认为这等宣告非常严厉,或不关心,乃是误解先知的教训。只有那些具有深爱的人,才能真知忧伤的意义;也只有奉献完全的人,才能领悟义怒的特质。因此,先知宣告上帝的审判,不但是一个警戒的信号,同时对于上帝之爱的高深,也是一个经常性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