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责任的本质

以西结书十八章一至二十节

    1耶和华的话又临到我说:2“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3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4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5“人若是公义,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6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未曾在妇人的经期内亲近他。7未曾亏负人,乃将欠债之人的当头还给他,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缩手不作罪孽,在两人之间,按至理判断。9遵行我的律例,谨守我的典章,按诚实行事,这人是公正的,必定存活,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0“他若生一个儿子作强盗,是流人血的不行以上所说之善,11反行其中之恶,乃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并玷污邻舍的妻。12亏负困苦和穷乏的人,抢夺人的物,未曾将当头还给人,仰望偶像,并行可憎的事。13向借钱的弟兄取利,向借粮的弟兄多要,这人岂能存活呢?他必不能存活,他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必要死亡,他的罪必归到他身上。

    14“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不照样去做。15未曾在山上吃过祭偶像之物,未曾仰望以色列家的偶像,未曾玷污邻舍的妻。16未曾亏负人,未曾取人的当头,未曾抢夺人的物件,却将食物给饥饿的人吃,将衣服给赤身的人穿。17缩手不害贫穷人,未曾向借钱的弟兄取利,也未曾向借粮的弟兄多要,他顺从我的典章,遵行我的律例,就不因父亲的罪死亡,定要存活。18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

    19“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20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果也必归自己。”

    在这一章圣经里面,以西结将他的教导转向责任的本质,和上帝的公义,所有的男人和女人都应向他负责。他以一句流行的俗语开始,毫无疑问,一般人时常利用它来解释他们的厄运:“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2节)。这是一句敏锐而引人注意的俗语:祖宗所作的,影响他们的后代子孙。这件事情不仅牵涉当时灾祸责任的威胁,而且也防止造成一种悲观主义。因此以西结作深入的分析,向他的听众显示,那确实是个人的责任。上帝认为许多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不是对别人的。为使他的信息简单明了,这位先知从各种不同的角度,详细说明这个问题。他好像是一位律师,向一个反应迟钝的顾客,提供法律的解释,并且绝对的保证,他的指导无误。

    (一)假如一个人是公义的,并且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5—9节)。(二)如果他有一个作强盗的儿子,不作任何正当的事情,这个儿子必要死亡,他父亲的义决不能救他;这个儿子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10—13节)。(三)但如果一位邪恶的父亲有一个诚实的儿子,这个儿子必因他的正直而存活。然而这个父亲必要对自己邪恶的行为负责(14—18节)。没有任何例外,善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可以获得自己的益处。恶人也照样要为他自己犯罪的后果负责。

    对于一个无知的民族来说,以西结的话应该给人带来很大的安慰。可是他却宣讲一个令人烦扰的信息。他的听众与故乡隔绝,在外国的土地上,遭受被掳生活的刑罚,他们在思想上,已经清楚的找到某些安慰,以为他们悲惨的状况,并不是他们自己造成的。他们以为他们的生活乃是前代的罪恶的结果。而且,好像大多数深奥的欺骗和幻想一般,在他们的想法中,是有真理的因素。前代的人的确邪恶,他们的行为招致上帝的审判,但是对于每一个世代来说,都有机会避开先前时代的罪恶。审判不是一部蒸气压路机,在它的轮下,无人可以幸免;假如有人负起责任,转离罪恶,归向上帝,过一种公义的生活,就可以踩住压路机的煞车掣。

    由于这位先知传讲许多道德的教训,设法使那些听众的心智恢复平衡。父亲邪恶的行为,可能给子女造成忧伤的后果,这当然是真的。但是上帝并不叫人为别人的行为负责,每一个人必须为他或她自己的生活负责。那些被掳的人不能将他们整个的命运,归咎于他们的先人;他们必须认清自己的角色,并面对造成他们远离家乡和被掳的责任。除非他们认清自己的责任,他们决不能转离他们的罪恶;除非他们转离自己的罪恶,便没有盼望恢复自由,并过一种丰富的生活。

    正如那些被掳的囚犯一样,在他们恢复自由之前,他们必须了解责任的本质;我们也是如此。在革命志士格言中,乔治·箫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说:“自由意味着责任,这就是为何多数人恐惧它的原因。”我们可能觉察到我们现在所处的监狱,而且渴望自由,但在我们心底深处,很容易滞留在那里,珍惜幻想。虽然我们作囚犯,并不是由于我们自己的失败,但认定责任,乃是认识缺点之必须;而悔改之先必须要有勇气。除非我们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我们绝对无法得到完全的自由。在开始承担责任成长时,我们才能了解那位我们必须对他负责的,他所作的完全是依照公义。还有,为我们自己行为所负的责任,可能会成为一个过于沉重、而无法承当的负担;只是籍着一种认知,就是福音的中心乃在于上帝的赦免,这种生活才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