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亚扪人的刀

以西结书廿一章廿八至卅二节

    28“人子阿!要发预言说,主耶和华论到亚扪人和他们的凌辱,吩咐我如此说,有刀,有拔出来的刀,已经擦亮,为行杀戮,使他像闪电以行吞灭。29人为你见虚假的异象,行谎诈的占卜,使你倒在受死伤之恶人的颈项上,他们罪孽到了尽头,受报的日子已到。30你将刀收入鞘罢!在你受造之处,生长之地,我必刑罚你。31我必将我的恼恨倒在你身上,将我烈怒的火喷在你身上,又将你交在善于杀灭的畜类人手中。32你必当柴被火焚烧,你的血必流在国中,你必不再被记念,因为这是我耶和华说的。”

    这几节经文,将与刀有关的圣言作一结束。虽然这些话是指亚扪人说的,与前段经文所论到的事情,在时间方面似乎十分不同,故实在很难解释。前面一段经文说,亚扪人可以避免的灾祸,将临到耶路撒冷;然而现在却预言亚扪人要受到审判。基于这种原因,这一段经文可能是以西结在稍后的时间所讲的,不然就是他的门徒增补的,为要将这个消息,传给以后的读者。

    这位先知奉命去说预言,但是这次他说的话,不是指向选民,乃是论到他们的邻国和盟邦,就是亚扪人。他看见一把审判的刀,为行杀戮已经拔出,他们的罪恶与犹大的情形一样,所以他们交账的时间即将来临。在廿九节里面也有一个暗示,亚扪人有一部分的罪恶,是在于他们的误解、轻信以色列人的谎诈和虚假的异象,并公开宣布一个满有盼望的前途。后来的读者对于本章所论之刀,必然相当清楚,犹大虽先受到巴比伦王的刑罚,她那邪恶的盟邦亚扪也必不能逃脱;只是刑罚的时间稍为迟延而已。最后的几节经文(30—32节)极不容易了解。很可能,藉着描述对于刀本身,就是巴比伦王和他军队所施的刑罚,他们使这个审判的预言,得到一个完全圆满的结论。刀是上帝施行杀戮的工具,当审判工作完成的时候,刀也必被毁坏。

   以西结(或是他的门徒)传讲审判圣谕的时候,很少用安慰的方法,但审判的内容,在另外的一个时代,或另外的一个地方,却是一种喜乐的泉源。总之,这一段圣经宣告上帝在个人和国家中的主权。他的主权的执行,不根据自己的偏爱,乃是依照公平的原则。如果上帝的子民犯罪,他必向他们施行审判,甚至利用一个异教的民族,来达成这个目的。但那住执行者,也必被传唤,为他自己所犯的罪恶,接受判决。

    许多世纪以前,当希伯来人在埃及地受欺压为奴仆时,上帝审判的主权和能力,乃是喜乐的泉源;由于那种大能,他曾使他们出埃及得自由。但在他们不知感恩的经历中,选民已经忘记他们凭着公义而活,或者为他们行为的后果负责。在这些经历中,并不是上帝改变了,慈爱的微笑已变为忌恨的皱眉。上帝仍然是一样;恒久忍耐,又有恩慈。只是他的百姓已经改变:他们竟弃绝救赎他们的那一位,并且加入以前迫害他们之人的行列。

    上帝的恩惠绝对不能保证,永远都有光普照的日子和无忧无虑的人生。上帝的子民体验他的恩惠,只有在他们与他之间,维持正常的关系的时候。所以一切遭受上帝主权审判的人,也都是如此。在另一个时代和另一个地方,那种主权可能成为盼望的泉源;但当与上帝之间的关系一旦消失时,那同一的主权所提供的,不再是欢欣喜乐的事情即将发生,正如在巴比伦境内,上帝藉着一位被掳的先知,所宣告毁灭的预言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