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姐妹的下场
以西结书廿三章卅六至四十九节
36耶和华又对我说,“人子阿!你要审问阿荷拉与阿荷利巴么?当指出他们所行可憎的事。37他们行淫,手中有杀人的血,又与偶像行淫,并使他们为我所生的儿女经火,烧给偶像。38此外他们还有向我所行的,就是同日玷污我的圣所,干犯我的安息日。39他们杀了儿女献与偶像,当天又入我的圣所,将圣所亵渎了,他们在我殿中所行的乃是如此。40况且你们二妇打发使者去请远方人,使者到了他们那里,他们就来了,你们为他们沐浴己身,粉饰眼目,佩戴妆饰。41坐在华美的床上,前面摆设桌案,将我的香料膏油摆在其上。42在那里有群众安逸欢乐的声音,并有粗俗的人和酒徒,从旷野回来,把镯子戴在二妇的手上,把华冠戴在他们的头上。
43“我论这行淫衰老的妇人说,现在人还要与他行淫,他也要与人行淫。44人与阿荷拉并阿荷利巴二淫妇苟合,好像与妓女苟合。45必有义人,照审判淫妇和流人血的妇人立例,审判他们,因为他们是淫妇,手中有杀人的血。46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使多人来攻击他们,使他们抛来抛去,被人抢夺。47这些人必用石头打死他们,用刀杀害他们,又杀戮他们的儿女,用火焚烧他们的房屋。48这样,我必使淫行从境内止息,好叫一切妇人都受警戒,不效法你们的淫行。49人必照着你们的淫行报应你们,你们要担当拜偶像的罪,就知道我是主耶和华。”
在这一段经文里面,这个比喻已接近尾声,有一些前面故事的内容被重述,并介绍若干新的内容。这两个姐妹的罪恶概括起来。她们犯下淫乱的罪,崇拜偶像,献儿女为祭,玷污上帝的圣所,干犯安息日,醉酒放荡,得罪上帝。从这几节经文中所用的措辞,可以看出这个比喻比以前更加清楚。从表面来看,两个姐妹淫乱的行为,是二城政治行为失败的比喻。但事实的真相渐渐清楚,二城实际的堕落,牵涉到实际上淫乱的行为,有一部分是受外国和异教影响所造成的一种后果。那两个城内的淫乱行为,强有力的说明了这个比喻的适切性。
这二城和两个姐妹的行为,构成了审判,所以上帝就召聚人来施行审判(46节)。仇敌的大军来毁灭她们,因此终于结束了她们淫乱的生活与行为。她们要被人用石头打死,如同淫妇一样;她们的儿女要被处死,同时房屋要被焚烧,她们中间所有存活的人,在最后洁净罪恶的时候,也必被毁灭。
在以西结为这个比喻作结论时,只出现一个正面简短的说明:“叫一切妇人都受警戒,不效法你们的淫行”(48节)。根据这个比喻所作的说明,所有的国家都可以看到,这二城和她们的国家都已招致可怕的后果,这就是她们在历史上长期不忠的归结。对于那些被掳的耶路撒冷百姓来说,存着这种想法,得不到多大安慰。然而,如果他们或是他们的儿女够幸运,活到被掳的生活结束之后,重新回到耶路撒冷过城市的生活的话,这是他们应该学习的一门功课。惟独有信心的人,才有前途。假如是过被掳生活,他们一定盼望将来有一天,再度归回他们的本城和故土,首先,他们必须重新学习每日都要向上帝尽忠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