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摩押、以东和非利士的神谕
以西结书廿五章八至十七节
8主耶和华如此说:“因摩押和西珥人说,‘看哪!犹大家与列国无异。’9所以我要破开摩押边界上的城邑,就是摩押人看为本国之荣耀的伯耶西末,巴力免,基列亭,10好使东方人来攻击亚扪人。我必将亚扪人之地交给他们为业,使亚扪人在列国中不再被记念。11我必向摩押施行审判,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12主耶和华如此说:“因为以东报仇雪恨,攻击犹大家,向他们报仇,大大有罪。13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伸手攻击以东,剪除人与牲畜,使以东从提幔起,人必倒在刀下,地要变为荒凉,直到底但。14我必藉我民以色列的手报复以东,以色列民必照我的怒气,按我的忿怒在以东施报,以东人就知道是我施报,这是主耶和华说的。”
15主耶和华如此说:“因非利士人向犹大人报仇,就是以恨恶的心报仇雪恨,永怀仇恨,要毁灭他们。16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伸手攻击非利士人,剪除基利提人,灭绝沿海剩下的居民。17我向他们大施报应,发怒斥责他们,我报复他们时候,他们就知道我是耶和华。”
在攻击亚扪人的神谕(1—7节)之后,接着就是攻击另三个小国,就地理形势方面来说,他们是犹大的邻邦。摩押位于约但的东部,紧接亚扪的的南方。以东还要往南,在亚拉巴的东侧。非利士人是犹大西南方的近邻,在地中海沿岸,接近加萨,占据一条狭长的地带。对这三个国家而发上帝的圣言,是用缩写的预言公式(“主耶和华如此说”,见8,12,15节)加以说明;有许多学者将这一段经文,归功于以西结的一个门徒。这些神谕在每一种情形下,都在简单的述说一个罪行之后,接着即指出上帝的审判必将来临。
(一)摩押的罪乃是因它确信,犹大“与列国无异”(8节)。这个陈述具有宗教性的含意。在摩押人看来,犹大的上帝,并不比其他的任何神明更有权柄,所以这个国家作战失败,正如任何其他的国家一样。他们并不晓得犹大的失败,乃是掌管宇宙的上帝,施行审判的一种作为,因此他们无法察觉,同一位上帝也要为同样的罪审判他们。所以他们的命运,也必定像亚扪人一样:他们必遭受从东方来的侵略,他们看为荣耀的城,都要倾覆。
(二)以东的罪恶乃是对犹大国报仇的行动(大概是在巴比伦的侵略之后),所以它的领土从北至南(“从提幔直到底但”——13节)都要变成荒废。由于以东向犹大家报仇,所以上帝必攻击以东。
(三)非利士的罪恶,与以东相同:以恨恶的心向犹大报仇,发泄永久的恶意和敌意。因此他们沿海的领土必被毁坏,非利士的一个部落基利提人,从前与革哩底联合;事实上,革哩底人这个特殊的名字,在希伯来文中的发音,与动词“剪除”(16节)相似。
这三次圣言是向犹大的邻邦而发,更详细地说明这位先知的观念:上帝辖管人类一切历史的领域。从某一个角度观察,这位先知主要的注意力,乃是集中在选民的经历和命运上。以西结关心犹大的历史,在这个世界上,上帝要籍着他所拣选的人,去设法成全他神圣的旨意。然而历史与神学旨趣的狭隘,并不相应产生神学观念的狭窄。上帝是一位宇宙性的上帝;就历史的意义而论,他的权柄乃是国际性的,并不是民族性的。整个的世界都是上帝管辖的领域,因此所有的民族,从某种意义来说,都是上帝的子民。以色列和犹大必根据他们所得到的特别启示,接受审判,然而所有的国家也必按照一种宇宙性的道德和国民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负起责任。
要想掌握上帝统管宇宙的权柄,总是一个困难的课题,因为我们的头脑往往去想一些比较容易了解的事情。然而如果我们要想洞察万国万民之事的奥秘,我们必须了解所有这一类的事情,都是在上帝的统管之内。国家自由地行动,好像个人的行动一样,但是一定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兴衰,在短期间内,虽然很难理解,但在上帝看来,无不与那些国家的行为有关系。
(注意:邻近犹大的这些小国,与主前五八七年的侵略,似乎并无多大关联,但是我们从圣经以外的资料中,可以找到证据,主前五八二年,亚扪和摩押都曾受到尼布甲尼撒的蹂躏;在同一次远征去攻击埃及的时候,非利士和以东也很可能一同被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