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几天——要有光!

创世记一章三至五节(续)

          (四)

    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

    这是一个很引人注意的短句,深深印入犹太人和基督徒的想像之中。这话当然也是立意要人去相。像的。但是,值得记住的则是,希伯来人最初是把它解作实实在在的——意思是按他们对物质世界的概念,这光(当然是上帝所造,也是它使它存在的)向原始的混沌黑暗冲过来,而且撤消了混沌和黑暗(第四节)。当这两个存在(engities)经上帝容许变成了昼和夜,相互交替时,便开始了时间的循环(5 节)。这样,世界的黑暗被控制了,而且令其执行一种安全的使命。

    有趣的是,这最初的光,现在成了白昼,以别于第四天创造天体及阳光。这区别,在我们颇为离奇有趣,在古代东方却似乎是流行的,虽则这两个光的作用那么相似,有时难免引起混淆。在这一章里,当第三至五节的句法,部分地在第十四至十九节再度出现时,便有了一些这样的混淆迹象。意思可能是,虽然在太阳之前便有了昼夜,后来太阳和月亮却被指派负责支配它们。然而,它们又加上管理季节与年代(而且我们想像,月份和星期也在内)的责任。换句话说,第一天便开始了的时间循环,第四天才进一步细分开来,并且加以扩张。

    这直截了当的解释对希伯来人重要,不只因为那是他们相信事情发生的情形,也还有其他的原因。在他们周围的民族的神话里,光是一个神,如晨曦之神或太阳神。然而,在这一章,它却完全没有了神性,太阳和天体也是一样。光、日、月、星、都不过是物质的东西,由一位真神使其存在,由它造成,由她派定它们任务。创世记把它实实在在地叙述出来,我们几乎并未注意到,但是对它的最初的听众,这一点则是不会漏失的。

            (五)

    然而,今天对我们来说,这些经文的古雅之处,和它们对多神论的争辩,其象徵意义是很深远的。

    希伯来人正如领悟第二节的双重意义一样,他们一定领悟这一点。试想想诗人的话:

            『因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源头;

        在你的光中,我们必得见光。」(诗卅六9)

            『因为你救我的命脱离死亡,

          你岂不是救护我的脚下跌倒,

            使我在生命光中,

          行在上帝面前么?』(诗五十六13)

    当希伯来人看看外面的物质世界,他们对它有秩序的外表后面,水的黑暗与水面阴沉的混沌和空虚,都有所惧怕。但是他们也察觉在灵性宇宙里类似的冲突迹象。他们知道上帝在她的天命之中,在万有的真正结构里,建立了光与暗,生与死等对立的两种性质。

    新约也是这样描述。例如约翰福章的序言,不过是以耶稣基督的使命为中心,而把创世记重写而已。她成了上帝创造的道,而以其道成肉身为生命的新光,突然出现于这为恶所把持的世界之内。在混沌的黑暗之中可以见到那光照亮,而新约的信仰则是『黑暗未能胜过它』,或者像巴克莱博士所说的,『末扑息它』(约一5)。

    艾乐登(Jonh Ellerton)在撰写他的早晨圣诗时,也知道这个真理:

            今朝光明之日:

          但愿真光灿烂;

            恳求我主如日之升,

          深沉夜色消散。

            今朝七日之首:

          求赐活泼之灵!

            起死回生,虔诚颂赞,

        圣哉胜死大君。(译者注:词见普天颂读修正本第四九六首第、五节)

    我们是什么人,竟说她不是用它的诗意渗入创造的第一天里呢?